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城图书馆监控整改项目竞价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监控整改项目竞价公告

图书馆二楼三楼装修阅览存在盲区、二楼入口就餐区存在盲区,微空间2台及三楼A区1台摄像机损坏需进行整改。


供应商资质:


1.报名要求(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3)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即可,格式详见附件。

2.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已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2)提供三年内安防施工项目合同首页、施工内容关键页、**双方盖章页(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竞价公告中提及的报价次数为报价机会,以报价供应商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项目要求:


说明: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项目名称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监控整改

采购类型

自行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

采购方式

公开竞价


财政预算限额(元)

6.63万




货物清单

一、 工程量清单

详见竞价文件附件。

二、 工程点位

详见附件:新增点位及维修点位平面示意图。

具体技术要求

1、提供的摄像头需和本项目现有监控平台(海康视威)兼容;

2、其余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商务需求

1、中标单位应在施工前,针对现场具体情况编制具体、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以及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方案,提交采购方审批后遵照执行,中标单位不得自行任意变更。如中标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采购单位有权责令其立即纠正,或令其停工整改。

2、投标单位投标的产品需要和现有的监控平台(海康威视)兼容,无缝对接。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需开具设备厂家兼容性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能签订施工合同。

3、施工现场条件要求

(1)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物业协调提供水源,电源);

(2)中标单位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要求,采取交通安全保障措施,高空作业、电工、焊工等人员需持证上岗;

(3)施工涉及到与供电、电信、物业等部门的,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采购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4、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并由中标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向采购单位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方准进场。

5、工程实施规范要求

工程实施必须遵守工程建设通用规范、法规、《 (略) 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及附件《交通监控工程规范》,设备接地必须严格按照GB5017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6、施工现场定位要求

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监控点既定位置,若现场实际情况确实需更换监控点既定位置的,须报采购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7、停工规定

在出现下列情况下,采购单位有权下达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中标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这种情况;

(2)隐蔽作业未经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

(3)已发生质量事故迟迟未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事故将继续发展的情况下;

(4)未经采购单位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既定点位方案进行施工;

(5)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6)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

停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迟及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8、工期要求

工期:30个日历日(自施工日开始算起,中标单位收到采购单位书面开工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

如遇下列情况者,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采购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存有障碍物及施工用水、用电未接通等;

(2)方案修改、工程量变化大影响进度者;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停工者;

(4)停电影响者(超过8小时);

(5)因采购单位原因造成停工;

9、验收标准

(1)中标单位在竣工前三天内,通知采购单位验收检查,如采购单位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通知中标单位,并取得中标单位的同意,另订验收日期,但需承认竣工日期。

(2)验收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且必须达到本项目的具体要求且正常。

(3)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报交完毕,如采购单位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采购单位承担。

10、保修、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全部验收合格后,产品质保期为 2 年)内,中标单位应对产品进行免费维护保养、维修或更换零配件。如因质量问题而引起产品损坏,中标单位应对产品予以维修或更换,全部服务费和更换产品或零配件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如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产品原价赔偿处理。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供优质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开通 24 小时内响应热线电话接受采购单位的电话技术咨询;如故障不能排除,中标单位应在 24 小时内提供现场服务,待产品运行正常后撤离现场。保修期满后,中标单位必须继续支持维修,并按成本价标准收取维修及零配件费用。在整个产品运行过程中,中标单位帮助采购单位解决在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11、付款方式

完成施工后,由采购单位及中标单位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采购单位一次性进行付款;因采购单位财政审批流程或国库集中支付导致延期付款的,采购单位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双方同意,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付款时,中标单位需向采购单位提供与付款金额相对应的合法发票,中标单位未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发票的,采购单位有权延迟付款,且不需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采购单位税务登记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

开户行及账号: 平安银行深圳华富支行*

税务登记地址、电话:*54M

12、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

(2)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3)由于采购单位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竣工日期拖延,中标单位应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采购单位确认、批准后可顺延工期。

(4)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属中标单位违约,中标单位必须付违约金给采购单位并全部负责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1)每延误1天,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0.5%/天计算。

2)如延误期超过总工期的1/3时,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

3)若中标单位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或未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不服从监督、监理单位(如有)的合理监督、监理工作,将承担违约责任。采购单位根据开出的违约处理通知单收取中标单位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0.3%/次计算。

