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水文分局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沿线水文设施安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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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水文分局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沿线水文设施安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正邦 (略) (略) 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连云港分局的委托,现对连云港水文分局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沿线水文设施安全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现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服务单位前来参加本工程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港水文分局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沿线水文设施安全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灌云县、灌南县、连云区等境内

2.工期:60日历天

3.项目控制价:人民币37.5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范围:连云港水文分局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沿线水文设施安全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可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可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项目负责人需全程参加,中标后项目负责人需要驻场,每个星期不少于五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时间:**日至**日17:30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正邦 (略) (海州经济开发区朐凤路116号3楼);

3.投标人报名时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的劳动合同、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报名费:300元

注:投标报名时须交验上述所需的资料原件, 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开启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15:00: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江苏正邦 (略) (海州经济开发区朐凤路116号3楼)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接收人:姜工; 联系电话:*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15:00:00

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正邦 (略) (海州经济开发区朐凤路116号3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代理费用收取: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文规定标准的70%收取。

2.根据财库[2018]2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代理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1、招标人: (略) 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连云港分局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0518-*

联系地址: (略) 海州区大庆西路27号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邦 (略)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海州经济开发区朐凤路116号3楼

江苏正邦 (略) (略) 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连云港分局的委托,现对连云港水文分局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沿线水文设施安全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现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服务单位前来参加本工程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港水文分局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沿线水文设施安全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灌云县、灌南县、连云区等境内

2.工期:60日历天

3.项目控制价:人民币37.5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范围:连云港水文分局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沿线水文设施安全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可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可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项目负责人需全程参加,中标后项目负责人需要驻场,每个星期不少于五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时间:**日至**日17:30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正邦 (略) (海州经济开发区朐凤路116号3楼);

3.投标人报名时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的劳动合同、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报名费:300元

注:投标报名时须交验上述所需的资料原件, 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开启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15:00: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江苏正邦 (略) (海州经济开发区朐凤路116号3楼)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接收人:姜工; 联系电话:*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15:00:00

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正邦 (略) (海州经济开发区朐凤路116号3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代理费用收取: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文规定标准的70%收取。

2.根据财库[2018]2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代理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1、招标人: (略) 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连云港分局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0518-*

联系地址: (略) 海州区大庆西路27号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邦 (略)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海州经济开发区朐凤路116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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