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西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四期跟踪审计含一审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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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西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四期跟踪审计含一审服务采购

招标文件确认书

编号:ZJJKYGCG-2024-0521#

浙江建科 (略) :

你公司组织我单位委托采购的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西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四期)跟踪审计(含一审)服务采购实行阳光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确认书(招标编号:ZJJKYGCG-2024-0521#)已收悉,以上的采购文件已经我单位领导和相关技术人员审核确认, (略) 拟定的阳光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招标结果。请按此配置要求尽快组织采购。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阳光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西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四期)跟踪审计(含一审)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ZJJKYGCG-2024-0521#

招标单位: (略)

代理机构:浙江建科 (略)

二0二四年六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概况: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西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四期)跟踪审计(含一审)服务采购,潜在供应 (略) 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KYGCG-2024-0521#

2、项目名称: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西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四期)跟踪审计(含一审)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预算金额:跟踪审计费用(含一审)基本费用按合同造价总额的2.8‰计取,一审核减收费按核减工程款5%计取。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投标前三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意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及社保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预算编制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3.投标人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略) 阳光采购平台(http://**)下载。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

3、递交地点: (略) 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东楼(A)3楼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 - : :

2、开标地点: (略) 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东楼(A)3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详细地址: (略)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大道32号双创科技城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科 (略)

详细地址: (略) 铅山县滨江花城步行街77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九、其他说明:

1、开标注意事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区域(含开标室等所有三楼区域)禁止吸烟,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室及公共区域、楼道等各角落吸烟。

2、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3、凡下载本采购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如需参考资料可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参与投标人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采购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4、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2.1

采购人名称: (略)

详细地址: (略)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大道32号双创科技城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2

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科 (略)

详细地址: (略) 铅山县滨江花城步行街77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3

15.1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足额交纳,并注明项目名称。

1.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转账形式:

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选取

银行账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生成

备注:(1)本项目转账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交易系统工作流程中保证金内容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信息及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交易系统内填写的用户库中基本户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账号中,未按照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仔细检查用户库中本单位的基本户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缴纳后投标人必须返回缴纳页面查询是否缴纳成功,投标资格以系统认定的为准。

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技术客服:0793-*。2.采用保函形式:

2.1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并附有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缺一不可。

2.2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保函和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3保函受益人应为采购人,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收,视为未提供。所有递交的保函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回。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

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收,视为未提供。

4

16.1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5

18.3

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6

25.1.2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办法)

7

34.1

履约保证金:适用,中标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

8

35.1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评审费等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次为国有企业招标,招标文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文件如下:《 (略) 出资监管企业阳光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阳光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阳光采购投标人管理办法(试行)》;《阳光采购质疑处理办法》;《 (略) 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业务规则(试行)》。

2. 定义

2.1采购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科 (略)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投标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组织。

2.4投标人:是指参加采购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3. 投标人

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投标邀请”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投标人代表

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附件”)。

5.2投标人信用记录

5.2.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其他政府网站(网址后缀为.gov)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5.2.2查询起止时间: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至开标截止时间。

5.2.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2.4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三、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服务合同)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评标办法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给予答复。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包括: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等;

2)具体的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7.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上传经采购人确认的澄清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和更正函。

8.2 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提示

9.1招标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

9.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 分项报价表

4) 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技术文件(如有)

7)资格证明文件

8) 其他资料

投标人应编写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

12.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附件”)。

12.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附件”)。

13. 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其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3.3 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中所指出的设计、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的参考资料仅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改进设计、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第五章技术规格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

14. 投标报价

14.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税金等相关费用。

14.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开标一览明细表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人不同意,被视为无效投标。

14.3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缺漏部分中标后须提供,且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若投标人不同意,被视为无效投标。

14.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4.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5、投标的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采购人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此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未到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

注:①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②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情况以到账证明为准。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③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如供应商的行为使采购人受到伤害时,采购人可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④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其为非响应性应答而予以拒绝。

16.2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逾期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6.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3.1供应商未在开标截止日一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撤回其投标的;

16.3.2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16.3.3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16.3.4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16.3.5中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16.3.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16.4.投标有效期

16.5投标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6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后,编写投标文件;

17.2 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以无线胶装的形式按投标文件的构成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否则,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7.3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在每份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用封条在投标文件密封袋背面开口处密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且在包装正面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8、投标截止期

18.1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18.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其投标。

20.2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签到。

21.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1.3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在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22.3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2.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具体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

