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医学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函-LZZC2024-C3-220165-GX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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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医学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函-LZZC2024-C3-220165-GXJZ

质疑人:广西金域医 (略)

地址: (略) 总部路3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二期一号厂房1-5层

法定代表人:严婷

委托代理人:韦同光联系电话:*


质疑人于**日10时30分收到质疑人以现场递交形式送达的关于医学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项目编号:LZZC2024-C3-*-GXJZ)项目的质疑函。

(略) 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采购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我公司于**日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对质疑事项进行论证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一)质疑事项1:供应商桂林优利 (略) ,其未取得病理科的执业范围的审批,不县备履行采购项目的能力,对于采购人的病理服务需求是无法响应的,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因此该供应商材料不能进入详细评审环节,应该做无效响应处理。经我司了解,该供应商并未被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告知其响应文件被当做竞标无效处理,说明该供应商已进入详细评审环节,如该供应商报价为所有竞标供应商中最低,作为基准价计算价格分,势必影响其他投标商的报价得分,从而影响成交结果。请求采购人本着让采购更透明公平的原则重新评审。

(二)质疑事项2:本次投标,我公司报价低,中标公司报价高, (略) 高;另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的资料显示:广西华银医学检验所**日才新增设病理科(资料见附件2),新增设至今才一年多,因此评分标准中的2.3远程病理技术服务能力中的第2点远程冰冻数及第3点远 (略) 最多,因此 (略) 高,而其他方面各供应商水平相当,按照分数推算,我 (略) 高,理应我公司中标。

二、对质疑事项的答复情况

(一)关于质疑事项1

在评审中,原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与被质疑人(桂林优利 (略) )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中提供了其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承诺对采购需求全部响应。现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复查,被质疑人(桂林优利 (略) )提供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未取得病理科的执业范围的审批,被质疑人(桂林优利 (略) )不具备履行采购项目的能力。由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被质疑人(桂林优利 (略) )资格审查响应指标达不到响应要求。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视为无效竞标,质疑事项1成立。

否决被质疑人(桂林优利 (略) )的竞标资格后,合格的供应商符合采购法定数量,原竞争性磋商小组现已核验报价得分及分值汇总,成交结果不变。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二)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关于质疑事项2

本项目的评审专家是从区财政厅设立的政府采购 (略) 本级专家 (略) 本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领域的评审专家,政采 (略)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组成,评审专家聘用程序、抽取程序合法合规,评审专家具备相应评审专业水平;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竞标报价为评审因素之一,并不是仅根据竞标报价的高低对竞标人进行排名,由评委根据采购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评审过程全程合法合规,分值汇总由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计算,经我公司核查评审资料,未发现响应资料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和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情况。磋商小组会对所有的响应文件进行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审。供应商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结果及被质疑人(广西华银医学检验所)澄清函中的内容核实,被质疑人(广西华银医学检验所)在2015年12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批准的医疗机构设置登记名单已记载医疗科目中包含病理科等内容。因此质疑人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2不成立。

质疑答复事实依据:

1、被质疑人(广西华银医学检验所)的澄清函。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结果:

http://**_49562/zxsbhttp://**

http://**_49562/zxsbhttp://**

http://**_49562/bmxxcxhttp://**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其他

质疑人要求公示各供应商的得分细则。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八条、《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可以公开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为: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更正事项等。其中采购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等。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因评标情况及过程属于保密事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得分情况、商务部分的标书并不属于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无公布的依据。

四、结论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1成立,质疑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规定,本项目将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广西 (略)

**日


质疑人:广西金域医 (略)

地址: (略) 总部路3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二期一号厂房1-5层

法定代表人:严婷

委托代理人:韦同光联系电话:*


质疑人于**日10时30分收到质疑人以现场递交形式送达的关于医学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项目编号:LZZC2024-C3-*-GXJZ)项目的质疑函。

(略) 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采购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我公司于**日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对质疑事项进行论证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一)质疑事项1:供应商桂林优利 (略) ,其未取得病理科的执业范围的审批,不县备履行采购项目的能力,对于采购人的病理服务需求是无法响应的,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因此该供应商材料不能进入详细评审环节,应该做无效响应处理。经我司了解,该供应商并未被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告知其响应文件被当做竞标无效处理,说明该供应商已进入详细评审环节,如该供应商报价为所有竞标供应商中最低,作为基准价计算价格分,势必影响其他投标商的报价得分,从而影响成交结果。请求采购人本着让采购更透明公平的原则重新评审。

(二)质疑事项2:本次投标,我公司报价低,中标公司报价高, (略) 高;另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的资料显示:广西华银医学检验所**日才新增设病理科(资料见附件2),新增设至今才一年多,因此评分标准中的2.3远程病理技术服务能力中的第2点远程冰冻数及第3点远 (略) 最多,因此 (略) 高,而其他方面各供应商水平相当,按照分数推算,我 (略) 高,理应我公司中标。

二、对质疑事项的答复情况

(一)关于质疑事项1

在评审中,原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与被质疑人(桂林优利 (略) )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中提供了其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承诺对采购需求全部响应。现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复查,被质疑人(桂林优利 (略) )提供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未取得病理科的执业范围的审批,被质疑人(桂林优利 (略) )不具备履行采购项目的能力。由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被质疑人(桂林优利 (略) )资格审查响应指标达不到响应要求。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视为无效竞标,质疑事项1成立。

否决被质疑人(桂林优利 (略) )的竞标资格后,合格的供应商符合采购法定数量,原竞争性磋商小组现已核验报价得分及分值汇总,成交结果不变。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二)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关于质疑事项2

本项目的评审专家是从区财政厅设立的政府采购 (略) 本级专家 (略) 本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领域的评审专家,政采 (略)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组成,评审专家聘用程序、抽取程序合法合规,评审专家具备相应评审专业水平;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竞标报价为评审因素之一,并不是仅根据竞标报价的高低对竞标人进行排名,由评委根据采购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评审过程全程合法合规,分值汇总由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计算,经我公司核查评审资料,未发现响应资料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和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情况。磋商小组会对所有的响应文件进行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审。供应商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结果及被质疑人(广西华银医学检验所)澄清函中的内容核实,被质疑人(广西华银医学检验所)在2015年12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批准的医疗机构设置登记名单已记载医疗科目中包含病理科等内容。因此质疑人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2不成立。

质疑答复事实依据:

1、被质疑人(广西华银医学检验所)的澄清函。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结果:

http://**_49562/zxsbhttp://**

http://**_49562/zxsbhttp://**

http://**_49562/bmxxcxhttp://**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其他

质疑人要求公示各供应商的得分细则。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八条、《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可以公开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为: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更正事项等。其中采购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等。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因评标情况及过程属于保密事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得分情况、商务部分的标书并不属于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无公布的依据。

四、结论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1成立,质疑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规定,本项目将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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