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金海校区快递服务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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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金海校区快递服务招租公告

湖南医药学院金海校区快递服务招租公告
** 16:44

(略) 金海校区快递服务

招租公告

为保障金海校区快递服务质量,规范管理校区内快递服务活动,将对快递服务进行公开招租,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校将快递服务招租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金海校区快递服务项目,拟通过招租方式选择一家服务商,为金海校区师生提供一站式的快递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由校方提供场地,中标方建设快递综合服务中心、投放快递设备,并进行运营管理,经营期间的场地装修、运营所需的设备、系统、技术服务、安全设施等和运营管理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1.项目名称: (略) 金海校区快递服务招租。

2.门面位置:金海校区2号公寓架空层,层高约1.9米,场地面积约120平米。后期学校根据规划如需调整场地,中标方应积极配合搬迁,校方提供场地、水电基本设施。中标方自行负责装修及设备添置,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向校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

3.经营期限:3年(**日起至**日止)。

4.竞标底价:项目年租金的公开竞价起步价为:*万元整(20000元)/年,投标价格最高者中标。

5.租金支付:每年按12个月收取租金,租金一年一付,先交租后经营。签订合同前,中标方一次性交纳第1年租金,次年7月20之前一次性交纳下年度租金。

6.投标保证金:参加公开竞价者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万元整(30000元),采取报名现场扫码的方式缴纳竞标保证金。所有投标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一周内办理退还竞标保证金手续。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中标而拒绝签订合同的;②中标后未履行合同规定全部义务的;③签订合同后擅自转让他人的。

7.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格的百分之十缴纳,投标人中标后当天缴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中标而拒绝签订合同的;②中标后未履行合同规定全部义务的;③签订合同后擅自转让他人的。合同终止时,若中标方在经营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未出现未妥善处理好的纠纷,未损坏校方场地及设备设施,未出现在规定时限内不办理合同终结手续或撤离经营场地的行为,且清理好场地卫生,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经工商部门正式登 (略) ,具有项目必需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从事快递服务的经历,提供快递经营许可证或邮政管理部门快递备案证明等;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本校在职教职工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经营服务要求

1.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在校园内的一切经营活动须服从我校的统一安排和管理;经营的快递收发业务满足广大师生的需要,收费标准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2.本次招租实际经营时间为6个学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学校不承诺实行封闭式管理。中标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承担风险,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向校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

3.中标方不得将场地(项目)转租、转让他人,必须在中标后30个自然日内整合中通、申通、圆通、韵达、极兔、顺丰、京东、邮政、天猫、德邦、安能其中5家(含) (略) 在我校的快递末端网点,凭双方协议或授权书与我校签订租赁合同。未按在限定时限内未进行要求者视作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校方有权另行组织招标。

4.学校招生季、实习季、毕业季期间,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根据特殊需求有权选择快递服务单位,中标方不得有异议进行阻挠或以其它任何理由向校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

5.按合同约定的办法、用途及性质使用承租场地,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装修方案须事先经我校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一切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该装修即与承租人无关,不得向我校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6.对经营的场所独立承担防火、防盗等安全职责,如发生意外,全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7.中标后不得将经营权、承租权转让,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合同期限内不得将门面转让、转租、抵押、出借给他人,不得向他人收取类似“转让费”的款项,否则经查核实后,校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门面,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合同期限内,若因经营不善,可以无偿退还学校,不得转让。

8.其它:中标方自行负责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办理及其它费用。

9.明确做出以下书面承诺:

(1)经营期间须向学校提供法律要求办理的一切证件之复印件,并经核对后确认与原件相一致;

(2)同意服从学校的管理及快递整合要求,经营项目的业务不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不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3)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4)经营期间,一律不将场地转让、转租、抵押、出借给他人,不向他人收取类似“转让费”的款项。

三、现场踏勘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竞价项目的场地条件、位置以及范围,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踏勘现场后若有意愿,可以报名并向我校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及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及快递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一致。

2.投标报名地点

(1)报名地点: (略) 资产管理处(至善楼十四楼1403#)

(2)报名联系人:何老师 * (办)

(3)咨询地点: (略) 后勤处(老办公楼一楼117#)

(4)咨询联系人:杨老师 * (办)

五、竞标的相关事宜

1.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日至**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

(2)竞标时间:**日10:00

2.竞标地点:至善楼16楼会议室(1607#招标室)。

3.竞标要求:所有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快递经营许可证或邮政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

(6)投标承诺函。

4.竞标程序:

(1)投标人签到;

(2)介绍项目相关情况;

(3)现场答疑;

(4)投标人报价,实施一次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

(5)宣布竞标结果。

5.本项目只进行一次性报价,并当场递交竞标评审组,报价不得低于本次招标底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6.中标者不得弃标,如果弃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弃标将重新组织招租,弃标的竞标人将被列入我校采购招标不诚信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类似项目。

