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血液分析仪用校准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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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血液分析仪用校准品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血液分析仪用校准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生产厂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供货商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询价公示发布时间至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询价函获取

报名时从设备科免费领取。

四、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9日,每日上午9点30分-13点00分,下午15点30分-18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18:30

地点: (略) (略) 设备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余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1号

联系方式:0894-*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894-*


(略) (略)

2024年7月1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血液分析仪用校准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生产厂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供货商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询价公示发布时间至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询价函获取

报名时从设备科免费领取。

四、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9日,每日上午9点30分-13点00分,下午15点30分-18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18:30

地点: (略) (略) 设备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余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1号

联系方式:0894-*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894-*


(略) (略)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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