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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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仓山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仓山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
行政区域 仓山区 公告时间 **日 12: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略)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开标厅
预算金额 ¥1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丽平、蔡闽珠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仓山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仓山区友谊路3号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丽平、蔡闽珠/0591-*

项目概况

仓山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XZBGK*

项目名称:仓山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

期限

预算总价(元)

1

食堂食材配送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且为有效期内的安全卫生产品。等详见招标文件。

1年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等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略)

方式: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公对公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供应商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 (略) 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供应商电子信箱:*@*q.com。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金山大道支行

帐 号:*00661

2、注:本项目非使用财政性资金,故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仓山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     

地址: (略) 仓山区友谊路3号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        

联系方式:林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联系方式:周丽平、蔡闽珠/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丽平、蔡闽珠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仓山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仓山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
行政区域 仓山区 公告时间 **日 12: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略)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开标厅
预算金额 ¥1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丽平、蔡闽珠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仓山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仓山区友谊路3号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丽平、蔡闽珠/0591-*

项目概况

仓山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XZBGK*

项目名称:仓山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

期限

预算总价(元)

1

食堂食材配送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且为有效期内的安全卫生产品。等详见招标文件。

1年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等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略)

方式: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公对公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供应商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 (略) 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供应商电子信箱:*@*q.com。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金山大道支行

帐 号:*00661

2、注:本项目非使用财政性资金,故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仓山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     

地址: (略) 仓山区友谊路3号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        

联系方式:林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联系方式:周丽平、蔡闽珠/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丽平、蔡闽珠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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