7.如在规定时间内,竞标报名不足3家,该项目的竞标活动延期。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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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4

(略) 金海校区快递服务

招租公告

为保障金海校区快递服务质量,规范管理校区内快递服务活动,将对快递服务进行公开招租,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校将快递服务招租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金海校区快递服务项目,拟通过招租方式选择一家服务商,为金海校区师生提供一站式的快递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由校方提供场地,中标方建设快递综合服务中心、投放快递设备,并进行运营管理,经营期间的场地装修、运营所需的设备、系统、技术服务、安全设施等和运营管理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1.项目名称: (略) 金海校区快递服务招租。

2.门面位置:金海校区2号公寓架空层,层高约1.9米,场地面积约120平米。后期学校根据规划如需调整场地,中标方应积极配合搬迁,校方提供场地、水电基本设施。中标方自行负责装修及设备添置,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向校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

3.经营期限:3年(**日起至**日止)。

4.竞标底价:项目年租金的公开竞价起步价为:*万元整(20000元)/年,投标价格最高者中标。

5.租金支付:每年按12个月收取租金,租金一年一付,先交租后经营。签订合同前,中标方一次性交纳第1年租金,次年7月20之前一次性交纳下年度租金。

6.投标保证金:参加公开竞价者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万元整(30000元),采取报名现场扫码的方式缴纳竞标保证金。所有投标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一周内办理退还竞标保证金手续。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中标而拒绝签订合同的;②中标后未履行合同规定全部义务的;③签订合同后擅自转让他人的。

7.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格的百分之十缴纳,投标人中标后当天缴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中标而拒绝签订合同的;②中标后未履行合同规定全部义务的;③签订合同后擅自转让他人的。合同终止时,若中标方在经营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未出现未妥善处理好的纠纷,未损坏校方场地及设备设施,未出现在规定时限内不办理合同终结手续或撤离经营场地的行为,且清理好场地卫生,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经工商部门正式登 (略) ,具有项目必需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从事快递服务的经历,提供快递经营许可证或邮政管理部门快递备案证明等;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本校在职教职工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经营服务要求

1.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在校园内的一切经营活动须服从我校的统一安排和管理;经营的快递收发业务满足广大师生的需要,收费标准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2.本次招租实际经营时间为6个学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学校不承诺实行封闭式管理。中标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承担风险,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向校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

3.中标方不得将场地(项目)转租、转让他人,必须在中标后30个自然日内整合中通、申通、圆通、韵达、极兔、顺丰、京东、邮政、天猫、德邦、安能其中5家(含) (略) 在我校的快递末端网点,凭双方协议或授权书与我校签订租赁合同。未按在限定时限内未进行要求者视作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校方有权另行组织招标。

4.学校招生季、实习季、毕业季期间,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根据特殊需求有权选择快递服务单位,中标方不得有异议进行阻挠或以其它任何理由向校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

5.按合同约定的办法、用途及性质使用承租场地,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装修方案须事先经我校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一切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该装修即与承租人无关,不得向我校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6.对经营的场所独立承担防火、防盗等安全职责,如发生意外,全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7.中标后不得将经营权、承租权转让,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合同期限内不得将门面转让、转租、抵押、出借给他人,不得向他人收取类似“转让费”的款项,否则经查核实后,校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门面,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合同期限内,若因经营不善,可以无偿退还学校,不得转让。

8.其它:中标方自行负责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办理及其它费用。

9.明确做出以下书面承诺:

(1)经营期间须向学校提供法律要求办理的一切证件之复印件,并经核对后确认与原件相一致;

(2)同意服从学校的管理及快递整合要求,经营项目的业务不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不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3)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4)经营期间,一律不将场地转让、转租、抵押、出借给他人,不向他人收取类似“转让费”的款项。

三、现场踏勘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竞价项目的场地条件、位置以及范围,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踏勘现场后若有意愿,可以报名并向我校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及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及快递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一致。

2.投标报名地点

(1)报名地点: (略) 资产管理处(至善楼十四楼1403#)

(2)报名联系人:何老师 * (办)

(3)咨询地点: (略) 后勤处(老办公楼一楼117#)

(4)咨询联系人:杨老师 * (办)

五、竞标的相关事宜

1.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日至**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

(2)竞标时间:**日10:00

2.竞标地点:至善楼16楼会议室(1607#招标室)。

3.竞标要求:所有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快递经营许可证或邮政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

(6)投标承诺函。

4.竞标程序:

(1)投标人签到;

(2)介绍项目相关情况;

(3)现场答疑;

(4)投标人报价,实施一次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

(5)宣布竞标结果。

5.本项目只进行一次性报价,并当场递交竞标评审组,报价不得低于本次招标底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6.中标者不得弃标,如果弃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弃标将重新组织招租,弃标的竞标人将被列入我校采购招标不诚信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类似项目。

7.如在规定时间内,竞标报名不足3家,该项目的竞标活动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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