22.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3. 投标的澄清

23.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4.投标的评价与比较

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的“评审办法”,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25.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25.1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5.2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审办法,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总得分。

25.3综合评分总分内容详见“评审办法”。

26.投标无效

26.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6.4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6.4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除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其他评审工作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7. 与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7.1 除按本须知“第23.1条”规定的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评标委员会接触。

27.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七、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

28.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标准

28.1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8.2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指标优劣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29.确定中标供应商

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八、公示、质疑

30. 公示

30.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31. 质疑

31.1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质疑书应当在公示期内须将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九、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32. 中标通知书

32.1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开标相关费用。

3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 签订合同

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

撤回投标处理。

33.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履约保证金及采购代理服务费

34. 履约保证金

34.1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

34.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

34.3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第37.1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6.2条”规定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

35. 采购代理服务费

35.1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供应商按预算总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位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参考(原)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一、附则

36. 解释权

36.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浙江建科 (略) 。


第三章合同格式

(格式自拟)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1.投标书

致:浙江建科 (略)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

3. 开标一览明细表

4. 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8.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附保证金回执单或保函等)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天。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 月日


2.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①跟踪审计费用(含一审)基本费用:按合同造价总额 ‰计取。

②一审核减收费:按核减工程款 %计取。

③合计收费=基本收费+核减收费。

④一审核减额在送审价5%以内的,核减审计费由委托方承担,核减额在送审价5%以上的,超出5%的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⑤二审核减额在一审定价5%以内的核减审计费由委托方承担,二审核减额超出5%的部分由一审单位承担,从一审审计费中扣除。

服务期


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3. 分项报价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费用名称

数量

单位

投标报价

备注

跟踪审计费用(含一审)基本收费

1



一审核减收费


合计收费

基本收费+一审核减收费

说明:①一审核减额在送审价5%以内的,核减审计费由委托方承担,核减额在送审价5%以上的,超出5%的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②二审核减额在一审定价5%以内的核减审计费由委托方承担,二审核减额超出5%的部分由一审单位承担,从一审审计费中扣除。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包含加班费、奖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旅差费、配合费、管理费、设备费、办公场所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的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

4.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响应/偏离

说明











































要求: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按照招标文件中采购人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说明











































要求: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按照招标文件中采购人所提出的商务要求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6.技术文件(如有)

内容包括: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7.资格证明文件

7.1填写须知

(1)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7.2有关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在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和投标委托人应确保所有投标书的证明文件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如由此引起的不真实等任何责任后果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做无效投标处理。

7-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参考格式)

致:浙江建科 (略)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7-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供参考格式)

致:浙江建科 (略)

为响应你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采购需求一览表和实施方案要求规定的服务,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扫描件一份;

2、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期


7-3.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致:浙江建科 (略)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为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期

粘贴转帐或电汇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请投标人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帐或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8、其他资料

8-1. 投标企业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网址/邮箱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银行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投标人签章


8-2与技术、商务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技术条款

1、本项目投资额约3.6亿元。招标范围:起点为规划二路,向西南延伸,终于马鞍山大道,全长约5089米,含一座270米预制简支变连续小箱梁桥,桥梁工程建安费约3684万元,桩号范围K3+060-K8+149.292。道路红线宽度55米,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为全线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及交通工程。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涵盖的所有内容。

2、服务要求:总体要求要满足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业务操作程序: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委托的业务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

成立由专人负责的造价工作组协助招标人开展审计工作,该工作组应由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担任造价机构内部质量复核人。以保证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形成快速的反馈响应机制,使工作顺利、便捷、快速的进行,同时把好咨询机构内部质量复核关。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招标单位保留按有关政策和实际需要进一步调整具体要求的权利。

4、时限要求:中标人应在7日内完成招标人所委托的相关业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造价审核、进度款审计、产值报告等。结算审核报告在施工单位报审30日内出具初审报告。

5、拟派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该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职称为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拟投入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一级注册造价师1人(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1人(安装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及以上、二级注册造价师(安装专业)及以上各1名。【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还需提供职称证书查询路径)和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退休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并提供“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及网址链接加盖供应商公章。】

6、驻场要求:本项目要求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驻场:至少2名二级造价师全程驻场参与项目跟踪审计,驻场的审计人员按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每人每月考勤累计不得少于20工作日,考勤以天为统计单位,每天考勤两次,具体由业主方项目部负责考勤考核,缺勤罚款500元/一天(纳入合同约定);且重要节点的相关会议及现场勘查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各项隐蔽验收工作驻场人员须到场。中标后不可变更拟派人员(因不可抗力原因或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除外),若违反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另驻场人员需要自行解决食宿办公问题。

