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花都区2024年度高...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花都区2024年度高...招标公告


为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加快推进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按照《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 (略)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花都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花都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工作。

二、委托单位

(略) 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需开展花都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工作。花都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2个项目,建设面积2047亩,分布在花山镇。

1.内业审查

根据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变更资料,对镇(街)上报的验收资料进行复核,重点对所有单项工程数量、质量的完整性、一致性、合规性等进行全面客观审查核对;检查建设项目《单项工程验收表》《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报告》与竣工图工程量是否一致;检查项目竣工图上图要素是否齐全,标示是否清晰;竣工图中线状工程的长度、宽度、厚度等量算后是否与相关报告数据一致。

在初步验收前,针对每个项目的验收必查材料、备查材料的规范性和齐全性出具审查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指导建设单位进行项目资料归档,并形成《内业审查情况表》。

2.外业复核

现场复核竣工图与实地是否一致(项目范围是否准确,主要工程在竣工图与实地的一致性等);现场实地量测所有单项工程类型的工程数量,包括点状工程的数量、线状工程长度,以及各单项工程的砌筑材料、建成规格等。现场核实单项工程外观质量。根据现场实地复核情况,编制《工程复核表》。

3.编制工程复核报告

根据内业审查、外业复核情况,针对各项目形成《工程复核报告》,报告附工程复核表、现场照片(原则上应包含各单项工程类型的复核记录图片),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情况、资料复核情况、现场复核情况(数量和质量)、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复核结论等。

(上级有最新要求的,按照最新文件要求实施)

(二)主要工作依据

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

2.《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20〕63号);

3.《关于印发〈 (略) 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4号);

4.《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的通知》(穗农函〔2021〕73号);

5.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5048万元。

(四)完成时限

2025年3月下旬前提交初步成果(最终成果严格以上级最新工作要求为准)。

四、具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

1.有多年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建设项目相关经验,能提供车辆、电脑、测量工具等设备保障,可提供本地化服务,能适应协同办公,必要时要配合节假日加班;

2.项目相关数据、记录、成果和使用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承接单位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二)单位资质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承接单位应具备测绘*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或以上有效资质。

3.服务支撑能力要求: (略) 内承担过高标准农田(含示范、补建等)、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建设项目相关工作(提供证明材料)。

(三)相关报名要求

1.根据利害关系回避的原则,承担202 (略) 花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测量、监理工作、施工的相关单位不得参与竞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项目经费预算的8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未能合理说明或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

(四)提交资料要求

1.测绘*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或以上有效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工作进度安排、工作措施、售后服务等;

3.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的资质和经验;实施该项工作人员配备情况(职称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

4.高标准农田(含示范、补建等)、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建设项目相关业绩情况。

5.可提供本地化服务,能适应协同办公等相关资料;

6.其他相关材料(证明单位资质及服务水平)。

以上提交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并连同《委托服务申请书》一起封印在文件袋内。

五、申请截止时间:

**日下午18:00时(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六、申请流程

申请主体如实填写《 (略) 花都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连同相关申请资料(证明材料等)一并封印。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接收地址(快递以寄出时间为准,不接收货到付款方式的快件)。

七、选聘流程

1.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项目承接单位:只有一 (略) 报名,可直接选择其作为拟中选单位;两家以 (略) 报名,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价格最低”的原则, (略) 作为拟中选单位(对未能选定的项目单位,我局不支付任何费用)。

2.项目承接单位拟定后,我局将在网站发布公示,3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经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向服务单位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

3.项目承接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书》后,应在委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花都区公益路 (略) 花都区农业农村局501室(邮政编码:*,联系人:曹婉怡,联系电话:020-*)

附件: (略) 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服务申请书

(略) 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日



为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加快推进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按照《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 (略)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花都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花都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工作。

二、委托单位

(略) 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需开展花都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工作。花都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2个项目,建设面积2047亩,分布在花山镇。

1.内业审查

根据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变更资料,对镇(街)上报的验收资料进行复核,重点对所有单项工程数量、质量的完整性、一致性、合规性等进行全面客观审查核对;检查建设项目《单项工程验收表》《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报告》与竣工图工程量是否一致;检查项目竣工图上图要素是否齐全,标示是否清晰;竣工图中线状工程的长度、宽度、厚度等量算后是否与相关报告数据一致。

在初步验收前,针对每个项目的验收必查材料、备查材料的规范性和齐全性出具审查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指导建设单位进行项目资料归档,并形成《内业审查情况表》。

2.外业复核

现场复核竣工图与实地是否一致(项目范围是否准确,主要工程在竣工图与实地的一致性等);现场实地量测所有单项工程类型的工程数量,包括点状工程的数量、线状工程长度,以及各单项工程的砌筑材料、建成规格等。现场核实单项工程外观质量。根据现场实地复核情况,编制《工程复核表》。

3.编制工程复核报告

根据内业审查、外业复核情况,针对各项目形成《工程复核报告》,报告附工程复核表、现场照片(原则上应包含各单项工程类型的复核记录图片),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情况、资料复核情况、现场复核情况(数量和质量)、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复核结论等。

(上级有最新要求的,按照最新文件要求实施)

(二)主要工作依据

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

2.《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20〕63号);

3.《关于印发〈 (略) 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4号);

4.《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的通知》(穗农函〔2021〕73号);

5.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5048万元。

(四)完成时限

2025年3月下旬前提交初步成果(最终成果严格以上级最新工作要求为准)。

四、具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

1.有多年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建设项目相关经验,能提供车辆、电脑、测量工具等设备保障,可提供本地化服务,能适应协同办公,必要时要配合节假日加班;

2.项目相关数据、记录、成果和使用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承接单位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二)单位资质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承接单位应具备测绘*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或以上有效资质。

3.服务支撑能力要求: (略) 内承担过高标准农田(含示范、补建等)、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建设项目相关工作(提供证明材料)。

(三)相关报名要求

1.根据利害关系回避的原则,承担202 (略) 花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测量、监理工作、施工的相关单位不得参与竞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项目经费预算的8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未能合理说明或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

(四)提交资料要求

1.测绘*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或以上有效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工作进度安排、工作措施、售后服务等;

3.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的资质和经验;实施该项工作人员配备情况(职称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

4.高标准农田(含示范、补建等)、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建设项目相关业绩情况。

5.可提供本地化服务,能适应协同办公等相关资料;

6.其他相关材料(证明单位资质及服务水平)。

以上提交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并连同《委托服务申请书》一起封印在文件袋内。

五、申请截止时间:

**日下午18:00时(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六、申请流程

申请主体如实填写《 (略) 花都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连同相关申请资料(证明材料等)一并封印。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接收地址(快递以寄出时间为准,不接收货到付款方式的快件)。

七、选聘流程

1.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项目承接单位:只有一 (略) 报名,可直接选择其作为拟中选单位;两家以 (略) 报名,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价格最低”的原则, (略) 作为拟中选单位(对未能选定的项目单位,我局不支付任何费用)。

2.项目承接单位拟定后,我局将在网站发布公示,3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经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向服务单位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

3.项目承接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书》后,应在委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花都区公益路 (略) 花都区农业农村局501室(邮政编码:*,联系人:曹婉怡,联系电话:020-*)

附件: (略) 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服务申请书

(略) 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