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电瓶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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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电瓶二次招标公告



启东 (略) 2024年度电瓶项目(二次)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 (略) 就启东 (略) 2024年度电瓶项目(二次)进行分散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电瓶型号

预估

数量

参数/规格

单价限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6-DZF-22.3AH

120组

12V22.3Ah

450

54000

26.8

2

三轮车电瓶 (12V- 120AH)

80只

12V- 120AH

460

36800

34.5

3

6-QW-36AH

3只

6-QW-36AH

170

510

9

4

6-QW-45AH

4只

6-QW-45AH

190

760

11

5

6-QW-55AH

4只

6-QW-55AH

240

960

13.5

6

6-QW-60AH

30只

6-QW-60AH

250

7500

15.3

7

6-QW-70AQH

60只

6-QW-70AQH

280

16800

16.3

8

6-QW-80AH

40只

6-QW-80AH

320

12800

19.5

9

6-QW-90MF

6只

6-QW-90MF

370

2220

21.9

10

6-QW-100AH

10只

6-QW-100AH

360

3600

24

11

6-QW-120AH

6只

6-QW-120AH

450

2700

30.9

12

6-QW-140MF

10只

6-QW-140MF

560

5600

28.5

13

6-QW-135AH

10只

6-QW-135AH

490

4900

32.3

14

6-QW-165DB

20只

6-QW-165DB

570

11400

37.8

15

6-QW-180AH

2只

6-QW-180AH

610

1220

38.6

16

总计(元):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元)

说明: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说明:

一、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包括货物的成本、利润、各种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费、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的所有费用;货物的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费用;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更换、质保服务、旧电瓶由采购单位回收等所有项目相关费用;货物的设计制造及采购、安装、检验及调试、现场检验、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服务、技术培训、购置税等一切费用,直至达到正常使用要求;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招标代理费用;对于进口产品还应包括关税、手续费等一切费用;询价公告中所有内容涉及的费用,按常规应当包括的其它费用},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

对采购人提供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参数等要求,供应商如有疑问,应按本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视为默认,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参数等不再作任何修改,成交供应商不得再提任何调整要求。对完成本询价公告中的全部货物、服务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系统的其余配套材料项目、措施项目等,均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算量后自行计入投标报价中,成交后采购人对该部分不作任何调整。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自行考虑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1500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代理服务机构缴纳。

4、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供应商需根据采购单位需求足额送货;在未接到采购单位通知的情况下,送货量超过采购需求的,超过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运回,否则视为赠送,采购单位不支付相应货款。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等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方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 (略)

地址: (略) 建设路与中央大道交界处

联系人:高冲

联系电话:0513-*

代理单位:南通东洲 (略)

地址: (略) 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施伶俐

联系电话:0513-*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7)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附件四)。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请于**日08:30分-09:00分密封送至南通东洲 (略) ( (略) 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南侧6楼会议室),逾时则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通东洲 (略) 6楼会议室

(3)招标资料费:人民币100元,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略) 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

①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每次供货的产品质保期确保在1年及以上。

②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③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后方可安装,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采购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采购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技术参数等与询价公告及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采购单位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意见,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④成交供应商如不履行询价公告及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条款中的任何一项,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00元,如发生不履行行为2次及以上,采购单位有权对未支付的货款及履约保证金拒绝支付。

2、质保要求:在货物送至现场后,采购单位将随机取样自检或送检,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发货。若出现两次检测不合格,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

3、售后服务要求:

①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成交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须在6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6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单位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履约保证金内予以扣除。如在电瓶供货之日起1年内质保过期,则无条件更换,费用不予增加,更换后的部件或电瓶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②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③所有投标货物保修期及范围均按供应商承诺执行(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质保期及范围)。

4、供货与安装周期:成交供应商每次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10天(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否则按违约处理。

5、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在其指定位置安装、安放,确保正常使用。

6、本项目合同执行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日。执行期内电瓶执行价格不予调整,故请各报价供应商自行测算、承担合同期内风险。合同执行期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因价格等原因推诿或拒绝提供安装、服务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7、履约保证金:

①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②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③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8、约定事项

①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随机资料及相关软件资源,如涉及进口货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③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 (略) 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

④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成交供应商安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⑤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于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①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总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本次询价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报价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如采购单位变更采购方式,将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七、付款方式:

(略) 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按实、按季度付款结算(凭正式发票)。

启东 (略)

