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共享非机动车服务,附加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服务、自有电动自行车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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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共享非机动车服务,附加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服务、自有电动自行车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云南师范大学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云南师范大学共享非机动车服务,附加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服务、自有电动自行车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共享非机动车服务,附加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服务、自有电动自行车管理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ZZ*B*;
2.3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共享电动自行车1.5元/10分钟,共享自行车1元/20分钟,充电桩0.3元/小时。
2.4招标范围:云南师范大学共享非机动车服务,附加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服务、自有电动自行车管理服务项目(自有车辆管理方案、校园一体化管理平台、共享自行车投入、运营、维护、共享电动自行车投入、运营、维护、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学校组织对投标人进行考核,中标人在运营期间履约情况良好,能服从学校管理、师生使用体验良好、投诉率低、无重大责任事故时,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2.6服务地点:招标人学校范围。
2.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相关项目设计、施工、调试及试运行。投标人应负责施工过渡期内校园交通保障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自行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说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日至**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略) (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所报项目名称的资料到云南 (略) ( (略) 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3楼前台)获取招 (略) (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所报项目名称的资料扫描件、发票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扫描件发送至*@*q.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开户银行:中国工商 (略) 区支行;账号:*6802。
4.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未按规定时间及报名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及报名方式要求见本公开招标公告第4条)
5.投标文件的提交和开标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日9 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云南 (略) 三楼开标一厅( (略) 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
★5.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4开标时间:**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 (略) 三楼开标一厅( (略) 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师范大学保卫处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师范大学
地址: (略) 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7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址: (略) 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401-404
联系人:土杰灵、杨涵屹、陈生媛、罗枝维、吴昊珊、李娜、叶勇、李杰、王军
联系电话:0871-*

1.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云南师范大学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云南师范大学共享非机动车服务,附加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服务、自有电动自行车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共享非机动车服务,附加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服务、自有电动自行车管理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ZZ*B*;
2.3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共享电动自行车1.5元/10分钟,共享自行车1元/20分钟,充电桩0.3元/小时。
2.4招标范围:云南师范大学共享非机动车服务,附加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服务、自有电动自行车管理服务项目(自有车辆管理方案、校园一体化管理平台、共享自行车投入、运营、维护、共享电动自行车投入、运营、维护、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学校组织对投标人进行考核,中标人在运营期间履约情况良好,能服从学校管理、师生使用体验良好、投诉率低、无重大责任事故时,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2.6服务地点:招标人学校范围。
2.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相关项目设计、施工、调试及试运行。投标人应负责施工过渡期内校园交通保障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自行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说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日至**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略) (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所报项目名称的资料到云南 (略) ( (略) 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3楼前台)获取招 (略) (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所报项目名称的资料扫描件、发票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扫描件发送至*@*q.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开户银行:中国工商 (略) 区支行;账号:*6802。
4.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未按规定时间及报名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及报名方式要求见本公开招标公告第4条)
5.投标文件的提交和开标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日9 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云南 (略) 三楼开标一厅( (略) 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
★5.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4开标时间:**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 (略) 三楼开标一厅( (略) 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师范大学保卫处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师范大学
地址: (略) 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7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址: (略) 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401-404
联系人:土杰灵、杨涵屹、陈生媛、罗枝维、吴昊珊、李娜、叶勇、李杰、王军
联系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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