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清流县嵩口高坑内陆渔港工程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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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清流县嵩口高坑内陆渔港工程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流县嵩口高坑内*渔港工程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报告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行政区域 清流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10:1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 (略) 清流分公司(地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清流县龙津 (略) 81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金 * *

项目概况

清流县嵩口高坑内*渔港工程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报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 (略) 清流分公司(地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亿达清招[2024]010号

项目名称:清流县嵩口高坑内*渔港工程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清流县嵩口高坑内*渔港工程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报告

1

* 元

技术服务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至 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 (略) 清流分公司(地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 (略) 81幢        

联系方式:李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            

联系方式:小金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流县嵩口高坑内*渔港工程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报告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行政区域 清流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10:1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 (略) 清流分公司(地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清流县龙津 (略) 81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金 * *

项目概况

清流县嵩口高坑内*渔港工程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报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 (略) 清流分公司(地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亿达清招[2024]010号

项目名称:清流县嵩口高坑内*渔港工程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清流县嵩口高坑内*渔港工程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报告

1

* 元

技术服务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至 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 (略) 清流分公司(地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 (略) 81幢        

联系方式:李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            

联系方式:小金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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