7、打卡要求:驻场造价师每人每月考勤累计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考勤以天为统计单位,每天考勤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8、工程造价质量保障:中标人应建立严格的内部复核制度,并保留工程造价质量全过程控制的记录。

9、资料保全:中标人应负责确保项目资料的完备、安全、无损,待项目结束后全

部移交给招标人。

10、保密制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

11、中标人对招标人委托事项的咨询成果的真实性、正确性、客观性负责,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如因造价咨询机构咨询成果不真实、不正确、不客观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造价机构负担。

二、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

①跟审工程量完成30%两个月内支付跟审合同价款的20%;

②跟审工程量完成50%两个月内支付跟审合同价款20%;

③跟审工程量完成80%两个月内支付跟审合同价款30%;

④跟审工程量完成100%两个月内支付跟审合同价款20%;

⑤余款(一审基本收费+核减收费+跟审部分的合同尾款)在二审报告出具后,两个月内付清。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为止。

3、服务地点: (略) 经开区。

4、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应对中标人(或其雇佣人员)的疏忽、故意或过失而造成采购人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5、最终的造价服务费:

①跟踪审计费用(含一审)基本费用暂按合同造价总额的2.8‰计取,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数。其中一审基本收费按结算送审造价的1.2‰计取,跟踪审计按施工合同价款的1.6‰计取,中标后按相应比例分别计取。

②一审核减收费按核减工程款5%计取,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数。

跟踪审计不计取核减费用。

③合计收费=基本收费+核减收费

④一审核减额在送审价5%以内的,核减审计费由委托方承担,核减额在送审价5%以上的,超出5%的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⑤二审核减额在一审定价5%以内的核减审计费由委托方承担,二审核减额超出5%的部分由一审单位承担,从一审审计费中扣除。

6、其他未尽事宜可在合同中约定。

第六章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序号

评标因素

分值(分)

评标标准

1

价格分值

20

1、跟踪审计费用(含一审)基本费用暂按合同造价总额的2.8‰计取(其中一审基本收费按结算送审造价的1.2‰计取,跟踪审计费按施工合同价款的1.6‰计取,中标后按相应比例分别计取),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数。本项最高得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设备费用、管理费用、人工工资构成、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一审核减收费按核减工程款5%计取,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数。本项最高得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设备费用、管理费用、人工工资构成、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技术部分(55分)

1

技术条款

响应

10

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的得10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2

服务方案

30

1. 跟踪审计管理制度方案:方案包含(可含文字、表格、流程图等):①工作流程;②管理制度;③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方案;④团队安排方案;⑤程序流转和流程审批的样表的制定。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跟踪管理制度方案并加盖公章。

2. 跟踪审计过程实施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隐蔽工程和隐蔽签证;②签证变更审计方案及流程;③询价程序及审计方案;④驻点审计人员现场踏勘和旁站跟踪的管理要求;⑤跟踪审计工作日志和资料整理的管理要求。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跟踪审计过程实施方案并加盖公章。

3.结算审计工作方案:方案包含结算审计工作具体方案制定,包括①结算资料接收程序;②人员安排;③时限安排;④风险防范措施;⑤结算过程中廉政风险防范方案。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结算审计工作方案并加盖公章。

3

人员配备

15

1、在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要求”中“拟派人员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且职称为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的加3分,本项最高得9分。

2、“第五章采购要求”的驻场人员中:每提供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的加3分,本项最高得6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和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并提供“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及网址链接加盖公章。

商务部分(25分)

1

商务条款

响应

10

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的得10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2

商务实力

15

1.投标人 (略) 政道路工程跟踪审计(含一审)业绩:

①单个合同金额≥本项目投资额80%的市政道路工程跟踪审计(含一审)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3分;

②单个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投资额的60%-80%(不含本数) (略) 政道路工程跟踪审计(含一审)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

注:最多按5个项目业绩计分,同一业绩按最高分计取,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15分。

评审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委托合同、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链接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少提供或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注:1.本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总分为100分。总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且得分或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专家将依据主要因数从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和对标书的响应程度及响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2.评标专家组根据招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响应评比、商务与服务响应等情况进行评审和综合评估并打分;评标专家组成员打分时不得协商,应独立完成。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打分。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确定的评分细则计算价格得分,评标专家组复核后给予确认。根据评标专家组的综合打分结果,得出预中标人排序。


