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厂房及宿舍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厂房及宿舍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1Z*项目名称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厂房及宿舍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
起始日期**日 00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日 17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在租地址 (略) 光明区合力五路
面积/数量1、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厂房:3997.350平方米
2、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宿舍:138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1、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厂房:有房产(土地)证
2、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宿舍:其它权属证明
资产性质1、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厂房:厂房类
2、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宿舍: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3年(含免租期,租赁期第一年为固定期,剩余为灵活期,租赁期间遇国家征收 (略) 更新、利益统筹等改造该物业时,将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配合搬迁,且不能索要任何赔偿,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免租期1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142,686元/月租金支付方式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厂房,宿舍(本项目物业主要为工业用途,即工业、宿舍,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履约条件1.物业用途要求:
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租用期间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搭建任何建筑物。
2.物业使用要求:
合法使用:本租赁物业内严禁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环保使用:承租方不得在本租赁物业从事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业。
安全使用: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并配合出租方及相关部门安全检查。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装修及改建要求: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须事前征求出租方书面同意,提供图纸及方案经出租方审查,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4.依法经营要求:
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依法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
5.费用及支付要求:
按时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等各项费用。
6.合同签订要求:
按出租方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其他补充说明根据《关 (略) 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 (略) 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 (略)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等有关规定, (略) 光明分 (略) 马 (略) 委托,对该集体物业通过意向征集的方式引进承租人,现诚邀意向承租人参加本项目的意向登记,以下为相关信息补充。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补充:
1.项目位置: (略) 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文阁路下朗工业区。
2.建筑状况:本租赁项目总建筑面积合计为5377.35平方米,包括 1 栋厂房、1栋宿舍,其中,厂房共3层,建筑面积合计3997.35平方米;宿舍共5层,建筑面积合计1380平方米。建筑为钢混结构。
3.权属情况: (略) 马 (略) (以下简称“ (略) ”)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厂房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宿舍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4.规划建设手续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5.消防手续情况:主体消防:无。特别说明:中标人应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善物业消防设施,作为申报主体办理完成主体消防验收合格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6.抵押、查封情况:无。
7.物业其他情况:①电梯:厂房1台货梯。②派遣人员:招标人派遣厂长1名,每月工资3000元,由中标人支付。③变压器:有,1台,200kVA。
8.计算租金面积 :5377.35平方米(厂房3997.35平方米,宿舍1380平方米)。
9.出租用途:本项目物业主要为工业用途,即工业、宿舍,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本项目出租物业按现状出租,投标人对上述出租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自行评估,以出租物业现状承租可能存在风险,并无任何异议。
10.租金底价:厂房28元/平方米/月,宿舍22.29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币*元/月(以上价格含税,不含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11.租金递增情况:无。
12.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以银 (略) 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1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将相当于3个月租金(以中标价格计算)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14.出租物业使用现状:出租使用中
15.是否有原承租方:是:原承租方名称为麦任辉,原合同租赁期限于**日到期。
16.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否
17.是否允许转租、分租:否
18.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
18.1招标人已向使用方派发合同到期搬迁通知,如中标人(非原承租方或原使用人)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原租赁合同到期后1日内,若原承租方或原使用人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新承租方可选择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或新承租方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但出租方只负责退还新承租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出租方不承担其他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
18.2本次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18.3合同期满或者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在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物、改建、加建、和扩建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电设施设备、固定建筑物等)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
18.4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二、招租项目交易事项信息:
(一)意向承租人登记方式和时间:
1.意向登记方式:意向承租人提前与交易实施机构人员预约现场登记时间(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携带意向登记资料,至本交易实施机构填写《意向承租人意向登记表》,现场办理意向登记手续。
2.意向登记受理时间:公告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
3.受理意向登记地点:意向承租人提前与交易实施机构人员预约现场登记地点(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略) 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楼/ (略) 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意向登记材料,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二)询问、澄清和异议
1.询问事项: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租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在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交易实施机构提出。
2.澄清事项:出租方或交易实施机构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公告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1日的,将顺延公告截止时间。
3.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异议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具体流程以《 (略)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为准。
(三)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 (略)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2.中标(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通知书》向交易实施机构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中标(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中标(成交)人不按要求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中标(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三、交易保证金补充说明: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公告时间截止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其登记;
2.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3.中标(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中标(成交)人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实施机构无息原路退回。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得作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不得参与后续的交易流程。其他未中标(成交)的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交易结果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实施机构无息原路退还。
4.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实施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5.交易保证金被扣除的风险提示:
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悉,征集公告期满后,若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须按照后续邀请投标或谈判邀请公告要求,参与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若未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投标或应答的,出租方或交易实施机构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首年3个月租金(以最终中标价计算)物业管理费
水费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由中标人自行支付。电费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由中标人自行支付。
其他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公开招租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重新招租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重新招租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公告期满,产生3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交易;不足3个的,重新招租。
注: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由交易实施机构定向发出邀请通知参与。未能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交易实施机构有权选择通过发布公告或定向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向未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告知结果。