(5)中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单位有权调整中标单位的工作内容或解除本合同。采购单位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 (略) 名义承接本工程,或将本工程转包给其他承包商施工;

2)中标单位延期开工达十五日;

3)未按照批准的施工图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

4)中标单位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的情况或因其他因素使中标单位不能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

5)中标单位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6)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中标单位如因第5条款上述情况之一而遭采购单位解除合同时,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现场施工材料、工程用机具和设备等转交由采购单位全权使用。无论采购单位自理或改由其他承包商施工,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仍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但中标单位因违约而应向采购单位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任何影响。

(6)经采购单位验收不合格的,中标单位需在验收不合格之日起5日内整改完毕;经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百分之三十)支付违约金。

(7)中标单位所提供产品必须为原厂生产产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采购单位按合同总价款的30%(百分之三十)支付违约金。

(8)中标单位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单位解除合同的除外)。采购单位未能及时追究中标单位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采购单位放弃追究中标单位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3.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先本着友好的态度,实事求是,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一方应向采购单位所 (略) 提起诉讼。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14、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有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并应保证采购单位免于承担由于这种污染而产生的一切索赔或罚款,本款发生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

(2)中标单位应在工程现场周围配备、设置并维护一切必要而合适的标志(或标志牌),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3)中标单位须作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对于工程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劳资纠纷事故采购单位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采购单位将根据事故性质,对中标单位处以相应的处罚;如果由于安全事故造成采购单位财产损失,中标单位须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将从工程费用中扣除。

(4)中标单位在进行临时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时应遵照运输管理部门、公安和其他有关当局对于交通规则方面的专门要求和规定;除非另有协议,永久性工程完工后,中标单位应移除和处理全部临时工程并把所有道路或由于修筑临时工程时占用的区域清理好。

(5)对于受本工程影响的一切公用设施与结构物,中标单位应在本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一切正当措施加以保护,由于中标单位自己的原因造成一些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设施的破坏,须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其间所发生的费用,采购单位将不作任何补偿。

(6)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地沿线、交叉或靠近的所有地下各种管线予以保护;在施工范围内如果发现不明管线,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向该管线的所有者查清有关位置和现状,并商议是否拆迁或加以保护。



图书馆二楼三楼装修阅览存在盲区、二楼入口就餐区存在盲区,微空间2台及三楼A区1台摄像机损坏需进行整改。


供应商资质:


1.报名要求(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3)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即可,格式详见附件。

2.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已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2)提供三年内安防施工项目合同首页、施工内容关键页、**双方盖章页(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竞价公告中提及的报价次数为报价机会,以报价供应商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项目要求:


说明: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项目名称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监控整改

采购类型

自行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

采购方式

公开竞价


财政预算限额(元)

6.63万




货物清单

一、 工程量清单

详见竞价文件附件。

二、 工程点位

详见附件:新增点位及维修点位平面示意图。

具体技术要求

1、提供的摄像头需和本项目现有监控平台(海康视威)兼容;

2、其余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商务需求

1、中标单位应在施工前,针对现场具体情况编制具体、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以及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方案,提交采购方审批后遵照执行,中标单位不得自行任意变更。如中标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采购单位有权责令其立即纠正,或令其停工整改。

2、投标单位投标的产品需要和现有的监控平台(海康威视)兼容,无缝对接。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需开具设备厂家兼容性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能签订施工合同。

3、施工现场条件要求

(1)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物业协调提供水源,电源);

(2)中标单位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要求,采取交通安全保障措施,高空作业、电工、焊工等人员需持证上岗;

(3)施工涉及到与供电、电信、物业等部门的,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采购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4、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并由中标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向采购单位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方准进场。

5、工程实施规范要求

工程实施必须遵守工程建设通用规范、法规、《 (略) 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及附件《交通监控工程规范》,设备接地必须严格按照GB5017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6、施工现场定位要求

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监控点既定位置,若现场实际情况确实需更换监控点既定位置的,须报采购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7、停工规定

在出现下列情况下,采购单位有权下达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中标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这种情况;

(2)隐蔽作业未经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

(3)已发生质量事故迟迟未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事故将继续发展的情况下;

(4)未经采购单位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既定点位方案进行施工;

(5)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6)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

停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迟及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8、工期要求

工期:30个日历日(自施工日开始算起,中标单位收到采购单位书面开工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

