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告制作”供应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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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告制作”供应商招标公告

(略) 委宣传部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2024年度广告制作”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服务时间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服务内容

社会面宣传、户外活动等广告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主要有各类宣传栏、户外广告牌、文化墙、横幅、展板等。

三、报名资料

(一)公司情况: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服务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完成广告设计、制作、安装及相应服务(公司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记录);

(二) (略) 经营服务门店相关资料(照片、租赁协议等复印件);

(三)员工情况:专职员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

(四)业绩情况:需提供近两年以来的业绩表(项目名称、类型、投资规模、项目效果等);

(五)质量保证:一般广告(应急广告)完成时间,服务产品质量保证期;

(六)承诺书:承诺单位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服务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供应商;承诺所有提供的资料为真实有效。

注:1.以上材料需加盖鲜章;2.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所有资料密封;3.密封封面盖章并备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日至**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略) 委员会宣传部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0894-*

(四)监督电话:政工科 0894-*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单位达到3家及以上方可进行比选;

(二)由我部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满足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服务、业绩、综合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至少3名候选供应商。比选结果提交部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与供应商签订代理协议,如未通过部务会审议,重新进行比选。

特此公告。


(略) 委员会宣传部

**日

(略) 委宣传部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2024年度广告制作”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服务时间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服务内容

社会面宣传、户外活动等广告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主要有各类宣传栏、户外广告牌、文化墙、横幅、展板等。

三、报名资料

(一)公司情况: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服务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完成广告设计、制作、安装及相应服务(公司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记录);

(二) (略) 经营服务门店相关资料(照片、租赁协议等复印件);

(三)员工情况:专职员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

(四)业绩情况:需提供近两年以来的业绩表(项目名称、类型、投资规模、项目效果等);

(五)质量保证:一般广告(应急广告)完成时间,服务产品质量保证期;

(六)承诺书:承诺单位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服务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供应商;承诺所有提供的资料为真实有效。

注:1.以上材料需加盖鲜章;2.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所有资料密封;3.密封封面盖章并备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日至**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略) 委员会宣传部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0894-*

(四)监督电话:政工科 0894-*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单位达到3家及以上方可进行比选;

(二)由我部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满足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服务、业绩、综合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至少3名候选供应商。比选结果提交部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与供应商签订代理协议,如未通过部务会审议,重新进行比选。

特此公告。


(略) 委员会宣传部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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