招标文件确认书

编号:ZJJKYGCG-2024-0521#

浙江建科 (略) :

你公司组织我单位委托采购的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西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四期)跟踪审计(含一审)服务采购实行阳光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确认书(招标编号:ZJJKYGCG-2024-0521#)已收悉,以上的采购文件已经我单位领导和相关技术人员审核确认, (略) 拟定的阳光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招标结果。请按此配置要求尽快组织采购。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阳光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西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四期)跟踪审计(含一审)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ZJJKYGCG-2024-0521#

招标单位: (略)

代理机构:浙江建科 (略)

二0二四年六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概况: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西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四期)跟踪审计(含一审)服务采购,潜在供应 (略) 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KYGCG-2024-0521#

2、项目名称: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西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四期)跟踪审计(含一审)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预算金额:跟踪审计费用(含一审)基本费用按合同造价总额的2.8‰计取,一审核减收费按核减工程款5%计取。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投标前三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意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及社保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预算编制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3.投标人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略) 阳光采购平台(http://**)下载。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

3、递交地点: (略) 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东楼(A)3楼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 - : :

2、开标地点: (略) 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东楼(A)3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详细地址: (略)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大道32号双创科技城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科 (略)

详细地址: (略) 铅山县滨江花城步行街77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九、其他说明:

1、开标注意事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区域(含开标室等所有三楼区域)禁止吸烟,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室及公共区域、楼道等各角落吸烟。

2、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3、凡下载本采购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如需参考资料可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参与投标人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采购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4、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2.1

采购人名称: (略)

详细地址: (略)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大道32号双创科技城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2

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科 (略)

详细地址: (略) 铅山县滨江花城步行街77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3

15.1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足额交纳,并注明项目名称。

1.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转账形式:

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选取

银行账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生成

备注:(1)本项目转账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交易系统工作流程中保证金内容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信息及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交易系统内填写的用户库中基本户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账号中,未按照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仔细检查用户库中本单位的基本户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缴纳后投标人必须返回缴纳页面查询是否缴纳成功,投标资格以系统认定的为准。

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技术客服:0793-*。2.采用保函形式:

2.1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并附有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缺一不可。

2.2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保函和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3保函受益人应为采购人,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收,视为未提供。所有递交的保函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回。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

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收,视为未提供。

4

16.1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5

18.3

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6

25.1.2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办法)

7

34.1

履约保证金:适用,中标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

8

35.1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评审费等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次为国有企业招标,招标文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文件如下:《 (略) 出资监管企业阳光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阳光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阳光采购投标人管理办法(试行)》;《阳光采购质疑处理办法》;《 (略) 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业务规则(试行)》。

2. 定义

2.1采购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科 (略)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投标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组织。

2.4投标人:是指参加采购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3. 投标人

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投标邀请”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投标人代表

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附件”)。

5.2投标人信用记录

5.2.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其他政府网站(网址后缀为.gov)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5.2.2查询起止时间: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至开标截止时间。

5.2.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2.4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三、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服务合同)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评标办法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给予答复。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包括: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等;

2)具体的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7.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上传经采购人确认的澄清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和更正函。

8.2 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提示

9.1招标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

9.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 分项报价表

4) 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技术文件(如有)

7)资格证明文件

8) 其他资料

投标人应编写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

12.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附件”)。

12.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附件”)。

13. 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其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3.3 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中所指出的设计、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的参考资料仅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改进设计、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第五章技术规格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

14. 投标报价

14.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税金等相关费用。

14.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开标一览明细表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人不同意,被视为无效投标。

14.3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缺漏部分中标后须提供,且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若投标人不同意,被视为无效投标。

14.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4.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5、投标的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采购人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此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未到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

注:①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②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情况以到账证明为准。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③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如供应商的行为使采购人受到伤害时,采购人可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④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其为非响应性应答而予以拒绝。

16.2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逾期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6.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3.1供应商未在开标截止日一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撤回其投标的;

16.3.2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16.3.3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16.3.4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16.3.5中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16.3.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16.4.投标有效期

16.5投标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6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后,编写投标文件;

17.2 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以无线胶装的形式按投标文件的构成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否则,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7.3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在每份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用封条在投标文件密封袋背面开口处密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且在包装正面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8、投标截止期

18.1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18.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其投标。

20.2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签到。

21.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1.3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在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22.3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2.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具体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

