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殡葬用品及殡仪服务代办项二次公告
裕民县殡葬用品及殡仪服务代办项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旭 (略) 受裕民县民政局委托,就裕民县殡葬用品及殡仪服务代办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现将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XJJX-2024-06-25 1.2.项目名称:裕民县殡葬用品及殡仪服务代办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服务期限:三年; 1.5.场所费:不低于*元 /年; 1.6 服务内容:殡仪馆提供服务用房;中标方可在殡仪馆内售卖殡葬用品,如:花圈、棺木、寿衣等;在殡仪馆提供遗体更衣、整容化妆、清洗消毒等殡仪服务;在公墓内提供修砌墓穴服务。 1.7 服务质量要求:竟租人所提供的产品须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招租人要求,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不提供); 2.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页截图。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基础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2.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1获取文件的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 (略) 8号-1,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2凡拟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1、以上所有资料须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时间:2024年7月2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中国》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裕民县民政局 地址:裕民县民政局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旭 (略)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 (略) 8号-1 联系方式:梁女士* |
项目概况 新疆*旭 (略) 受裕民县民政局委托,就裕民县殡葬用品及殡仪服务代办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现将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XJJX-2024-06-25 1.2.项目名称:裕民县殡葬用品及殡仪服务代办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服务期限:三年; 1.5.场所费:不低于*元 /年; 1.6 服务内容:殡仪馆提供服务用房;中标方可在殡仪馆内售卖殡葬用品,如:花圈、棺木、寿衣等;在殡仪馆提供遗体更衣、整容化妆、清洗消毒等殡仪服务;在公墓内提供修砌墓穴服务。 1.7 服务质量要求:竟租人所提供的产品须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招租人要求,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不提供); 2.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页截图。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基础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2.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1获取文件的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 (略) 8号-1,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2凡拟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1、以上所有资料须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时间:2024年7月2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中国》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裕民县民政局 地址:裕民县民政局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旭 (略)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 (略) 8号-1 联系方式:梁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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