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高压架空线迁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群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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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高压架空线迁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群众参与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高压架空线迁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若干措施》(珠委办字〔2022〕1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高压架空线迁改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政 (略) 政项目工务中心

  3.建设规模与内容:

  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该项目为横琴第三通道的最北段,主线南接珠海大道节点立交剩余工程主线与匝道终点,采用高架桥梁形式跨越屏北一路、屏东四路、屏北二路、屏北四路、前山河、规划沿河北路、金鸡路和规划白云路,北至香海大桥,全长约2.8km。主线道 (略) 快速路,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全线设有金鸡路菱形立交和香海大桥立交。地面辅路南起规划沿河北路,北至现状翠屏路,道 (略) 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全长约1.4km(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批复为准)。

  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高压架空线迁改工程:该项目拟对现状220kV加珠**线的高压架空线实施迁改,为主体工程高架桥建设提供实施空间。新建电缆通道长约2.87km,除跨越前山河段采用电缆随桥敷设的形式,其余位置均采用电力隧道的形式使现状高压线迁改下地。全线配套建设电缆附属设施。

  4.建设周期:约36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与建议。

  三、公示期

  公示周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评估机构反馈意见与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及住址)。

  评估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话:020-*,* 电子邮箱:*@*26.com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高压架空线迁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若干措施》(珠委办字〔2022〕1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高压架空线迁改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政 (略) 政项目工务中心

  3.建设规模与内容:

  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该项目为横琴第三通道的最北段,主线南接珠海大道节点立交剩余工程主线与匝道终点,采用高架桥梁形式跨越屏北一路、屏东四路、屏北二路、屏北四路、前山河、规划沿河北路、金鸡路和规划白云路,北至香海大桥,全长约2.8km。主线道 (略) 快速路,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全线设有金鸡路菱形立交和香海大桥立交。地面辅路南起规划沿河北路,北至现状翠屏路,道 (略) 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全长约1.4km(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批复为准)。

  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高压架空线迁改工程:该项目拟对现状220kV加珠**线的高压架空线实施迁改,为主体工程高架桥建设提供实施空间。新建电缆通道长约2.87km,除跨越前山河段采用电缆随桥敷设的形式,其余位置均采用电力隧道的形式使现状高压线迁改下地。全线配套建设电缆附属设施。

  4.建设周期:约36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与建议。

  三、公示期

  公示周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评估机构反馈意见与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及住址)。

  评估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话:020-*,* 电子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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