22.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3. 投标的澄清

23.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4.投标的评价与比较

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的“评审办法”,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25.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25.1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5.2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审办法,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总得分。

25.3综合评分总分内容详见“评审办法”。

26.投标无效

26.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6.4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6.4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除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其他评审工作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7. 与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7.1 除按本须知“第23.1条”规定的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评标委员会接触。

27.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七、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

28.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标准

28.1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8.2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指标优劣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29.确定中标供应商

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八、公示、质疑

30. 公示

30.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31. 质疑

31.1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质疑书应当在公示期内须将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九、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32. 中标通知书

32.1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开标相关费用。

3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 签订合同

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

撤回投标处理。

33.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履约保证金及采购代理服务费

34. 履约保证金

34.1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

34.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

34.3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第37.1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6.2条”规定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

35. 采购代理服务费

35.1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供应商按预算总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位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参考(原)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一、附则

36. 解释权

36.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浙江建科 (略) 。


第三章合同格式

(格式自拟)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1.投标书

致:浙江建科 (略)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

3. 开标一览明细表

4. 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8.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附保证金回执单或保函等)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天。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 月日


2.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①跟踪审计费用(含一审)基本费用:按合同造价总额 ‰计取。

②一审核减收费:按核减工程款 %计取。

③合计收费=基本收费+核减收费。

④一审核减额在送审价5%以内的,核减审计费由委托方承担,核减额在送审价5%以上的,超出5%的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⑤二审核减额在一审定价5%以内的核减审计费由委托方承担,二审核减额超出5%的部分由一审单位承担,从一审审计费中扣除。

服务期


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3. 分项报价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费用名称

数量

单位

投标报价

备注

跟踪审计费用(含一审)基本收费

1



一审核减收费


合计收费

基本收费+一审核减收费

说明:①一审核减额在送审价5%以内的,核减审计费由委托方承担,核减额在送审价5%以上的,超出5%的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②二审核减额在一审定价5%以内的核减审计费由委托方承担,二审核减额超出5%的部分由一审单位承担,从一审审计费中扣除。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包含加班费、奖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旅差费、配合费、管理费、设备费、办公场所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的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

4.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响应/偏离

说明











































要求: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按照招标文件中采购人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说明











































要求: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按照招标文件中采购人所提出的商务要求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6.技术文件(如有)

内容包括: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7.资格证明文件

7.1填写须知

(1)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7.2有关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在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和投标委托人应确保所有投标书的证明文件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如由此引起的不真实等任何责任后果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做无效投标处理。

7-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参考格式)

致:浙江建科 (略)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7-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供参考格式)

致:浙江建科 (略)

为响应你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采购需求一览表和实施方案要求规定的服务,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扫描件一份;

2、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期


7-3.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致:浙江建科 (略)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为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期

粘贴转帐或电汇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请投标人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帐或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8、其他资料

8-1. 投标企业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网址/邮箱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银行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投标人签章


8-2与技术、商务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技术条款

1、本项目投资额约3.6亿元。招标范围:起点为规划二路,向西南延伸,终于马鞍山大道,全长约5089米,含一座270米预制简支变连续小箱梁桥,桥梁工程建安费约3684万元,桩号范围K3+060-K8+149.292。道路红线宽度55米,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为全线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及交通工程。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涵盖的所有内容。

2、服务要求:总体要求要满足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业务操作程序: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委托的业务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

成立由专人负责的造价工作组协助招标人开展审计工作,该工作组应由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担任造价机构内部质量复核人。以保证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形成快速的反馈响应机制,使工作顺利、便捷、快速的进行,同时把好咨询机构内部质量复核关。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招标单位保留按有关政策和实际需要进一步调整具体要求的权利。

4、时限要求:中标人应在7日内完成招标人所委托的相关业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造价审核、进度款审计、产值报告等。结算审核报告在施工单位报审30日内出具初审报告。

5、拟派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该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职称为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拟投入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一级注册造价师1人(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1人(安装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及以上、二级注册造价师(安装专业)及以上各1名。【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还需提供职称证书查询路径)和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退休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并提供“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及网址链接加盖供应商公章。】

6、驻场要求:本项目要求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驻场:至少2名二级造价师全程驻场参与项目跟踪审计,驻场的审计人员按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每人每月考勤累计不得少于20工作日,考勤以天为统计单位,每天考勤两次,具体由业主方项目部负责考勤考核,缺勤罚款500元/一天(纳入合同约定);且重要节点的相关会议及现场勘查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各项隐蔽验收工作驻场人员须到场。中标后不可变更拟派人员(因不可抗力原因或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除外),若违反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另驻场人员需要自行解决食宿办公问题。

