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校区广播改造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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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校区广播改造询价公告

重庆 (略) 对“长寿校区广播改造”项目,项目编号:CQHG-F-H-2024-019,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一、询价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长寿校区广播改造

14

0.2

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4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 7 月 15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 (略) 官网(http://**)招标公告栏或者重庆 (略) 采购中心首页(http://**)点击相应采购公告最后“我要买采购文件”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潜在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谈判文件购买费为:200元/份(售后不退)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四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缴纳了询价文件购买费;

3、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4、完成招投标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并在系统中进行报名登记。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 (略) (长寿校区)综合楼514室( (略) 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五)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7 月19日北京时间9:30-10:00。

(六)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 7月 19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标书费缴纳与退还

(一)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相关事项

1、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标书费足额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标书费200元/份),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

保证金和标书费收取账户

收款单位:重庆 (略)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寿支行桃花新城分理处;

账号:*06322。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略) 基本账户。

(3)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单笔一并缴纳也可分开两笔缴纳。

(4)汇款的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CQHG-F-H-2024-019”的采购计划编号,以便采购人开具缴费收据;纸质的转账凭证一份必须放在投标文件中;另一份随身携带备查,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电子转账凭证 (略) 名称加项目名称命名发至专门接收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的邮箱:*@*q.com。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请供应商在重庆 (略) 采购中心首页右侧“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时填写投标保证金转款账户开户行要具体到支行,便于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3-*。

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 (略) 官网(http://**)招标公告栏或者重庆 (略) 采购中心首页(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保持关注和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 (略)

联系人:周佳佳(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023-*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地址: (略) 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项目监督人:姚老师

监督电话:*


重庆 (略) 对“长寿校区广播改造”项目,项目编号:CQHG-F-H-2024-019,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一、询价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长寿校区广播改造

14

0.2

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4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 7 月 15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 (略) 官网(http://**)招标公告栏或者重庆 (略) 采购中心首页(http://**)点击相应采购公告最后“我要买采购文件”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潜在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谈判文件购买费为:200元/份(售后不退)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四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缴纳了询价文件购买费;

3、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4、完成招投标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并在系统中进行报名登记。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 (略) (长寿校区)综合楼514室( (略) 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五)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7 月19日北京时间9:30-10:00。

(六)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 7月 19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标书费缴纳与退还

(一)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相关事项

1、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标书费足额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标书费200元/份),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

保证金和标书费收取账户

收款单位:重庆 (略)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寿支行桃花新城分理处;

账号:*06322。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略) 基本账户。

(3)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单笔一并缴纳也可分开两笔缴纳。

(4)汇款的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CQHG-F-H-2024-019”的采购计划编号,以便采购人开具缴费收据;纸质的转账凭证一份必须放在投标文件中;另一份随身携带备查,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电子转账凭证 (略) 名称加项目名称命名发至专门接收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的邮箱:*@*q.com。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请供应商在重庆 (略) 采购中心首页右侧“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时填写投标保证金转款账户开户行要具体到支行,便于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3-*。

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 (略) 官网(http://**)招标公告栏或者重庆 (略) 采购中心首页(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保持关注和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 (略)

联系人:周佳佳(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023-*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地址: (略) 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项目监督人:姚老师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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