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龙岗区龙粮储备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采购体外除颤器AED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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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龙岗区龙粮储备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采购体外除颤器AED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以下简称“粮食公司”) (略) 龙 (略) (以下简称“ (略) ”)体外除颤器(AED)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麦邦AED7000S半自动体外除颤器及其相关配件、挂箱共3台, (略) 1台、 (略) 储运部及储备库各1台。
三、商品供应及售后服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交货地点
1. (略) 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如意路36区97号西(粮食公司)。
2. (略) 龙岗区布吉街道金运路169号( (略) 储运部)。
3. (略) 龙岗区南湾街道平吉大道粮库一号路( (略) 储备库)。
(三)货物品质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技术性能,保证所供设备是经过出厂检验的合格产品,出厂日期应不超过半年。承诺所供设备满足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操作卡、保修卡。
(四)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为5年,在产品质量保修期内,供应商应对所有损坏(人为损坏除外)的设备及零部件负责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修理或更换费、检测费、维修人员工资、往返费用等一切费用。
(五)其他要求
1.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及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安装调试且确保正常运行使用;装卸、安装调试及运输等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2.免费提供不少于3场的体外除颤器(AED)使用教学培训。
四、采购控制价
投标人需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投标限价为17000元/台,即总价不得超过51000元(报价包含税费、运输、装卸以及安装调试等费用),超过视为无效。(报价单详见附件)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采购人将采取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分两期结算费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50%的预付款;供应商按采购人实际供货需求将设备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总价50%的货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生产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或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
3.投标人所投标设备必须经国家权威部门质量检测,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评选规则
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若采购中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以同类业绩最多的为中标单位。
八、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将报价单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等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用信封密封包装,于**日18:00时前 (略) (略) 安全办。地址: (略) 龙岗区中心城如意路36区97号西(粮食公司309室)。咨询电话:0755-*。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中标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日计算,自中标人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价款金额的0.5‰计付违约金。
(二)采购人有权将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进行退货,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因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注:报价单模板于网页下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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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略) (略) (以下简称“粮食公司”) (略) 龙 (略) (以下简称“ (略) ”)体外除颤器(AED)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麦邦AED7000S半自动体外除颤器及其相关配件、挂箱共3台, (略) 1台、 (略) 储运部及储备库各1台。
三、商品供应及售后服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交货地点
1. (略) 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如意路36区97号西(粮食公司)。
2. (略) 龙岗区布吉街道金运路169号( (略) 储运部)。
3. (略) 龙岗区南湾街道平吉大道粮库一号路( (略) 储备库)。
(三)货物品质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技术性能,保证所供设备是经过出厂检验的合格产品,出厂日期应不超过半年。承诺所供设备满足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操作卡、保修卡。
(四)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为5年,在产品质量保修期内,供应商应对所有损坏(人为损坏除外)的设备及零部件负责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修理或更换费、检测费、维修人员工资、往返费用等一切费用。
(五)其他要求
1.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及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安装调试且确保正常运行使用;装卸、安装调试及运输等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2.免费提供不少于3场的体外除颤器(AED)使用教学培训。
四、采购控制价
投标人需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投标限价为17000元/台,即总价不得超过51000元(报价包含税费、运输、装卸以及安装调试等费用),超过视为无效。(报价单详见附件)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采购人将采取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分两期结算费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50%的预付款;供应商按采购人实际供货需求将设备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总价50%的货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生产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或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
3.投标人所投标设备必须经国家权威部门质量检测,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评选规则
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若采购中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以同类业绩最多的为中标单位。
八、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将报价单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等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用信封密封包装,于**日18:00时前 (略) (略) 安全办。地址: (略) 龙岗区中心城如意路36区97号西(粮食公司309室)。咨询电话:0755-*。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中标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日计算,自中标人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价款金额的0.5‰计付违约金。
(二)采购人有权将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进行退货,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因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注:报价单模板于网页下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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