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2024年宁德市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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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2024年宁德市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 (略) 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纸及纸质品/纸制品

采购单位 (略) 教育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1: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略) (略) )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略) (略) )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4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钧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略) 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 0593-*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龚钧 0593-*
附件:
附件1 购买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20 (略) 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GK-ND-*

项目名称:20 (略) 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品目号预算

数量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纸制品

*

1批

工业

*

*

5800

简要技术需求:

本项目为20 (略) 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合同期限为1年,即2024年春秋两个学期。本项目预估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44.138万元,因中小学生实际人数暂时无法预估,本项目的预估采购预算总额仅供参考,不作为签订合同时的执行标准价格,具体结算要根据每学期的学生数量及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投标人在报价中须充分考虑此因素,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共两个学期,在每学期开学前3天,按各校所需的簿册数量为单位,包装完整运送到各中小学校,并与各中小学校做好签收手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略) (略) )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1)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 (略) 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2)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采购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汇入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采购公告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将汇款凭证及《购买文件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 (略) (略) 电子信箱(*@*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略) (略) )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特定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证书未加盖上一年度年检章的还须提供该证书状态为“年检通过”的证书页面或相应年检通过的查询页或截图打印件或年检通过的证明材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账户信息

购买文件、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德福宁支行

银行账号:*00332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局     

地址: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55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龚钧 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钧

电 话:  059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 (略) 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纸及纸质品/纸制品

采购单位 (略) 教育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1: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略) (略) )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略) (略) )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4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钧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略) 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 0593-*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龚钧 0593-*
附件:
附件1 购买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20 (略) 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GK-ND-*

项目名称:20 (略) 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品目号预算

数量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纸制品

*

1批

工业

*

*

5800

简要技术需求:

本项目为20 (略) 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合同期限为1年,即2024年春秋两个学期。本项目预估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44.138万元,因中小学生实际人数暂时无法预估,本项目的预估采购预算总额仅供参考,不作为签订合同时的执行标准价格,具体结算要根据每学期的学生数量及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投标人在报价中须充分考虑此因素,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共两个学期,在每学期开学前3天,按各校所需的簿册数量为单位,包装完整运送到各中小学校,并与各中小学校做好签收手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略) (略) )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1)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 (略) 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2)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采购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汇入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采购公告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将汇款凭证及《购买文件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 (略) (略) 电子信箱(*@*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略) (略) )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特定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证书未加盖上一年度年检章的还须提供该证书状态为“年检通过”的证书页面或相应年检通过的查询页或截图打印件或年检通过的证明材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账户信息

购买文件、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德福宁支行

银行账号:*00332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局     

地址: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55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龚钧 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钧

电 话:  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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