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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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略) · (略) · (略) ][交易公告]大安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

(略) 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公告公布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FDAFW*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375万元

最高限价:(垃圾处理服务单价)80.*元/吨

采购需求: (略) 内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日至**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财务报表; (略) 可提供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号文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竞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 (略) 政务大厅三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2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长白南街51号

联系方式:郭寒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鹤群

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鹤群

电   话:0431-*

刘鹤群 签于 2024/07/16 09: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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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

(略) 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公告公布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FDAFW*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375万元

最高限价:(垃圾处理服务单价)80.*元/吨

采购需求: (略) 内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日至**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财务报表; (略) 可提供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号文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竞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 (略) 政务大厅三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2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长白南街51号

联系方式:郭寒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鹤群

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鹤群

电   话:0431-*

刘鹤群 签于 2024/07/16 09: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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