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沪0115强清40号上海财达科教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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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沪0115强清40号上海财达科教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上海 (略) 强制清算案

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评估机构:

(略) 浦东 (略) 于2024年5月14日作出(2024)沪0115强清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 (略) 提出对上海 (略) (以下简称“财达公司”或“债务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5月16日出具对该强制清算案指定清算组的决定书,指定上海中 (略) 担任上海 (略) 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为梳理、评估债务人资产价值,保障强制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清算组拟公开遴 (略) 强制清算案提供评估服务,具体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财达公司成立于2001年06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宣家驹,工商注册号:*,注册地址:浦东 (略) 195号168室,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计算机信息管理、财务等专业技术的“四技”服务,文教用品、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

本次 (略) 的资产,主要 (略) 虹 (略) 335弄10-12号的不动产;评估机构需 (略) 和清算组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 (略) 和债权人询问。

二、时间进度要求

(一)评估时间要求: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强清评估报告。

(二)因客观情况较本次申报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按时出具评估报告的,经清算组同意后,可适当延后完成时间。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机 (略) 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评估机构,具备法定的执业资格。

(二)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

(三)具有强清评估、破产评估等业务经验。

(四)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承接本案业务的评估机构,请于2024年7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加盖报名机构公章、PDF格式)发送至清算组邮箱:*@*63.com,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邮寄至或送至如下地址: (略) 杨浦 (略) 233号绿地能源大厦15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

五、报名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机构的简介,包括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驻会计师名单等。

(二)报价单,报价口径为包干价(币种:人民币),即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含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等杂项支出、交通差旅费用)。

(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及时间。

(四)参与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或重整项目的经验和相关案例。

(五)报名机构认可本 (略) 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在清算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书面承诺书。

六、选定评估机构的方式

(一)报名文件提交期届满后,清算组将根据各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报价等条件择选优选取。

(二)本次合作邀请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三)服务机构应对本案有关材料保密,未经清算组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费用支付

(一)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二)涉及本次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三)评估费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清偿。

上海 (略) 清算组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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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略) 强制清算案

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评估机构:

(略) 浦东 (略) 于2024年5月14日作出(2024)沪0115强清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 (略) 提出对上海 (略) (以下简称“财达公司”或“债务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5月16日出具对该强制清算案指定清算组的决定书,指定上海中 (略) 担任上海 (略) 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为梳理、评估债务人资产价值,保障强制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清算组拟公开遴 (略) 强制清算案提供评估服务,具体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财达公司成立于2001年06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宣家驹,工商注册号:*,注册地址:浦东 (略) 195号168室,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计算机信息管理、财务等专业技术的“四技”服务,文教用品、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

本次 (略) 的资产,主要 (略) 虹 (略) 335弄10-12号的不动产;评估机构需 (略) 和清算组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 (略) 和债权人询问。

二、时间进度要求

(一)评估时间要求: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强清评估报告。

(二)因客观情况较本次申报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按时出具评估报告的,经清算组同意后,可适当延后完成时间。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机 (略) 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评估机构,具备法定的执业资格。

(二)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

(三)具有强清评估、破产评估等业务经验。

(四)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承接本案业务的评估机构,请于2024年7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加盖报名机构公章、PDF格式)发送至清算组邮箱:*@*63.com,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邮寄至或送至如下地址: (略) 杨浦 (略) 233号绿地能源大厦15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

五、报名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机构的简介,包括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驻会计师名单等。

(二)报价单,报价口径为包干价(币种:人民币),即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含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等杂项支出、交通差旅费用)。

(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及时间。

(四)参与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或重整项目的经验和相关案例。

(五)报名机构认可本 (略) 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在清算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书面承诺书。

六、选定评估机构的方式

(一)报名文件提交期届满后,清算组将根据各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报价等条件择选优选取。

(二)本次合作邀请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三)服务机构应对本案有关材料保密,未经清算组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费用支付

(一)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二)涉及本次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三)评估费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清偿。

上海 (略) 清算组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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