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法律咨询诉讼服务项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法律咨询诉讼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法律咨询诉讼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合作单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比选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 (略)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熟悉行政法理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业务,曾经为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有良好业绩,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
6.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资格要求
1.团队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服务团队熟悉经开区土储建设中心职能和业务工作,掌握相关领域法律法规,代理过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并取得良好业绩,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未受过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
2.服务团队至少包括5名以上专职律师,其中至少2名为合伙人级别以上律师,并指定1—2名合伙人级别以上律师负责对接土储建设中心土地储备类、不动产登记类法律事务,及时响应有关需求;
3.服务团队其他成员熟悉土储建设中心土地储备类、不动产登记类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在土地一级开发、不动产登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具有较强服务能力,未受过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
(三)受聘律所承担的职责
1.服务团队每年为土储建设中心提供集中法律咨询服务,具体时间和形式,根据土储建设中心要求协商确定;
2.对土储建设中心重大法律事务、全部土地一级开发类、不动产登记类合同以及协议(年度合同审阅总量为100份合同或协议)等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3.根据土储建设中心委托提供行政诉讼案件的全程代理服务和出庭应诉(含二审、再审)服务(服务年度常年顾问费包含10件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协助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检索、意见梳理、案例编纂等工作,并就典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或形成分析报告;
4.应土储建设中心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为相关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调查、论证等服务;
5.应土储建设中心要求参与处置工作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日常咨询服务,处置疑难法律问题、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出具法律意见;
6.代为发表声明、公告、致函等;
7.如部分事项的受托办理数量未达到需承担工作量,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调整增加其他事项工作量。
上述事项中的需承担工作量要求为最低标准,参加竞聘律所可以提出高于上述标准的工作量,也可增加其他可提供的法律服务,此项指标将作为选聘的重要参考。
三、采购要求
(一)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二)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比选书
2.比选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服务方案
6.其他文件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需在有效年检期限内;
(2)比选申请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有效凭证
(4)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制)
(6)律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63.com,同时纸质版快递至如下地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略) 15号朝林大厦,纸质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
联系地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略) 15号朝林大厦14层1407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法律咨询诉讼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合作单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比选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 (略)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熟悉行政法理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业务,曾经为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有良好业绩,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
6.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资格要求
1.团队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服务团队熟悉经开区土储建设中心职能和业务工作,掌握相关领域法律法规,代理过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并取得良好业绩,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未受过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
2.服务团队至少包括5名以上专职律师,其中至少2名为合伙人级别以上律师,并指定1—2名合伙人级别以上律师负责对接土储建设中心土地储备类、不动产登记类法律事务,及时响应有关需求;
3.服务团队其他成员熟悉土储建设中心土地储备类、不动产登记类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在土地一级开发、不动产登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具有较强服务能力,未受过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
(三)受聘律所承担的职责
1.服务团队每年为土储建设中心提供集中法律咨询服务,具体时间和形式,根据土储建设中心要求协商确定;
2.对土储建设中心重大法律事务、全部土地一级开发类、不动产登记类合同以及协议(年度合同审阅总量为100份合同或协议)等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3.根据土储建设中心委托提供行政诉讼案件的全程代理服务和出庭应诉(含二审、再审)服务(服务年度常年顾问费包含10件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协助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检索、意见梳理、案例编纂等工作,并就典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或形成分析报告;
4.应土储建设中心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为相关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调查、论证等服务;
5.应土储建设中心要求参与处置工作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日常咨询服务,处置疑难法律问题、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出具法律意见;
6.代为发表声明、公告、致函等;
7.如部分事项的受托办理数量未达到需承担工作量,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调整增加其他事项工作量。
上述事项中的需承担工作量要求为最低标准,参加竞聘律所可以提出高于上述标准的工作量,也可增加其他可提供的法律服务,此项指标将作为选聘的重要参考。
三、采购要求
(一)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二)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比选书
2.比选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服务方案
6.其他文件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需在有效年检期限内;
(2)比选申请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有效凭证
(4)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制)
(6)律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63.com,同时纸质版快递至如下地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略) 15号朝林大厦,纸质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
联系地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略) 15号朝林大厦14层1407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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