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岗镇东于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南岗镇东于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4年南岗镇东于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项目

1. 招标条件

2024年南岗镇东于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岗镇东于村

2.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3 招标控制价:*.21

2.1.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 资金来源:财政奖补

2.1.6 其他: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 招标范围:2024年南岗镇东于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项目,所修道路长度960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米、厚度不小于0.16米。全部使用C25以上标号的商业混凝土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 (略)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2】17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4.1报名要求:

4.1.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4.1.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1. (略) 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

4.1.6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现场递交,复印件加盖公章件现场备查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7月15日8时30分至20247月19日17时00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4.4报名地点:江苏 (略) ( (略) (略) 路8号学苑宾馆2楼)

5.资格审查

5.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投标人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8)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汇款凭证;

注: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复印件未装订在标书内或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 投标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

7.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8. 投标保证金为:5700元。

9. 本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网http://** ”发布。

招标人:灌云县南岗镇东于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黄书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灌云县南岗镇东于村

代理公司:江苏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路8号学苑宾馆2楼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4年南岗镇东于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项目

1. 招标条件

2024年南岗镇东于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岗镇东于村

2.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3 招标控制价:*.21

2.1.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 资金来源:财政奖补

2.1.6 其他: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 招标范围:2024年南岗镇东于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项目,所修道路长度960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米、厚度不小于0.16米。全部使用C25以上标号的商业混凝土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 (略)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2】17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4.1报名要求:

4.1.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4.1.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1. (略) 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

4.1.6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现场递交,复印件加盖公章件现场备查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7月15日8时30分至20247月19日17时00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4.4报名地点:江苏 (略) ( (略) (略) 路8号学苑宾馆2楼)

5.资格审查

5.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投标人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8)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汇款凭证;

注: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复印件未装订在标书内或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 投标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

7.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8. 投标保证金为:5700元。

9. 本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网http://** ”发布。

招标人:灌云县南岗镇东于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黄书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灌云县南岗镇东于村

代理公司:江苏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路8号学苑宾馆2楼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