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仑集团尼龙塑料粒子采购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昆仑集团尼龙塑料粒子采购项目

2024年昆仑集团尼龙塑料粒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WZGK20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昆仑集团尼龙塑料粒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 (略)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 (略) 受大庆 (略) 委托,就2024年昆仑集团尼龙塑料粒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为“大庆 (略) ”作为组长单位代表油田对尼龙塑料颗粒组织招标采购,权利和义务由其下属企业“ (略) (略) ”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2名的为中标人。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2名的为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照招标有效期内采购额度进行采购量分配,选取中标人为2名,工作量分配比例为第一名中标人按55%(787万元)、第二名中标人按45%(643万元)。(2)如供应商中标后,因特殊情况无法供货且未签订合同的,将该供应商的全部工作量分配给其他中标人。(3)如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无法供货的,将该供应商全部工作量的估算金额减掉该供应商已履行合同金额后,将该供应商的剩余工作量分配给其他中标人。(4)工作量实际分配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2.2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日

2.3 交货日期:按使用单位要求分批次交货,最长至**日

2.4 交货地点:交付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或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2.1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cn)上的营业执照信息查询截图。

3.2.2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上的营业执照信息查询截图。

3.2.3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并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上的营业执照信息查询截图】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尼龙塑料颗粒”或“尼龙颗粒”或“工程塑料”或“塑料粒子”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研发”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提供其代理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和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cn)上的网络查询截图】 【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

3.4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提供其代理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本次招标至少两种规格型号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以及对应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发票;检验(检测)报告项目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书中关于性能指标的全部检测项。检验结果必须为合格或符合或通过且必须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1、报告和发票的出具日期必须均在**日(含)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2、发票中必须注明与报告一致的样品规格型号;3、投标文件中提供报告和发票原件的扫描件(如提供电子发票必须为彩色图片)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http://inv-http://**.cn/)上的网络查询截图】

3.5本次采购项目不允许生产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并且不允许同一生产商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23:59:59至**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 年 7 月 30日09:00:00分(北京时间)(暂定)。开标时间有可能变更,请及时关注项目通知信息。”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1本项目无需投标人到现场递交资质原件。

5.5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元(大写:**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 (略) 大庆分行;行号:*;银行账号:*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 李欣

联系电话:0459-*

招标人: 大庆 (略)

联系人: 闫亮亮

联系电话: 0459-*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公告附件.zip
2024WZGK2060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最高限价(含税).pdf
技术要求-2024年昆仑集团尼龙塑料粒子采购(3项).rar
,黑龙江, (略) ,让胡路区,大庆,0459-,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昆仑集团尼龙塑料粒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WZGK20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昆仑集团尼龙塑料粒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 (略)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 (略) 受大庆 (略) 委托,就2024年昆仑集团尼龙塑料粒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为“大庆 (略) ”作为组长单位代表油田对尼龙塑料颗粒组织招标采购,权利和义务由其下属企业“ (略) (略) ”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2名的为中标人。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2名的为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照招标有效期内采购额度进行采购量分配,选取中标人为2名,工作量分配比例为第一名中标人按55%(787万元)、第二名中标人按45%(643万元)。(2)如供应商中标后,因特殊情况无法供货且未签订合同的,将该供应商的全部工作量分配给其他中标人。(3)如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无法供货的,将该供应商全部工作量的估算金额减掉该供应商已履行合同金额后,将该供应商的剩余工作量分配给其他中标人。(4)工作量实际分配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2.2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日

2.3 交货日期:按使用单位要求分批次交货,最长至**日

2.4 交货地点:交付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或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2.1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cn)上的营业执照信息查询截图。

3.2.2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上的营业执照信息查询截图。

3.2.3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并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上的营业执照信息查询截图】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尼龙塑料颗粒”或“尼龙颗粒”或“工程塑料”或“塑料粒子”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研发”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提供其代理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和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cn)上的网络查询截图】 【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

3.4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提供其代理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本次招标至少两种规格型号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以及对应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发票;检验(检测)报告项目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书中关于性能指标的全部检测项。检验结果必须为合格或符合或通过且必须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1、报告和发票的出具日期必须均在**日(含)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2、发票中必须注明与报告一致的样品规格型号;3、投标文件中提供报告和发票原件的扫描件(如提供电子发票必须为彩色图片)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http://inv-http://**.cn/)上的网络查询截图】

3.5本次采购项目不允许生产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并且不允许同一生产商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23:59:59至**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 年 7 月 30日09:00:00分(北京时间)(暂定)。开标时间有可能变更,请及时关注项目通知信息。”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1本项目无需投标人到现场递交资质原件。

5.5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元(大写:**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 (略) 大庆分行;行号:*;银行账号:*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 李欣

联系电话:0459-*

招标人: 大庆 (略)

联系人: 闫亮亮

联系电话: 0459-*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公告附件.zip
2024WZGK2060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最高限价(含税).pdf
技术要求-2024年昆仑集团尼龙塑料粒子采购(3项).rar
,黑龙江, (略) ,让胡路区,大庆,0459-,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