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湖南湘江新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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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湖南湘江新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安全可靠、快速高效、平战结合”的基本原则,统筹利用湖南湘江新区现有广播电视资源,搭建应急广播平台,完善广播传输覆盖网络,部署广播终端,提高湖南湘江新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的信息发布能力,预留与今后 (略) 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接口, (略) 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本项目建成后, (略) 、 (略) 、国家应急广播平台连通,横向和本级信息发布单位对接,将通过广播电视播出资源(频率频道播出系统、融媒体系统)、广播电视覆盖资源(有线数字电视、调频广播、地面数字电视等)、大喇叭系统,实现广播在湖南湘江新区的全域覆盖,提升县、乡、村三级应急信息发布能力,形成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广播体系,向城乡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广播和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服务。

三、标准规范

1.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2.GB/T 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3.GB/T 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4.GY/T 337-2020 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5.GY/T 352-2021 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6.GB/T 38625-2020 信息安全技术 密码模块安全检测要求;

7.GB/T 39786-202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8.GY/T 5093-2020 应急广播平台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9.GD/J 079-2018 应急广播系统总体技术规范;

10.GD/J 080-2018 应急广播系统资源分类及编码规范;

11.GD/J 081-2018 应急广播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数字签名;

12.GD/J 082-2018 应急广播消息格式规范;

13.GD/J 083-2018 应急广播平台接口规范;

14.GD/J 085-2018 模拟调频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15.GD/J 086-2018 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16.GD/J 087-2018 地面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17.GD/J 088-2018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18.GD/J 089-2018 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技术规范;

19.GD/J 128-2021 应急广播适配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20.其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四、建设原则

1.项目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战结合,日常与应急信息播发相结合应急广播系统即可以作为政府日常信息发布渠道,同时也是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及时发布应急信息。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相结合

统筹规划全区广播系统技术体制,分步推进广播系统建设实施。

(3)统一联动,广播系统应与上级广播系统有效衔接,统一联动,实现广播对收音机、电视机、大喇叭终端等的统一覆盖。

2.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

(1)标准性:系统设计、设备和接口协议要遵循已颁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系统设备的互连互通。

(2)规范性:采用的硬件设备及管控等应通过权威机构的检测认定,服务平台应按照要求预留与上下级广播系统的对接接口。

(3)可操作性:系统设计与建设要因地制宜,业务与技术模式要紧密结合本地的信息发布需求和本地的传输网络条件。

(4)可扩展性:系统设计应具有开放性,以便于技术升级和业务扩展。

3.项目软硬件设备选型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规划:明确应用系统在规划期内的规模,对整个应用系统的模块、用户、流程进行分析,确定总体需求,从而定义其软硬件平台相应的架构和配置。

(2)高可用性:要求软硬件平台具有单点失效保护,能够实现故障预警、报警,具有良好的故障处理能力。如在出现有限个数的服务器、磁盘、存储设备或交换机故障等情况下,系统可以继续运行,不影响业务处理。

(3)高扩展性:由于本系统建设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日后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和业务量的增长,终端数可能会超出预期,当软硬件平台的处理能力不够时,要求可以在原有架构的基础上实现灵活扩展。硬件平台的扩展性主要分成两类:纵向扩展和横向扩展。纵向扩展是指通过增加硬件设备的CPU、内存、通道和板卡等资源来提高原有设备的处理能力;横向扩展是指通过购买新的设备和原有设备并行工作,通过负载分担来实现处理能力的扩展。

(4)高安全性:在涉及信息安全的产品上,选择符合国家标准、有国家相关认证许可的算法、产品,能够展现良好的信息安全能力,具备应用灵活的安全策略,如对不同用途的服务器进行安全分区以实现不同程度的隔离等。

(5)高可维护性:维护便捷简单,尽量减少宕机时间,特别是减少故障修复、系统扩展和变更时的宕机时间,能够提供友好、全面的监控工具。

(6)高兼容性:应急广播建设要符合应急广播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核心设备如平台、适配器、终端等应能与主流厂家设备兼容,并实现互换。

五、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须包括:新区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应急信息发布前置系统建设、传输覆盖网络建设和完善、应急广播接收播发终端部署和监听监看终端部署五部分。

1、新区应急广播平台建设。一是搭建1个区级应急广播平台、24个乡镇(街道)级平台(其中利旧升级8个)、228个村(社区)平台(其中利旧升级75个)。二是系统对接,将原有村村响系统平台、智慧云应急广播平台系统、有线电视平台以及融媒体中心系统与应急广播平台进行对接,并实现与国家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联通。

2、应急信息发布前置系统建设。建设五套应急信息发布前置系统,分别部署在开发建设局(交通)、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水利)、公安局、气象局等湘江新区职能部门,实现湘江新区应急广播平台与应急部门的信息对接和资源共享。

3、传输覆盖网络建设和完善。依托现有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资源,在1个调频广播发射台、1个地面数字电视前端以及1个有线数字电视前端增加适配设备并进行对接改造,同时补充通信4G和IP网络作为应急广播的覆盖网。

