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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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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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二标段
项目编号 A*1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210-*-04-01-*
交易分类 水利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域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县发改投【2023】28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及专项债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慧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安沙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拟建项目位于长沙县安沙镇水塘垸大堤,捞刀河堤防半边街撇洪渠河口至安沙镇与湘龙街道分界处。工程总治理长度共1.80km,按1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进行达标治理。防洪工程包括堤防达标加固1.80km,半边街撤洪渠达标治理总长度1.19km,拆除重建跨渠机耕桥8座;排涝工程包括型砂厂泵站扩建,近期设计排涝流量为11.75m3/s,远期设计排涝流量为27.00m3/s;河道堤防生态修复工程总长1.80km。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工程、排涝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等;本次管理房标段的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堤防管理用房,堤管所为多层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2119.52m2;2)附属建筑物建设,包括厂区地面排水及外围管网布置排水、翼墙、围墙的建设。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二标段;具体以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完/竣工日期:**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

2.6 其他要求:2.6.1招标项目为:《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回龙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二标段》、《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二标段》;所有潜在投标人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同一潜在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的,其所投项目均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 (略) 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业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B)投标人近□3√5□8年内(指2019-07~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72(万元)的堤防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投标人近□5□8□10年内(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黑 (略) (略) 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略) 人民 (略) 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09:00~** 17:00止(北京时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登*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 http://**)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 按2转1 或*)。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4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略) 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网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I。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A)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食宿自理。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 (略) 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长沙县望仙路598号17F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731-*

传 真:0731-*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慧 (略)

地 址:长沙县天华路139号三楼

联 系 人:孙成、章雄

电 话:0731-*/*

传 真:0731-*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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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二标段
项目编号 A*1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210-*-04-01-*
交易分类 水利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域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县发改投【2023】28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及专项债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慧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安沙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拟建项目位于长沙县安沙镇水塘垸大堤,捞刀河堤防半边街撇洪渠河口至安沙镇与湘龙街道分界处。工程总治理长度共1.80km,按1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进行达标治理。防洪工程包括堤防达标加固1.80km,半边街撤洪渠达标治理总长度1.19km,拆除重建跨渠机耕桥8座;排涝工程包括型砂厂泵站扩建,近期设计排涝流量为11.75m3/s,远期设计排涝流量为27.00m3/s;河道堤防生态修复工程总长1.80km。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工程、排涝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等;本次管理房标段的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堤防管理用房,堤管所为多层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2119.52m2;2)附属建筑物建设,包括厂区地面排水及外围管网布置排水、翼墙、围墙的建设。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二标段;具体以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完/竣工日期:**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

2.6 其他要求:2.6.1招标项目为:《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回龙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二标段》、《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二标段》;所有潜在投标人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同一潜在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的,其所投项目均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 (略) 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业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B)投标人近□3√5□8年内(指2019-07~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72(万元)的堤防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投标人近□5□8□10年内(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黑 (略) (略) 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略) 人民 (略) 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09:00~** 17:00止(北京时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登*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 http://**)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 按2转1 或*)。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4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略) 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网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I。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A)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食宿自理。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 (略) 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长沙县望仙路598号17F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731-*

传 真:0731-*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慧 (略)

地 址:长沙县天华路139号三楼

联 系 人:孙成、章雄

电 话:0731-*/*

传 真:0731-*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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