项目日程

澄清截止时间**日 17时00分00秒质疑截止时间**日 17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须严格遵守《 (略)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执行 (略) 物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及《光明区产业准入清单暨“散乱污危”企业(场所)认定标准》等文件规定;
3.未被 (略) 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意向承租方须需提交以下意向登记材料(下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
1.《意向登记表》(需现场提交);
2.意向承租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验原件]。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 (略) 或具有 (略) 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 (略) 公章的授权函(原件), (略) 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同时加盖公章。
3.《承诺函》(需按附件的内容作出承诺,提供原件)。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盖单位章)。
6.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盖单位章)。
7.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9.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特别说明:
1.意向承租人按照本征集公告规定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意向登记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 (略) 委托,本交易实施机构负责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意向登记材料进行齐全性核查。材料齐全的,交易实施机构应当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交易实施机构应当在收到意向登记材料之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意向方需要补充的材料和时限。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即意向承租人按照本公告规定提交意向登记材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征集期限截止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材料齐全性进行形式核查后,并将意向申请及形式核查 (略) , (略) 对意向承租人的进行正式资格审查。本项目采取的交易方式, (略) 资格审查结果,依据本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3.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即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的竞标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4. (略) 确定资格通过名单后,由交易实施机构将资格审查合格名单通知意向承租人。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 17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光明分公司地址 (略) 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
联系人吴工联系方式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马 (略)
地址 (略) 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松白路5098号企业办

交易保证金

金额100,000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日 17时0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瑕疵说明:
投标人投标前应充分了解出租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投标人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房产证说明: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投标人自愿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3.消防手续说明:
有关物业尚未办理消防手续,投标人应充分知悉中标后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承担费用相应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4.主体结构验收说明:
有关物业尚未办理主体验收手续,投标人应充分知悉,不得以租赁物业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5.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情形说明:
(略) 建 (略) 更新、利益统筹等改造需要拆迁,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 (略) 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6.水电设施移交说明: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
7.物业交付风险说明:
该物业内原承租方名称为麦任辉( (略) (略) ),原合同租赁期限于**日到期。招标人已向原承租使用方派发合同到期搬迁通知,如中标人(非原承租方或原使用人)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原租赁合同到期后1日内,若原承租方或原使用人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新承租方可选择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或新承租方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但出租方只负责退还新承租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出租方不承担其他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
8.面积差异说明:
投标人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中标租金金额。
9.签订合同说明:
承租方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0.转变使用功能说明:
物业出租用途为工业用途,即厂房、宿舍,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1Z*项目名称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厂房及宿舍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
起始日期**日 00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日 17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在租地址 (略) 光明区合力五路
面积/数量1、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厂房:3997.350平方米
2、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宿舍:138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1、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厂房:有房产(土地)证
2、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宿舍:其它权属证明
资产性质1、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厂房:厂房类
2、下朗工业区第三十六栋宿舍: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3年(含免租期,租赁期第一年为固定期,剩余为灵活期,租赁期间遇国家征收 (略) 更新、利益统筹等改造该物业时,将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配合搬迁,且不能索要任何赔偿,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免租期1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142,686元/月租金支付方式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厂房,宿舍(本项目物业主要为工业用途,即工业、宿舍,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履约条件1.物业用途要求:
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租用期间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搭建任何建筑物。
2.物业使用要求:
合法使用:本租赁物业内严禁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环保使用:承租方不得在本租赁物业从事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业。
安全使用: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并配合出租方及相关部门安全检查。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装修及改建要求: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须事前征求出租方书面同意,提供图纸及方案经出租方审查,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4.依法经营要求:
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依法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
5.费用及支付要求:
按时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等各项费用。
6.合同签订要求:
按出租方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其他补充说明根据《关 (略) 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 (略) 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 (略)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等有关规定, (略) 光明分 (略) 马 (略) 委托,对该集体物业通过意向征集的方式引进承租人,现诚邀意向承租人参加本项目的意向登记,以下为相关信息补充。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补充:
1.项目位置: (略) 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文阁路下朗工业区。
2.建筑状况:本租赁项目总建筑面积合计为5377.35平方米,包括 1 栋厂房、1栋宿舍,其中,厂房共3层,建筑面积合计3997.35平方米;宿舍共5层,建筑面积合计1380平方米。建筑为钢混结构。
3.权属情况: (略) 马 (略) (以下简称“ (略) ”)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厂房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宿舍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4.规划建设手续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5.消防手续情况:主体消防:无。特别说明:中标人应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善物业消防设施,作为申报主体办理完成主体消防验收合格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6.抵押、查封情况:无。
7.物业其他情况:①电梯:厂房1台货梯。②派遣人员:招标人派遣厂长1名,每月工资3000元,由中标人支付。③变压器:有,1台,200kVA。
8.计算租金面积 :5377.35平方米(厂房3997.35平方米,宿舍1380平方米)。
9.出租用途:本项目物业主要为工业用途,即工业、宿舍,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本项目出租物业按现状出租,投标人对上述出租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自行评估,以出租物业现状承租可能存在风险,并无任何异议。
10.租金底价:厂房28元/平方米/月,宿舍22.29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币*元/月(以上价格含税,不含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11.租金递增情况:无。
12.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以银 (略) 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1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将相当于3个月租金(以中标价格计算)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14.出租物业使用现状:出租使用中
15.是否有原承租方:是:原承租方名称为麦任辉,原合同租赁期限于**日到期。
16.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否
17.是否允许转租、分租:否
18.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
18.1招标人已向使用方派发合同到期搬迁通知,如中标人(非原承租方或原使用人)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原租赁合同到期后1日内,若原承租方或原使用人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新承租方可选择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或新承租方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但出租方只负责退还新承租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出租方不承担其他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
18.2本次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18.3合同期满或者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在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物、改建、加建、和扩建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电设施设备、固定建筑物等)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
18.4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二、招租项目交易事项信息:
(一)意向承租人登记方式和时间:
1.意向登记方式:意向承租人提前与交易实施机构人员预约现场登记时间(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携带意向登记资料,至本交易实施机构填写《意向承租人意向登记表》,现场办理意向登记手续。
2.意向登记受理时间:公告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
3.受理意向登记地点:意向承租人提前与交易实施机构人员预约现场登记地点(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略) 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楼/ (略) 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意向登记材料,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二)询问、澄清和异议
1.询问事项: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租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在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交易实施机构提出。
2.澄清事项:出租方或交易实施机构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公告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1日的,将顺延公告截止时间。
3.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异议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具体流程以《 (略)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为准。
(三)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 (略)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2.中标(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通知书》向交易实施机构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中标(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中标(成交)人不按要求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中标(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三、交易保证金补充说明: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公告时间截止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其登记;
2.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3.中标(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中标(成交)人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实施机构无息原路退回。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得作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不得参与后续的交易流程。其他未中标(成交)的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交易结果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实施机构无息原路退还。
4.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实施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5.交易保证金被扣除的风险提示:
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悉,征集公告期满后,若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须按照后续邀请投标或谈判邀请公告要求,参与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若未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投标或应答的,出租方或交易实施机构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首年3个月租金(以最终中标价计算)物业管理费
水费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由中标人自行支付。电费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由中标人自行支付。
其他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公开招租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重新招租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重新招租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公告期满,产生3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交易;不足3个的,重新招租。
注: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由交易实施机构定向发出邀请通知参与。未能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交易实施机构有权选择通过发布公告或定向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向未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告知结果。

