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浙丽数字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线点播平台及图像采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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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浙丽数字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线点播平台及图像采集项目

丽水市浙丽数字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线点播平台及图像采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丽水市浙丽数字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线点播平台及图像采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本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实施电子交易。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号

2.项目名称:丽水市浙丽数字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线点播平台及图像采集项目

3.预算金额(元):*.00

4.最高限价(元):*.00

5.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丽水市浙丽数字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线点播平台及图像采集项目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标项1,

类型: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规范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3.方式:线上获取;

(1)投标人完成“”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注册后,获取账号登录至“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从“我的项目”中找到需要领取文件的项目获取;

(2)潜在投标人只有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

(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

(2)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

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启地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在线开标;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其他事项:

(1)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2)联系邮箱:*@*q.com。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浙丽数字 (略)

地 址: (略) 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1号楼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 (略)

地 址: (略) 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传 真:0578-*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波军、谢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8-*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公告发布日期:**日

特别提醒: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要求编制;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或加qq*获取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400-0878-198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投标(现场开标地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



丽水市浙丽数字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线点播平台及图像采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丽水市浙丽数字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线点播平台及图像采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本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实施电子交易。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号

2.项目名称:丽水市浙丽数字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线点播平台及图像采集项目

3.预算金额(元):*.00

4.最高限价(元):*.00

5.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丽水市浙丽数字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线点播平台及图像采集项目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标项1,

类型: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规范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3.方式:线上获取;

(1)投标人完成“”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注册后,获取账号登录至“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从“我的项目”中找到需要领取文件的项目获取;

(2)潜在投标人只有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

(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

(2)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

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启地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在线开标;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其他事项:

(1)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2)联系邮箱:*@*q.com。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浙丽数字 (略)

地 址: (略) 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1号楼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 (略)

地 址: (略) 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传 真:0578-*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波军、谢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8-*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公告发布日期:**日

特别提醒: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要求编制;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或加qq*获取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400-0878-198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投标(现场开标地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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