如遇下列情况者,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采购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存有障碍物及施工用水、用电未接通等;

(2)方案修改、工程量变化大影响进度者;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停工者;

(4)停电影响者(超过8小时);

(5)因采购单位原因造成停工;

9、验收标准

(1)中标单位在竣工前三天内,通知采购单位验收检查,如采购单位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通知中标单位,并取得中标单位的同意,另订验收日期,但需承认竣工日期。

(2)验收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且必须达到本项目的具体要求且正常。

(3)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报交完毕,如采购单位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采购单位承担。

10、保修、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全部验收合格后,产品质保期为 2 年)内,中标单位应对产品进行免费维护保养、维修或更换零配件。如因质量问题而引起产品损坏,中标单位应对产品予以维修或更换,全部服务费和更换产品或零配件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如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产品原价赔偿处理。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供优质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开通 24 小时内响应热线电话接受采购单位的电话技术咨询;如故障不能排除,中标单位应在 24 小时内提供现场服务,待产品运行正常后撤离现场。保修期满后,中标单位必须继续支持维修,并按成本价标准收取维修及零配件费用。在整个产品运行过程中,中标单位帮助采购单位解决在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11、付款方式

完成施工后,由采购单位及中标单位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采购单位一次性进行付款;因采购单位财政审批流程或国库集中支付导致延期付款的,采购单位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双方同意,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付款时,中标单位需向采购单位提供与付款金额相对应的合法发票,中标单位未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发票的,采购单位有权延迟付款,且不需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采购单位税务登记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

开户行及账号: 平安银行深圳华富支行*

税务登记地址、电话:*54M

12、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

(2)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3)由于采购单位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竣工日期拖延,中标单位应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采购单位确认、批准后可顺延工期。

(4)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属中标单位违约,中标单位必须付违约金给采购单位并全部负责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1)每延误1天,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0.5%/天计算。

2)如延误期超过总工期的1/3时,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

3)若中标单位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或未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不服从监督、监理单位(如有)的合理监督、监理工作,将承担违约责任。采购单位根据开出的违约处理通知单收取中标单位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0.3%/次计算。

(5)中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单位有权调整中标单位的工作内容或解除本合同。采购单位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 (略) 名义承接本工程,或将本工程转包给其他承包商施工;

2)中标单位延期开工达十五日;

3)未按照批准的施工图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

4)中标单位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的情况或因其他因素使中标单位不能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

5)中标单位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6)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中标单位如因第5条款上述情况之一而遭采购单位解除合同时,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现场施工材料、工程用机具和设备等转交由采购单位全权使用。无论采购单位自理或改由其他承包商施工,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仍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但中标单位因违约而应向采购单位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任何影响。

(6)经采购单位验收不合格的,中标单位需在验收不合格之日起5日内整改完毕;经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百分之三十)支付违约金。

(7)中标单位所提供产品必须为原厂生产产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采购单位按合同总价款的30%(百分之三十)支付违约金。

(8)中标单位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单位解除合同的除外)。采购单位未能及时追究中标单位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采购单位放弃追究中标单位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3.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先本着友好的态度,实事求是,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一方应向采购单位所 (略) 提起诉讼。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14、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有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并应保证采购单位免于承担由于这种污染而产生的一切索赔或罚款,本款发生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

(2)中标单位应在工程现场周围配备、设置并维护一切必要而合适的标志(或标志牌),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3)中标单位须作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对于工程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劳资纠纷事故采购单位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采购单位将根据事故性质,对中标单位处以相应的处罚;如果由于安全事故造成采购单位财产损失,中标单位须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将从工程费用中扣除。

(4)中标单位在进行临时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时应遵照运输管理部门、公安和其他有关当局对于交通规则方面的专门要求和规定;除非另有协议,永久性工程完工后,中标单位应移除和处理全部临时工程并把所有道路或由于修筑临时工程时占用的区域清理好。

(5)对于受本工程影响的一切公用设施与结构物,中标单位应在本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一切正当措施加以保护,由于中标单位自己的原因造成一些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设施的破坏,须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其间所发生的费用,采购单位将不作任何补偿。

(6)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地沿线、交叉或靠近的所有地下各种管线予以保护;在施工范围内如果发现不明管线,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向该管线的所有者查清有关位置和现状,并商议是否拆迁或加以保护。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