项目日程

澄清截止时间**日 17时00分00秒质疑截止时间**日 17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须严格遵守《 (略)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执行 (略) 物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及《光明区产业准入清单暨“散乱污危”企业(场所)认定标准》等文件规定;
3.未被 (略) 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意向承租方须需提交以下意向登记材料(下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
1.《意向登记表》(需现场提交);
2.意向承租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验原件]。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 (略) 或具有 (略) 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 (略) 公章的授权函(原件), (略) 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同时加盖公章。
3.《承诺函》(需按附件的内容作出承诺,提供原件)。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盖单位章)。
6.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盖单位章)。
7.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9.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特别说明:
1.意向承租人按照本征集公告规定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意向登记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 (略) 委托,本交易实施机构负责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意向登记材料进行齐全性核查。材料齐全的,交易实施机构应当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交易实施机构应当在收到意向登记材料之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意向方需要补充的材料和时限。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即意向承租人按照本公告规定提交意向登记材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征集期限截止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材料齐全性进行形式核查后,并将意向申请及形式核查 (略) , (略) 对意向承租人的进行正式资格审查。本项目采取的交易方式, (略) 资格审查结果,依据本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3.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即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的竞标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4. (略) 确定资格通过名单后,由交易实施机构将资格审查合格名单通知意向承租人。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 17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光明分公司地址 (略) 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
联系人吴工联系方式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马 (略)
地址 (略) 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松白路5098号企业办

交易保证金

金额100,000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日 17时0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瑕疵说明:
投标人投标前应充分了解出租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投标人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房产证说明: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投标人自愿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3.消防手续说明:
有关物业尚未办理消防手续,投标人应充分知悉中标后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承担费用相应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4.主体结构验收说明:
有关物业尚未办理主体验收手续,投标人应充分知悉,不得以租赁物业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5.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情形说明:
(略) 建 (略) 更新、利益统筹等改造需要拆迁,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 (略) 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6.水电设施移交说明: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
7.物业交付风险说明:
该物业内原承租方名称为麦任辉( (略) (略) ),原合同租赁期限于**日到期。招标人已向原承租使用方派发合同到期搬迁通知,如中标人(非原承租方或原使用人)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原租赁合同到期后1日内,若原承租方或原使用人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新承租方可选择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或新承租方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但出租方只负责退还新承租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出租方不承担其他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
8.面积差异说明:
投标人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中标租金金额。
9.签订合同说明:
承租方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0.转变使用功能说明:
物业出租用途为工业用途,即厂房、宿舍,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