二、相关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实施要求

1、设备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是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

2.供货范围

(1)中标人负责供应所需设备及安装所需的零配件、材料等;

(2)中标人负责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装;

(3)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5)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送货及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质量保证

(1)设备、软件质保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若产品不符合标准,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3)所有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免费维修,若 1 周内无法修复,投标人免费负责设备包换。不含设备的拆除、安装及运输等费用。

4、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2)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①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 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②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③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3)验收要求

①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②项目验收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③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

④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中标人负责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责任或费用。

(2)中标人负责货物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应对提供的货物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毁损或灭失进行保险投保,负责其派出的安装、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每个包装箱的内部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有关的技术文件、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6、中标人负责的安装、调试工作

(1)负责送货到到指点位置、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

(2)货物应按照在买方确定的时间在买方所在地现场免费进行开箱、安装、调试,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3)安装期间人员的食宿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尽可能的为中标人提供方便。

(4)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安装期间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对采购人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5)如果因中标人产品设计的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6)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派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由中标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7、安装要求

(1)中标人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安装,并随时接受行 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上述资料文件应编辑正确、组织合理、内容充实、容易理解,详尽描述所供货物的性能、原理、结构和尺寸,并包括部件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保证采购人能够正确进行货物操作和使用。

8、培训

(1)中标人应就货物的检验、调试、安装、使用、维护、设备操作等,免费培训采购人技术人员培训至能熟练操作。

(2)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操作和维护措施及故障应急措施。

(3)必要时,中标人应对如何进行零件的拆装,如何排除故障等进行指导和演示。

(4)培训所需费用,包括交通住宿和其他杂费由中标人负担,包含在报价中。

(5)中标人免费提供现场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安全操作维修培训。

9、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①定期维护计划。

②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③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①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①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②接到故障申报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在48小时内给予明确的解决措施;如需派员, 应在72小时内派出专门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若维保点的检修入员不能排除设备故障时,由设备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如同一质量问题出现两次,须免费更换新机或通过其他方案解决,以保证采购方的正常工作需要。提供设备终身免费维护及任何时期供方都能保证提供免费更新软件(如有)。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工程并保证系统正式运行。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随货的原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装箱单等)送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满足采购人要求。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

1.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

第一笔: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40%;

第二笔:设备调试安装完成,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

第三笔:项目运行正常,由采 (略) 广播电视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且无其他经济法律纠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备注:因*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的拨付为准。

2.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3.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招标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不包含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用电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安全可靠、快速高效、平战结合”的基本原则,统筹利用湖南湘江新区现有广播电视资源,搭建应急广播平台,完善广播传输覆盖网络,部署广播终端,提高湖南湘江新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的信息发布能力,预留与今后 (略) 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接口, (略) 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本项目建成后, (略) 、 (略) 、国家应急广播平台连通,横向和本级信息发布单位对接,将通过广播电视播出资源(频率频道播出系统、融媒体系统)、广播电视覆盖资源(有线数字电视、调频广播、地面数字电视等)、大喇叭系统,实现广播在湖南湘江新区的全域覆盖,提升县、乡、村三级应急信息发布能力,形成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广播体系,向城乡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广播和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服务。

三、标准规范

1.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2.GB/T 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3.GB/T 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4.GY/T 337-2020 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5.GY/T 352-2021 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6.GB/T 38625-2020 信息安全技术 密码模块安全检测要求;

7.GB/T 39786-202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8.GY/T 5093-2020 应急广播平台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9.GD/J 079-2018 应急广播系统总体技术规范;

10.GD/J 080-2018 应急广播系统资源分类及编码规范;

11.GD/J 081-2018 应急广播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数字签名;

12.GD/J 082-2018 应急广播消息格式规范;

13.GD/J 083-2018 应急广播平台接口规范;

14.GD/J 085-2018 模拟调频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15.GD/J 086-2018 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16.GD/J 087-2018 地面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17.GD/J 088-2018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18.GD/J 089-2018 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技术规范;

19.GD/J 128-2021 应急广播适配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20.其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四、建设原则

1.项目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战结合,日常与应急信息播发相结合应急广播系统即可以作为政府日常信息发布渠道,同时也是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及时发布应急信息。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相结合

统筹规划全区广播系统技术体制,分步推进广播系统建设实施。

(3)统一联动,广播系统应与上级广播系统有效衔接,统一联动,实现广播对收音机、电视机、大喇叭终端等的统一覆盖。

2.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

(1)标准性:系统设计、设备和接口协议要遵循已颁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系统设备的互连互通。

(2)规范性:采用的硬件设备及管控等应通过权威机构的检测认定,服务平台应按照要求预留与上下级广播系统的对接接口。

(3)可操作性:系统设计与建设要因地制宜,业务与技术模式要紧密结合本地的信息发布需求和本地的传输网络条件。

(4)可扩展性:系统设计应具有开放性,以便于技术升级和业务扩展。

3.项目软硬件设备选型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规划:明确应用系统在规划期内的规模,对整个应用系统的模块、用户、流程进行分析,确定总体需求,从而定义其软硬件平台相应的架构和配置。

