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东厂管理中心2024年污泥处置项目污泥无害化处置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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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东厂管理中心2024年污泥处置项目污泥无害化处置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2024-0221

(略) 城东厂管理中心2024年污泥处置项目 污泥无害化处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 (略) 城东厂管理中心2024年污泥处置项目 污泥无害化处置

1.2招标人: (略) 城东厂管理中心

1.3招标代理机构: /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规范及要求,中标人负责装卸、运输及处置城东厂管理中心含水率约60%的污泥。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污泥无害化处置

2.2最高投标限价(元/吨):330

2.3服务期限:365天

2.4服务地点:南京

2.5合同估算价:1451.3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企业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必须是终端处置单位,须具有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不低于140吨/日的污泥处置能力,处置方式须符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有关规定和苏环办[2023]32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污泥处置能力的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须开通“ (略) 企业环保脸谱管理系统”登记备案通过证明。(登记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实际污泥处置地点与投标文件中的地点相一致。(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财务要求

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

(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1年(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略) 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略) 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资审业绩

投标人近3年[**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含水率约60%污泥处置业绩。

须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证明业绩材料的相关合同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合同为单价合同,则金额以结算发票总金额为准。

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信誉承诺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1年[**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信用要求

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 (略) 内的投标人由“ (略) 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略) 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 (略) 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5%时,须同时提交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及相关依据。

如投标人未提交或经评委会评审,不认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说明的,一律评定为废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 年7月15日至 2024 年7月22日,上午8:3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8008/ztbweb/)进行单位注册及登记。首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单位,需进行单位注册。注册时按要求填报单位信息并上传单位注册授权书及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并提交。登记及投标相关操作可查看登录界面下载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00。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投标人可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09:00:00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与开标。

5.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略) 外网(http://**),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拟确定两名中标人,按评标结果排序,须按照以下约定签订处置合同:

①第一候选人负责处置本项目约60%污泥量,第二候选人负责处置本项目约40%污泥量;

②处置协议中的污泥处置单价以中标人各自中标单价为准。

2、监督单位: (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城东厂管理中心

地 址:中山东路460号

联 系 人:汤蓉 (城东厂管理中心) 黄工(招标办)

电 话:* 025-*-803

招标编号:W2024-0221

(略) 城东厂管理中心2024年污泥处置项目 污泥无害化处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 (略) 城东厂管理中心2024年污泥处置项目 污泥无害化处置

1.2招标人: (略) 城东厂管理中心

1.3招标代理机构: /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规范及要求,中标人负责装卸、运输及处置城东厂管理中心含水率约60%的污泥。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污泥无害化处置

2.2最高投标限价(元/吨):330

2.3服务期限:365天

2.4服务地点:南京

2.5合同估算价:1451.3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企业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必须是终端处置单位,须具有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不低于140吨/日的污泥处置能力,处置方式须符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有关规定和苏环办[2023]32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污泥处置能力的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须开通“ (略) 企业环保脸谱管理系统”登记备案通过证明。(登记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实际污泥处置地点与投标文件中的地点相一致。(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财务要求

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

(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1年(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略) 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略) 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资审业绩

投标人近3年[**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含水率约60%污泥处置业绩。

须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证明业绩材料的相关合同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合同为单价合同,则金额以结算发票总金额为准。

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信誉承诺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1年[**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信用要求

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 (略) 内的投标人由“ (略) 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略) 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 (略) 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5%时,须同时提交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及相关依据。

如投标人未提交或经评委会评审,不认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说明的,一律评定为废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 年7月15日至 2024 年7月22日,上午8:3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8008/ztbweb/)进行单位注册及登记。首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单位,需进行单位注册。注册时按要求填报单位信息并上传单位注册授权书及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并提交。登记及投标相关操作可查看登录界面下载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00。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投标人可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09:00:00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与开标。

5.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略) 外网(http://**),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拟确定两名中标人,按评标结果排序,须按照以下约定签订处置合同:

①第一候选人负责处置本项目约60%污泥量,第二候选人负责处置本项目约40%污泥量;

②处置协议中的污泥处置单价以中标人各自中标单价为准。

2、监督单位: (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城东厂管理中心

地 址:中山东路460号

联 系 人:汤蓉 (城东厂管理中心) 黄工(招标办)

电 话:* 02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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