**日





启东 (略) 2024年度电瓶项目(二次)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 (略) 就启东 (略) 2024年度电瓶项目(二次)进行分散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电瓶型号

预估

数量

参数/规格

单价限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6-DZF-22.3AH

120组

12V22.3Ah

450

54000

26.8

2

三轮车电瓶 (12V- 120AH)

80只

12V- 120AH

460

36800

34.5

3

6-QW-36AH

3只

6-QW-36AH

170

510

9

4

6-QW-45AH

4只

6-QW-45AH

190

760

11

5

6-QW-55AH

4只

6-QW-55AH

240

960

13.5

6

6-QW-60AH

30只

6-QW-60AH

250

7500

15.3

7

6-QW-70AQH

60只

6-QW-70AQH

280

16800

16.3

8

6-QW-80AH

40只

6-QW-80AH

320

12800

19.5

9

6-QW-90MF

6只

6-QW-90MF

370

2220

21.9

10

6-QW-100AH

10只

6-QW-100AH

360

3600

24

11

6-QW-120AH

6只

6-QW-120AH

450

2700

30.9

12

6-QW-140MF

10只

6-QW-140MF

560

5600

28.5

13

6-QW-135AH

10只

6-QW-135AH

490

4900

32.3

14

6-QW-165DB

20只

6-QW-165DB

570

11400

37.8

15

6-QW-180AH

2只

6-QW-180AH

610

1220

38.6

16

总计(元):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元)

说明: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说明:

一、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包括货物的成本、利润、各种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费、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的所有费用;货物的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费用;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更换、质保服务、旧电瓶由采购单位回收等所有项目相关费用;货物的设计制造及采购、安装、检验及调试、现场检验、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服务、技术培训、购置税等一切费用,直至达到正常使用要求;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招标代理费用;对于进口产品还应包括关税、手续费等一切费用;询价公告中所有内容涉及的费用,按常规应当包括的其它费用},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

对采购人提供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参数等要求,供应商如有疑问,应按本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视为默认,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参数等不再作任何修改,成交供应商不得再提任何调整要求。对完成本询价公告中的全部货物、服务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系统的其余配套材料项目、措施项目等,均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算量后自行计入投标报价中,成交后采购人对该部分不作任何调整。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自行考虑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1500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代理服务机构缴纳。

4、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供应商需根据采购单位需求足额送货;在未接到采购单位通知的情况下,送货量超过采购需求的,超过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运回,否则视为赠送,采购单位不支付相应货款。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等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方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 (略)

地址: (略) 建设路与中央大道交界处

联系人:高冲

联系电话:0513-*

代理单位:南通东洲 (略)

地址: (略) 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施伶俐

联系电话:0513-*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7)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附件四)。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请于**日08:30分-09:00分密封送至南通东洲 (略) ( (略) 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南侧6楼会议室),逾时则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通东洲 (略) 6楼会议室

(3)招标资料费:人民币100元,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略) 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

①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每次供货的产品质保期确保在1年及以上。

②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③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后方可安装,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采购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采购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技术参数等与询价公告及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采购单位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意见,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④成交供应商如不履行询价公告及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条款中的任何一项,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00元,如发生不履行行为2次及以上,采购单位有权对未支付的货款及履约保证金拒绝支付。

2、质保要求:在货物送至现场后,采购单位将随机取样自检或送检,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发货。若出现两次检测不合格,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

3、售后服务要求:

①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成交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须在6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6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单位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履约保证金内予以扣除。如在电瓶供货之日起1年内质保过期,则无条件更换,费用不予增加,更换后的部件或电瓶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②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③所有投标货物保修期及范围均按供应商承诺执行(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质保期及范围)。

4、供货与安装周期:成交供应商每次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10天(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否则按违约处理。

5、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在其指定位置安装、安放,确保正常使用。

6、本项目合同执行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日。执行期内电瓶执行价格不予调整,故请各报价供应商自行测算、承担合同期内风险。合同执行期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因价格等原因推诿或拒绝提供安装、服务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7、履约保证金:

①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②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③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8、约定事项

①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随机资料及相关软件资源,如涉及进口货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③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 (略) 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

④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成交供应商安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⑤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于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①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总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本次询价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报价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如采购单位变更采购方式,将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七、付款方式:

(略) 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按实、按季度付款结算(凭正式发票)。

启东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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