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下半年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维护及零星维修预选施工单位“阳光作业”公告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度下半年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维护及零星维修预选施工单位“阳光作业”公告招标公告


根据2024年度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维护及零星维修项目要求,为确保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开、公平、公正, (略) 园林中心“阳光作业”的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2024年度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维护及零星维修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负责本次项目的施工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随机抽取。现诚邀有意参加本次随机抽取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4年度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维护及零星维修项目

1.2项目地点: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辖范围)

1.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4工程建设规模:全年不高于12.5万元(包工包料);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最终金额以*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为准。

1.5工程内容:景区内所有设施及建构筑物、水电管理等零星维护修缮及巡查工作。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书面通知以及电话告知确定的维护修缮内容为准,施工单位需在接到发包人通知维修任务后24小时内进行维修。

1.6工期要求:根据实际工程项目约定,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施工或拖延工期。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8合同期限:180日历天(从签定合同起)。

1.9结算方式:由施工单位按《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编制施工费用,工程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评审结果为准。

1.10本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少于三家(含三家),否则将不进行抽取,重新安排阳光作业。

2.项目实施要求

2.1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合格及以上标准)等要求。

2.2施工单位在接到需要在接收到发包人报修任务后,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在达到现场24个小时内完成维修(如遇工程量较大或现场情况复杂的,施工方制定维修方案并下达执行,并在合理的工期内完成维修)。

2.3做好施工时的安全文明措施。

2.4中标人应派驻一名具有电工证人员(提供相应的电工证复印件)按发包人要求及时进行水电巡查及设施维修,巡查人员签到情况由相关科室负责确认审核,巡查及维修情况及材料使用情况需形成记录并及时反馈。

2.5维保班组派出的水电维修人员需持有电力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在进行高压作业时,施工现场必须有2名具备高压作业许可证的人员在场)。

2.6零星维护修缮施工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一切违反操作规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7在服务期内未履行相关要求五次以上,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若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8其余相关服务要求将在合同内补充。

3.参加抽取条件

3.1独立企业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过年检合格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须含给排水及照明工程等)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不得属于 (略)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4报名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证书)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参加抽取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3.5.1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须含给排水及照明工程等)的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3报名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3.5.4由报名单位派出的委托授权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袋密封提交。

3.5公告时间与咨询电话

3.5.1公告时间:**日-**日(五个工作日)

3.5.2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4.随机抽取

4.1报名、资格审查、随机抽取时间和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及随机抽取均在同一天进行

报名截止时间:**日上午9:00

抽取时间:**日上午9:15时

地点: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略) 鼓楼区法海路23-1号)会议室。

4.2流程

4.2.1抽取前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预选施工单位方可参加随机抽取,审查结束后,开始进行随机抽取;

4.2.2符合抽取条件入围的预选施工单位随机抽取对应的球号;

4.2.3在对应的球号中随机抽取三家预选施工单位;其中,第一次抽中的单位为第三预选施工单位、第二次抽中的单位为第二预选施工单位、第三次抽中的单位为第一预选施工单位。若第一预选施工单位中有单位放弃,则由第二预选施工单位递补,依次顺延。

4.2.4.随机抽取完毕并经过现场监督人员确认无误后即当场确定2024年度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维护及零星维修项目的预选施工单位。

4.3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

4.3.1随机抽取完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处监督人员确认无误后当场确定2024年度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维护及零星维修项目预选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处签订合同,签订前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履约保证金缴交凭证进行核实。

4.3.2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 10%,签订合同前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①投标人有串标、套标、围标、干扰现场投标秩序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②投标人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竞标资料的;

③中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而放弃中标资格的。

4.5公示地点: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政务公开栏、 (略) 园林中心网站。

4.6公示期公示时间:**日—**日 (三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

4.7本次随机抽取确定2024年度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维护及零星维修项目的施工单位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阳光作业小组牵头组织实施。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日



根据2024年度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维护及零星维修项目要求,为确保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开、公平、公正, (略) 园林中心“阳光作业”的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2024年度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维护及零星维修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负责本次项目的施工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随机抽取。现诚邀有意参加本次随机抽取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4年度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维护及零星维修项目

1.2项目地点: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辖范围)

1.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4工程建设规模:全年不高于12.5万元(包工包料);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最终金额以*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为准。

1.5工程内容:景区内所有设施及建构筑物、水电管理等零星维护修缮及巡查工作。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书面通知以及电话告知确定的维护修缮内容为准,施工单位需在接到发包人通知维修任务后24小时内进行维修。

1.6工期要求:根据实际工程项目约定,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施工或拖延工期。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8合同期限:180日历天(从签定合同起)。

1.9结算方式:由施工单位按《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编制施工费用,工程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评审结果为准。

1.10本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少于三家(含三家),否则将不进行抽取,重新安排阳光作业。

2.项目实施要求

2.1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合格及以上标准)等要求。

2.2施工单位在接到需要在接收到发包人报修任务后,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在达到现场24个小时内完成维修(如遇工程量较大或现场情况复杂的,施工方制定维修方案并下达执行,并在合理的工期内完成维修)。

2.3做好施工时的安全文明措施。

2.4中标人应派驻一名具有电工证人员(提供相应的电工证复印件)按发包人要求及时进行水电巡查及设施维修,巡查人员签到情况由相关科室负责确认审核,巡查及维修情况及材料使用情况需形成记录并及时反馈。

2.5维保班组派出的水电维修人员需持有电力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在进行高压作业时,施工现场必须有2名具备高压作业许可证的人员在场)。

2.6零星维护修缮施工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一切违反操作规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7在服务期内未履行相关要求五次以上,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若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8其余相关服务要求将在合同内补充。

3.参加抽取条件

3.1独立企业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过年检合格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须含给排水及照明工程等)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不得属于 (略)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4报名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证书)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参加抽取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3.5.1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须含给排水及照明工程等)的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3报名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3.5.4由报名单位派出的委托授权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袋密封提交。

3.5公告时间与咨询电话

3.5.1公告时间:**日-**日(五个工作日)

3.5.2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4.随机抽取

4.1报名、资格审查、随机抽取时间和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及随机抽取均在同一天进行

报名截止时间:**日上午9:00

抽取时间:**日上午9:15时

地点: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略) 鼓楼区法海路23-1号)会议室。

4.2流程

4.2.1抽取前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预选施工单位方可参加随机抽取,审查结束后,开始进行随机抽取;

4.2.2符合抽取条件入围的预选施工单位随机抽取对应的球号;

4.2.3在对应的球号中随机抽取三家预选施工单位;其中,第一次抽中的单位为第三预选施工单位、第二次抽中的单位为第二预选施工单位、第三次抽中的单位为第一预选施工单位。若第一预选施工单位中有单位放弃,则由第二预选施工单位递补,依次顺延。

4.2.4.随机抽取完毕并经过现场监督人员确认无误后即当场确定2024年度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维护及零星维修项目的预选施工单位。

4.3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

4.3.1随机抽取完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处监督人员确认无误后当场确定2024年度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维护及零星维修项目预选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处签订合同,签订前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履约保证金缴交凭证进行核实。

4.3.2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 10%,签订合同前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①投标人有串标、套标、围标、干扰现场投标秩序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②投标人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竞标资料的;

③中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而放弃中标资格的。

4.5公示地点: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政务公开栏、 (略) 园林中心网站。

4.6公示期公示时间:**日—**日 (三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

4.7本次随机抽取确定2024年度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维护及零星维修项目的施工单位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阳光作业小组牵头组织实施。

(略) 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