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业出版社10KV供电保障工程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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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出版社10KV供电保障工程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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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出版社10KV供电保障工程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机械工业出版社10KV供电保障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控制价:230.*万元

4、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机械工业出版社10KV供电保障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机械工业出版社10KV供电保障工程建设需要。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工期:45日历天。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按期完成。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相关要求及服务标准及规范。

9.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日起,至**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0538-* 

地址:泰安高新区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泰安分公司

联系人:李芮

电话:0538-*

地址: (略) 天龙国际大厦A座1302室

附件: 附件:采购需求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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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出版社10KV供电保障工程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机械工业出版社10KV供电保障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控制价:230.*万元

4、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机械工业出版社10KV供电保障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机械工业出版社10KV供电保障工程建设需要。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工期:45日历天。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按期完成。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相关要求及服务标准及规范。

9.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日起,至**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0538-* 

地址:泰安高新区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泰安分公司

联系人:李芮

电话:0538-*

地址: (略) 天龙国际大厦A座1302室

附件: 附件:采购需求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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