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建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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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建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建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 (略) 建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09: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建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建阳区人民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先生/059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0591-*
附件:
附件1 询价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建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CG2024-120

项目名称:建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金额 (万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建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设备采购项目

19.4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内交货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识产品: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不低于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2特定条件:采购包1:明细 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略) (略)

方式: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函到现场报名。报名期限内,报价人应到指定地点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建阳区万达广场42号楼二楼(207-210)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建阳区万达广场42号楼二楼(207-210)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建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 (略) 建阳区人民路28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联系方式:李工/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建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 (略) 建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09: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建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建阳区人民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先生/059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0591-*
附件:
附件1 询价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建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CG2024-120

项目名称:建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金额 (万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建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设备采购项目

19.4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内交货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识产品: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不低于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2特定条件:采购包1:明细 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略) (略)

方式: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函到现场报名。报名期限内,报价人应到指定地点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建阳区万达广场42号楼二楼(207-210)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建阳区万达广场42号楼二楼(207-210)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建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 (略) 建阳区人民路28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联系方式:李工/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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