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遴选申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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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遴选申报招标公告


拱墅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遴选申报的公告

辖区各养老机构:


按照《 (略) 民政厅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民养〔2024〕18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优化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效率,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保障对象(下称“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拱墅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区域化集中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我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区域化集中改革,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不超过2家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作为我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区域化集中改革,全面探索全区集中供养模式。

二、申报机构条件

1.申报机构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区、街道拥有养老机构的所有权,社会力量经过一定的程序取得养老机构的经营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特困供养职能,对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做到应收尽收。

2.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养老设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达到《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三级及以上标准。

3.严格执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建立供养服务目录,规范特困人员入住,加强供养资金管理。

三、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即日起至**日止,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申报材料: (略) 拱墅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申请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养老机构等级证书、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往年业绩、荣誉、团队经验等)。

3.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在**日前根据文件附件要求将本机构申报材料及相应凭证资料用文件袋密封装好,并将文件袋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各一式两份)纸质版快递或送至拱墅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地址: (略) 拱墅区文晖路1号8楼824,电话:0571-*),*@*q.com。

4.组织评审:拱墅区民政局对申报的养老机构进行评审,从机构的资质、能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出符合条件的机构。

5.结果公示:拱墅区民政局将评审结果在拱墅区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

联系人: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王昌成

联系电话:0571-*

附件1: (略) 拱墅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申请表

(略) 拱墅区民政局

**日

*.jpg (略) 拱墅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申请表.docx




拱墅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遴选申报的公告

辖区各养老机构:


按照《 (略) 民政厅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民养〔2024〕18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优化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效率,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保障对象(下称“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拱墅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区域化集中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我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区域化集中改革,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不超过2家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作为我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区域化集中改革,全面探索全区集中供养模式。

二、申报机构条件

1.申报机构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区、街道拥有养老机构的所有权,社会力量经过一定的程序取得养老机构的经营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特困供养职能,对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做到应收尽收。

2.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养老设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达到《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三级及以上标准。

3.严格执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建立供养服务目录,规范特困人员入住,加强供养资金管理。

三、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即日起至**日止,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申报材料: (略) 拱墅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申请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养老机构等级证书、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往年业绩、荣誉、团队经验等)。

3.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在**日前根据文件附件要求将本机构申报材料及相应凭证资料用文件袋密封装好,并将文件袋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各一式两份)纸质版快递或送至拱墅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地址: (略) 拱墅区文晖路1号8楼824,电话:0571-*),*@*q.com。

4.组织评审:拱墅区民政局对申报的养老机构进行评审,从机构的资质、能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出符合条件的机构。

5.结果公示:拱墅区民政局将评审结果在拱墅区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

联系人: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王昌成

联系电话:0571-*

附件1: (略) 拱墅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申请表

(略) 拱墅区民政局

**日

*.jpg (略) 拱墅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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