银川市西夏区兴泾中学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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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兴泾中学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西夏区兴泾中学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西夏区兴泾中学
行政区域 永宁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4日 17: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4日至2024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公司邮箱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 宁夏德通 (略) 一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马晶晶、杨雯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略) 西夏区兴泾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 (略) (略) 交叉口北1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元;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德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解放东街6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马晶晶、杨雯;0951-*
附件:
附件1 获取《招标文件》回执单.docx

项目概况

(略) 西夏区兴泾中学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 (略) 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JC2024(公)-060号

项目名称: (略) 西夏区兴泾中学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西夏区兴泾中学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服务类采购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应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类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2.4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6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3.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3.8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须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4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司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获取招标文件回执》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为 (略) *@*63.com, (略) 将在法定工作日回复电子版招标文件(注: (略) 邮箱收到供应商邮件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未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获取招标文件回执》见附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德通 (略) 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http://**.cn)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澄清等信息 (略) 站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澄清、变更”公告栏,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西夏区兴泾中学     

地址: (略) 西 (略) (略) 交叉口北100米        

联系方式:刘元;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德通 (略)             

地 址: (略) 解放东街677号            

联系方式:李工、马晶晶、杨雯;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马晶晶、杨雯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西夏区兴泾中学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西夏区兴泾中学
行政区域 永宁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4日 17: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4日至2024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公司邮箱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 宁夏德通 (略) 一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马晶晶、杨雯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略) 西夏区兴泾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 (略) (略) 交叉口北1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元;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德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解放东街6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马晶晶、杨雯;0951-*
附件:
附件1 获取《招标文件》回执单.docx

项目概况

(略) 西夏区兴泾中学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 (略) 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JC2024(公)-060号

项目名称: (略) 西夏区兴泾中学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西夏区兴泾中学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服务类采购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应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类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2.4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6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3.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3.8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须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4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司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获取招标文件回执》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为 (略) *@*63.com, (略) 将在法定工作日回复电子版招标文件(注: (略) 邮箱收到供应商邮件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未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获取招标文件回执》见附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德通 (略) 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http://**.cn)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澄清等信息 (略) 站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澄清、变更”公告栏,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西夏区兴泾中学     

地址: (略) 西 (略) (略) 交叉口北100米        

联系方式:刘元;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德通 (略)             

地 址: (略) 解放东街677号            

联系方式:李工、马晶晶、杨雯;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马晶晶、杨雯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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