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熔铸厂房#2门30t汽车衡称重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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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熔铸厂房#2门30t汽车衡称重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熔铸厂房#2门30t汽车衡称重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 (略) 二期熔铸厂房#2门30t汽车衡称重系统改造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采购人为青海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TLD-2024-055

2.项目名称:青海 (略) 二期熔铸厂房#2门30t汽车衡称重系统改造项目

3.采 购 人: 青海 (略)

4.项目地点:青海 (略) 项目现场

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自然日内完工。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及*方需求。

7.项目施工范围:

7.1将二期熔铸厂房#2门原30t汽车衡检斤房进行拆除,在原址修建一间5m×3m×3.6m的砖混结构检斤房。

7.2拆除二期熔铸厂房#2门原30t汽车衡主设备和地基,根据新安装汽车衡设计要求,在原址部位重新进行浅基坑基墩式地基的建设。

7.3新配置一台3.4m×7.0m的单台面30t汽车衡秤体并安装在新基础上,秤体部件包括1个台面、4支数字式不锈钢防水数字称重传感器、传输电缆、接线盒、称重显示仪表及其它附属设备。

7.4开展新30t汽车衡的调试和检定工作。

7.5拆除一期氧化铝仓库吊钩秤检斤房,并在原位置重建一间5m×2m的彩钢房,并配置一台1.5匹品牌空调。

7.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垃圾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处理处置。

7.7为检斤房配置一个1.8m×0.7m×0.76m检斤操作平台和2把操作椅。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承包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承包商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 设备销售及服务的授权。

2.业绩要求:近三年(**日至今)完成至少1项投标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 承包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经营情况,“信用中国”查询未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4.具备较强的安全管控能力,符合提出的安全要求,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列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明细及清单,安全生产计划费用不低于项目施工部分投资的3%。

5.人员要求:须派驻一名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日至7月22日。

2.有意参加的单位请将报名函(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

3.采购人收到报名资料后,即提供电子版的谈判文件。

4.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纸质响应文件以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 (略) (略) 宁张公路28公里 (略) 办公楼B109。

2.谈判时间:**日10时00分

3.谈判地点: (略) 办公楼B109

3.谈判方式:电话谈判。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我公司仅在发布本项目的招标信息, (略) 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 (略) 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纪委工作部。

七、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宁张公路28km处 (略) 青海分公司办公楼A519室

邮编:*

纪委监督电话:0971-*

邮箱:*@*q.com

联系人(邮寄接收人):李志琦 电话:*

技术联系人:孟杰 *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熔铸厂房#2门30t汽车衡称重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 (略) 二期熔铸厂房#2门30t汽车衡称重系统改造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采购人为青海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TLD-2024-055

2.项目名称:青海 (略) 二期熔铸厂房#2门30t汽车衡称重系统改造项目

3.采 购 人: 青海 (略)

4.项目地点:青海 (略) 项目现场

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自然日内完工。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及*方需求。

7.项目施工范围:

7.1将二期熔铸厂房#2门原30t汽车衡检斤房进行拆除,在原址修建一间5m×3m×3.6m的砖混结构检斤房。

7.2拆除二期熔铸厂房#2门原30t汽车衡主设备和地基,根据新安装汽车衡设计要求,在原址部位重新进行浅基坑基墩式地基的建设。

7.3新配置一台3.4m×7.0m的单台面30t汽车衡秤体并安装在新基础上,秤体部件包括1个台面、4支数字式不锈钢防水数字称重传感器、传输电缆、接线盒、称重显示仪表及其它附属设备。

7.4开展新30t汽车衡的调试和检定工作。

7.5拆除一期氧化铝仓库吊钩秤检斤房,并在原位置重建一间5m×2m的彩钢房,并配置一台1.5匹品牌空调。

7.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垃圾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处理处置。

7.7为检斤房配置一个1.8m×0.7m×0.76m检斤操作平台和2把操作椅。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承包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承包商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 设备销售及服务的授权。

2.业绩要求:近三年(**日至今)完成至少1项投标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 承包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经营情况,“信用中国”查询未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4.具备较强的安全管控能力,符合提出的安全要求,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列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明细及清单,安全生产计划费用不低于项目施工部分投资的3%。

5.人员要求:须派驻一名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日至7月22日。

2.有意参加的单位请将报名函(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

3.采购人收到报名资料后,即提供电子版的谈判文件。

4.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纸质响应文件以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 (略) (略) 宁张公路28公里 (略) 办公楼B109。

2.谈判时间:**日10时00分

3.谈判地点: (略) 办公楼B109

3.谈判方式:电话谈判。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我公司仅在发布本项目的招标信息, (略) 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 (略) 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纪委工作部。

七、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宁张公路28km处 (略) 青海分公司办公楼A519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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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q.com

联系人(邮寄接收人):李志琦 电话:*

技术联系人:孟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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