7、打卡要求:驻场造价师每人每月考勤累计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考勤以天为统计单位,每天考勤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8、工程造价质量保障:中标人应建立严格的内部复核制度,并保留工程造价质量全过程控制的记录。

9、资料保全:中标人应负责确保项目资料的完备、安全、无损,待项目结束后全

部移交给招标人。

10、保密制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

11、中标人对招标人委托事项的咨询成果的真实性、正确性、客观性负责,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如因造价咨询机构咨询成果不真实、不正确、不客观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造价机构负担。

二、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

①跟审工程量完成30%两个月内支付跟审合同价款的20%;

②跟审工程量完成50%两个月内支付跟审合同价款20%;

③跟审工程量完成80%两个月内支付跟审合同价款30%;

④跟审工程量完成100%两个月内支付跟审合同价款20%;

⑤余款(一审基本收费+核减收费+跟审部分的合同尾款)在二审报告出具后,两个月内付清。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为止。

3、服务地点: (略) 经开区。

4、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应对中标人(或其雇佣人员)的疏忽、故意或过失而造成采购人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5、最终的造价服务费:

①跟踪审计费用(含一审)基本费用暂按合同造价总额的2.8‰计取,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数。其中一审基本收费按结算送审造价的1.2‰计取,跟踪审计按施工合同价款的1.6‰计取,中标后按相应比例分别计取。

②一审核减收费按核减工程款5%计取,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数。

跟踪审计不计取核减费用。

③合计收费=基本收费+核减收费

④一审核减额在送审价5%以内的,核减审计费由委托方承担,核减额在送审价5%以上的,超出5%的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⑤二审核减额在一审定价5%以内的核减审计费由委托方承担,二审核减额超出5%的部分由一审单位承担,从一审审计费中扣除。

6、其他未尽事宜可在合同中约定。

第六章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序号

评标因素

分值(分)

评标标准

1

价格分值

20

1、跟踪审计费用(含一审)基本费用暂按合同造价总额的2.8‰计取(其中一审基本收费按结算送审造价的1.2‰计取,跟踪审计费按施工合同价款的1.6‰计取,中标后按相应比例分别计取),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数。本项最高得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设备费用、管理费用、人工工资构成、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一审核减收费按核减工程款5%计取,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数。本项最高得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设备费用、管理费用、人工工资构成、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技术部分(55分)

1

技术条款

响应

10

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的得10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2

服务方案

30

1. 跟踪审计管理制度方案:方案包含(可含文字、表格、流程图等):①工作流程;②管理制度;③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方案;④团队安排方案;⑤程序流转和流程审批的样表的制定。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跟踪管理制度方案并加盖公章。

2. 跟踪审计过程实施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隐蔽工程和隐蔽签证;②签证变更审计方案及流程;③询价程序及审计方案;④驻点审计人员现场踏勘和旁站跟踪的管理要求;⑤跟踪审计工作日志和资料整理的管理要求。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跟踪审计过程实施方案并加盖公章。

3.结算审计工作方案:方案包含结算审计工作具体方案制定,包括①结算资料接收程序;②人员安排;③时限安排;④风险防范措施;⑤结算过程中廉政风险防范方案。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结算审计工作方案并加盖公章。

3

人员配备

15

1、在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要求”中“拟派人员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且职称为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的加3分,本项最高得9分。

2、“第五章采购要求”的驻场人员中:每提供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的加3分,本项最高得6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和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并提供“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及网址链接加盖公章。

商务部分(25分)

1

商务条款

响应

10

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的得10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2

商务实力

15

1.投标人 (略) 政道路工程跟踪审计(含一审)业绩:

①单个合同金额≥本项目投资额80%的市政道路工程跟踪审计(含一审)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3分;

②单个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投资额的60%-80%(不含本数) (略) 政道路工程跟踪审计(含一审)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

注:最多按5个项目业绩计分,同一业绩按最高分计取,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15分。

评审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委托合同、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链接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少提供或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注:1.本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总分为100分。总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且得分或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专家将依据主要因数从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和对标书的响应程度及响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2.评标专家组根据招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响应评比、商务与服务响应等情况进行评审和综合评估并打分;评标专家组成员打分时不得协商,应独立完成。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打分。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确定的评分细则计算价格得分,评标专家组复核后给予确认。根据评标专家组的综合打分结果,得出预中标人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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