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丽水市某单位东门综合智能车辆出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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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水市某单位东门综合智能车辆出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20 (略) 某单位(东门)综合智能车辆出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SDX-24046】),采购人为 (略) 丽水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要求采购单杆闸机、出入口抓拍机、出入口显示屏、人脸识别终端等。

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8000元人民币(含税,税率6%),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3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日9:00 -7月18日17:00(非获取时间报名无效)。

3.2 获取地点: (略) 丽青路466号电信老大楼4楼。

3.3 获取方式: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和身份证)*@*89.cn,审核后发送或现场获取。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

4.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日9:00 (略) 丽青路466号电信老大楼4楼。

4.3 唱价时间和地点:**日9:00, (略) 丽青路466号电信老大楼4楼 。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http://**)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丽水分公司

地 址: (略) 丽青路466号

邮 编: *

项目联系人: 吴新明

电 话: *

联 系 人: 付亚杰

电 话: *

电子 邮件: *@*89.cn

开户 银行: (略) 体育场路支行

账 号: *8944

采购人: (略) 丽水分公司

**日


, (略) ,丽水

询价公告

20 (略) 某单位(东门)综合智能车辆出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SDX-24046】),采购人为 (略) 丽水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要求采购单杆闸机、出入口抓拍机、出入口显示屏、人脸识别终端等。

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8000元人民币(含税,税率6%),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3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日9:00 -7月18日17:00(非获取时间报名无效)。

3.2 获取地点: (略) 丽青路466号电信老大楼4楼。

3.3 获取方式: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和身份证)*@*89.cn,审核后发送或现场获取。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

4.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日9:00 (略) 丽青路466号电信老大楼4楼。

4.3 唱价时间和地点:**日9:00, (略) 丽青路466号电信老大楼4楼 。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http://**)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丽水分公司

地 址: (略) 丽青路466号

邮 编: *

项目联系人: 吴新明

电 话: *

联 系 人: 付亚杰

电 话: *

电子 邮件: *@*89.cn

开户 银行: (略) 体育场路支行

账 号: *8944

采购人: (略) 丽水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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