(2)高可用性:要求软硬件平台具有单点失效保护,能够实现故障预警、报警,具有良好的故障处理能力。如在出现有限个数的服务器、磁盘、存储设备或交换机故障等情况下,系统可以继续运行,不影响业务处理。

(3)高扩展性:由于本系统建设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日后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和业务量的增长,终端数可能会超出预期,当软硬件平台的处理能力不够时,要求可以在原有架构的基础上实现灵活扩展。硬件平台的扩展性主要分成两类:纵向扩展和横向扩展。纵向扩展是指通过增加硬件设备的CPU、内存、通道和板卡等资源来提高原有设备的处理能力;横向扩展是指通过购买新的设备和原有设备并行工作,通过负载分担来实现处理能力的扩展。

(4)高安全性:在涉及信息安全的产品上,选择符合国家标准、有国家相关认证许可的算法、产品,能够展现良好的信息安全能力,具备应用灵活的安全策略,如对不同用途的服务器进行安全分区以实现不同程度的隔离等。

(5)高可维护性:维护便捷简单,尽量减少宕机时间,特别是减少故障修复、系统扩展和变更时的宕机时间,能够提供友好、全面的监控工具。

(6)高兼容性:应急广播建设要符合应急广播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核心设备如平台、适配器、终端等应能与主流厂家设备兼容,并实现互换。

五、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须包括:新区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应急信息发布前置系统建设、传输覆盖网络建设和完善、应急广播接收播发终端部署和监听监看终端部署五部分。

1、新区应急广播平台建设。一是搭建1个区级应急广播平台、24个乡镇(街道)级平台(其中利旧升级8个)、228个村(社区)平台(其中利旧升级75个)。二是系统对接,将原有村村响系统平台、智慧云应急广播平台系统、有线电视平台以及融媒体中心系统与应急广播平台进行对接,并实现与国家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联通。

2、应急信息发布前置系统建设。建设五套应急信息发布前置系统,分别部署在开发建设局(交通)、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水利)、公安局、气象局等湘江新区职能部门,实现湘江新区应急广播平台与应急部门的信息对接和资源共享。

3、传输覆盖网络建设和完善。依托现有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资源,在1个调频广播发射台、1个地面数字电视前端以及1个有线数字电视前端增加适配设备并进行对接改造,同时补充通信4G和IP网络作为应急广播的覆盖网。

二、相关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实施要求

1、设备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是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

2.供货范围

(1)中标人负责供应所需设备及安装所需的零配件、材料等;

(2)中标人负责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装;

(3)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5)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送货及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质量保证

(1)设备、软件质保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若产品不符合标准,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3)所有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免费维修,若 1 周内无法修复,投标人免费负责设备包换。不含设备的拆除、安装及运输等费用。

4、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2)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①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 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②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③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3)验收要求

①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②项目验收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③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

④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中标人负责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责任或费用。

(2)中标人负责货物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应对提供的货物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毁损或灭失进行保险投保,负责其派出的安装、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每个包装箱的内部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有关的技术文件、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6、中标人负责的安装、调试工作

(1)负责送货到到指点位置、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

(2)货物应按照在买方确定的时间在买方所在地现场免费进行开箱、安装、调试,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3)安装期间人员的食宿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尽可能的为中标人提供方便。

(4)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安装期间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对采购人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5)如果因中标人产品设计的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6)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派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由中标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7、安装要求

(1)中标人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安装,并随时接受行 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上述资料文件应编辑正确、组织合理、内容充实、容易理解,详尽描述所供货物的性能、原理、结构和尺寸,并包括部件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保证采购人能够正确进行货物操作和使用。

8、培训

(1)中标人应就货物的检验、调试、安装、使用、维护、设备操作等,免费培训采购人技术人员培训至能熟练操作。

(2)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操作和维护措施及故障应急措施。

(3)必要时,中标人应对如何进行零件的拆装,如何排除故障等进行指导和演示。

(4)培训所需费用,包括交通住宿和其他杂费由中标人负担,包含在报价中。

(5)中标人免费提供现场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安全操作维修培训。

9、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①定期维护计划。

②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③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①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①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②接到故障申报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在48小时内给予明确的解决措施;如需派员, 应在72小时内派出专门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若维保点的检修入员不能排除设备故障时,由设备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如同一质量问题出现两次,须免费更换新机或通过其他方案解决,以保证采购方的正常工作需要。提供设备终身免费维护及任何时期供方都能保证提供免费更新软件(如有)。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工程并保证系统正式运行。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随货的原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装箱单等)送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满足采购人要求。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

1.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

第一笔: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40%;

第二笔:设备调试安装完成,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

第三笔:项目运行正常,由采 (略) 广播电视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且无其他经济法律纠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备注:因*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的拨付为准。

2.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3.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招标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不包含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用电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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