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跃路日新酒店-垃圾处理站路南侧路灯维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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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跃路日新酒店-垃圾处理站路南侧路灯维修招标公告



江安镇东跃路(日新酒店-垃圾处理站)路南侧路灯,急需维修,共更换灯具6套。现对江安镇东跃路(日新酒店-垃圾处理站)路南侧路灯维修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安镇东跃路(日新酒店-垃圾处理站)路南侧路灯维修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江安镇

3、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本项目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1、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以上(含);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2、本项目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项目期限:工期5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保证金:无。

5、安全文明施工: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由中标承包人全权负责。

6、中标候选人待公示1天无异议后, (略) 江安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

三、技术要求

1、施工期间应做好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完备,设置必要围挡,因中标方原因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及第三人发生伤亡事故、财务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2、所有施工过程和施工方法均需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3、施工过程中,如损坏原有设施,需及时按原样、原质予以修复。每天收工前必须打扫清理干净,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4、注意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道路正常通行。

5、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中标方负责。

四、投标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332元,高于本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各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施工现场情况,测算全部工序费用,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项目清单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项目、临时项目、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 (略) 场风险和国家政策风险系数。中标后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如变更引起项目量增减时,综合单价执行投标人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踏勘现场招标方联系人:龚蕾蕾 *

特别说明:

开标时投标人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则还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有的材料(含报价单)需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标书必须封标,在现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下统一开标。

五、评标方法和标准

1、递交的响应函为第一次报价,评审小组可根据评审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现场报价以及现场报价次数,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当最后报价中具有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多于1名时,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竞价,直至报价出现差别时为止。

2、响应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含三家),现场报名不足三家时,或者经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可以决定:(1)两家时,竞价决定成交供应商;(2)一家时,直接协商确定成交价格;(3)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六、结算办法

本项目采用 固定单价方式确定。按实结算,单价执行中标单价。本项目检修费为800元,固定价格不下浮,由中标单位支付给采购人指定检修单位。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于当年农历年年底付至合同价的70%,第二年农历年年底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于第三年农历年年底付清。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八、报名和开标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日上午9:00,开标时间为**日上午9:00,开标地址:江安镇人民政府1号楼三楼西侧小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江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龚蕾蕾 *





江安镇东跃路(日新酒店-垃圾处理站)路南侧路灯,急需维修,共更换灯具6套。现对江安镇东跃路(日新酒店-垃圾处理站)路南侧路灯维修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安镇东跃路(日新酒店-垃圾处理站)路南侧路灯维修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江安镇

3、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本项目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1、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以上(含);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2、本项目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项目期限:工期5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保证金:无。

5、安全文明施工: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由中标承包人全权负责。

6、中标候选人待公示1天无异议后, (略) 江安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

三、技术要求

1、施工期间应做好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完备,设置必要围挡,因中标方原因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及第三人发生伤亡事故、财务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2、所有施工过程和施工方法均需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3、施工过程中,如损坏原有设施,需及时按原样、原质予以修复。每天收工前必须打扫清理干净,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4、注意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道路正常通行。

5、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中标方负责。

四、投标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332元,高于本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各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施工现场情况,测算全部工序费用,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项目清单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项目、临时项目、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 (略) 场风险和国家政策风险系数。中标后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如变更引起项目量增减时,综合单价执行投标人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踏勘现场招标方联系人:龚蕾蕾 *

特别说明:

开标时投标人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则还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有的材料(含报价单)需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标书必须封标,在现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下统一开标。

五、评标方法和标准

1、递交的响应函为第一次报价,评审小组可根据评审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现场报价以及现场报价次数,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当最后报价中具有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多于1名时,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竞价,直至报价出现差别时为止。

2、响应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含三家),现场报名不足三家时,或者经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可以决定:(1)两家时,竞价决定成交供应商;(2)一家时,直接协商确定成交价格;(3)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六、结算办法

本项目采用 固定单价方式确定。按实结算,单价执行中标单价。本项目检修费为800元,固定价格不下浮,由中标单位支付给采购人指定检修单位。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于当年农历年年底付至合同价的70%,第二年农历年年底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于第三年农历年年底付清。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八、报名和开标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日上午9:00,开标时间为**日上午9:00,开标地址:江安镇人民政府1号楼三楼西侧小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江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龚蕾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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