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三服务三提升”企业服务平台运行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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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三服务三提升”企业服务平台运行服务招标公告


为保障青羊区“三服务三提升”企业服务平台运行相关工作,青羊区发改局拟对青羊区“三服务三提升”企业服务平台运行服务进行评审,兹邀请符合本次评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审项目名称

青羊区“三服务三提升”企业服务平台运行服务项目。

二、购买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1.青羊区“三服务三提升”企业服务平台业务运行保障。做好该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完成该平台企业诉求的受理、转办、答复和日常监管等工作,提供数据统计分析服务。验收标准:安排专人在工作日或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2.信息文稿工作。与该平台及企业服务相关工作的信息稿、工作简报、资料统计分析等文字材料收集、撰写等相关工作。验收标准:提交的信息文稿撰写获得采购人认可。

3.区发改局安排的企业服务走访调研等其它临时工作。验收标准:以采购人临时工作要求为准。

(二)服务保障

1.服务时间:三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2.人员保障: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所在地提供服务,组建服务队*,固定不低于1名能胜任服务要求的人员,在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指定的办公地点完成对应工作。供应商的服务人员需遵守青羊区发改局的工作制度,接受工作安排。

(三)其他要求

1.预算金额:8.6万元/年,高于此预算的报价无效。

2.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

3.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及自身对该采购项目的理解编制实施方案。

4. 三年的预计服务期限里,如果采购人工作内容调整,可视情况终止本采购项目。

三、公告时间

本公告在“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日—**日17点。

四、评审时间

**日上午10:00。

五、评审地点

(略) 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5楼会议室(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

六、评审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丰富的企业诉求受理办理、平台运行服务、文案处理等工作经验,能快速熟悉和了解开展工作。

3.无严重失信行为,企业在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查询提供专用信用报告。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评审。

八、评审申请文件组成

1. 评审申请函;

2. 供应商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业绩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报价表;

5. 服务应答表;

6. 实施方案。

注:参选企业的评审资料应签字盖章封装,正本1份、副本1份装袋密封,密封口处贴密封条,并加盖参选企业公章。

九、评审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日至**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直接下载电子版领取评审文件。

十、评审文件递交时间

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一、评审文件递交地点

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运行与产业发展科(西华门街19号1号楼5楼510室),评审申请人必须在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评审文件送达评审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评审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评审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评审文件。递交有效文件不足3家时,取消本次评审。

十二、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中标公告在“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发布,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苟老师。

联系电话:028-*。



*.jpg青羊区“三服务三提升”企业服务平台运行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保障青羊区“三服务三提升”企业服务平台运行相关工作,青羊区发改局拟对青羊区“三服务三提升”企业服务平台运行服务进行评审,兹邀请符合本次评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审项目名称

青羊区“三服务三提升”企业服务平台运行服务项目。

二、购买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1.青羊区“三服务三提升”企业服务平台业务运行保障。做好该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完成该平台企业诉求的受理、转办、答复和日常监管等工作,提供数据统计分析服务。验收标准:安排专人在工作日或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2.信息文稿工作。与该平台及企业服务相关工作的信息稿、工作简报、资料统计分析等文字材料收集、撰写等相关工作。验收标准:提交的信息文稿撰写获得采购人认可。

3.区发改局安排的企业服务走访调研等其它临时工作。验收标准:以采购人临时工作要求为准。

(二)服务保障

1.服务时间:三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2.人员保障: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所在地提供服务,组建服务队*,固定不低于1名能胜任服务要求的人员,在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指定的办公地点完成对应工作。供应商的服务人员需遵守青羊区发改局的工作制度,接受工作安排。

(三)其他要求

1.预算金额:8.6万元/年,高于此预算的报价无效。

2.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

3.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及自身对该采购项目的理解编制实施方案。

4. 三年的预计服务期限里,如果采购人工作内容调整,可视情况终止本采购项目。

三、公告时间

本公告在“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日—**日17点。

四、评审时间

**日上午10:00。

五、评审地点

(略) 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5楼会议室(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

六、评审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丰富的企业诉求受理办理、平台运行服务、文案处理等工作经验,能快速熟悉和了解开展工作。

3.无严重失信行为,企业在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查询提供专用信用报告。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评审。

八、评审申请文件组成

1. 评审申请函;

2. 供应商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业绩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报价表;

5. 服务应答表;

6. 实施方案。

注:参选企业的评审资料应签字盖章封装,正本1份、副本1份装袋密封,密封口处贴密封条,并加盖参选企业公章。

九、评审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日至**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直接下载电子版领取评审文件。

十、评审文件递交时间

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一、评审文件递交地点

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运行与产业发展科(西华门街19号1号楼5楼510室),评审申请人必须在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评审文件送达评审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评审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评审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评审文件。递交有效文件不足3家时,取消本次评审。

十二、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中标公告在“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发布,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苟老师。

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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