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三分类亭、箱体残值重发分散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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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三分类亭、箱体残值重发分散招标公告



(略) 垃圾三分类亭、箱体残值项目(重发)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 (略) (略) 垃圾三分类亭、箱体残值项目(重发)进行分散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实物图

单个

重量

(公斤)

数量

(个)

总重量

(公斤)

最低限价单价(元/公斤)

最低限价总价

(元)

1

可回收物箱体

(小型)


*.jpg


59.2

270

15984

2.01

32128

2

有害垃圾箱体

(小型)


*.jpg

79.79

42

3351.18

1.91

6401

3

可回收物箱体

(大型)


*.jpg


57

470

26790

1.94

51972

4

有害垃圾箱体

(大型)


*.jpg


68.3

46

3141.8

2.21

6943

5

三分类亭


*.jpg


240

66

15840

2.3

36432

合计: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元)

备注:

1、投标报价含被拆除的所有三分类亭、箱体、残渣清运、废弃物清理及外运处置以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单价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

2、以上数量为预估,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报价,最终金额根据实际数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说明:

一、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最终金额根据实际数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总价(包括单价)大于最低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最低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2、投标报价指投标人补偿给招标人的费用。被拆除的所有三分类亭、箱体、残渣清运、废弃物清理及外运处置以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招标代理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废弃物清理及外运处置涉及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自行考虑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1500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代理服务机构缴纳。

有关技术及需求等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方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 (略)

地址: (略) 建设路与中央大道交界处

联系人:高冲

联系电话:0513-*

代理单位:南通东洲 (略)

地址: (略) 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施伶俐

联系电话:0513-*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三)。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请于**日08:30分-09:00分密封送至南通东洲 (略) ( (略) 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南侧6楼会议室),逾时则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通东洲 (略) 6楼会议室

(3)招标资料费:人民币100元,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略) 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地点的垃圾三分类亭、箱体的拆除,全部清运完毕(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拆除后的垃圾三分类亭、箱体堆放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满足净地要求。

2、地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履约保证金:

①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②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③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①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成交原则:有效报价中总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总报价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以此类推。如有效报价中最高总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按照中标价格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最终金额根据实际数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启东 (略)

**日






(略) 垃圾三分类亭、箱体残值项目(重发)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 (略) (略) 垃圾三分类亭、箱体残值项目(重发)进行分散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实物图

单个

重量

(公斤)

数量

(个)

总重量

(公斤)

最低限价单价(元/公斤)

最低限价总价

(元)

1

可回收物箱体

(小型)


*.jpg


59.2

270

15984

2.01

32128

2

有害垃圾箱体

(小型)


*.jpg

79.79

42

3351.18

1.91

6401

3

可回收物箱体

(大型)


*.jpg


57

470

26790

1.94

51972

4

有害垃圾箱体

(大型)


*.jpg


68.3

46

3141.8

2.21

6943

5

三分类亭


*.jpg


240

66

15840

2.3

36432

合计: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元)

备注:

1、投标报价含被拆除的所有三分类亭、箱体、残渣清运、废弃物清理及外运处置以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单价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

2、以上数量为预估,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报价,最终金额根据实际数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说明:

一、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最终金额根据实际数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总价(包括单价)大于最低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最低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2、投标报价指投标人补偿给招标人的费用。被拆除的所有三分类亭、箱体、残渣清运、废弃物清理及外运处置以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招标代理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废弃物清理及外运处置涉及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自行考虑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1500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代理服务机构缴纳。

有关技术及需求等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方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 (略)

地址: (略) 建设路与中央大道交界处

联系人:高冲

联系电话:0513-*

代理单位:南通东洲 (略)

地址: (略) 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施伶俐

联系电话:0513-*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三)。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请于**日08:30分-09:00分密封送至南通东洲 (略) ( (略) 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南侧6楼会议室),逾时则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通东洲 (略) 6楼会议室

(3)招标资料费:人民币100元,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略) 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地点的垃圾三分类亭、箱体的拆除,全部清运完毕(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拆除后的垃圾三分类亭、箱体堆放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满足净地要求。

2、地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履约保证金:

①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②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③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①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成交原则:有效报价中总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总报价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以此类推。如有效报价中最高总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按照中标价格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最终金额根据实际数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启东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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