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谷镇庞溪村庞溪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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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谷镇庞溪村庞溪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高谷镇庞溪村庞溪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高谷镇庞溪村庞溪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建设计划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联合以彭水环发〔2023〕53号文下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审查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彭水发改审〔2024〕289号文批复,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整合的中央衔接资金,项目编号:GC-BX-*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彭水自治县高谷镇庞溪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51.2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25.7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1、庞溪河支流冲沟清淤30m3;新建厂区排水沟69m;新建围墙184m;新建C25挡墙67.5m;新建标志牌51套;新建污泥干化池+污泥暂存池3座;新建计量渠(4400*900*1000mm)3座。 2、新建UPVC-DN100入户支管1680m;新建成品玻璃钢化粪池1860*1150*1220mm数量8个。3、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30t/d)3台,安装PLC自动控制系统3套,安装潜水搅拌器6套,安装超声波流量计(含巴歇尔槽)3套,安装污水提升泵6台。

2.3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高谷镇庞溪村庞溪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设计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6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比选的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竞选人,请于2024年 7 月 16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

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 7 月 19 日 09:00至09:30, (略) 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查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比选公告的发布

本比选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彭水县高谷镇

联 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彭水县两江新街80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

高谷镇庞溪村庞溪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比选文件7.14.pdf

高谷庞溪水体整治图纸及清单.rar

保证金附件.docx

高谷镇庞溪村庞溪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高谷镇庞溪村庞溪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建设计划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联合以彭水环发〔2023〕53号文下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审查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彭水发改审〔2024〕289号文批复,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整合的中央衔接资金,项目编号:GC-BX-*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彭水自治县高谷镇庞溪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51.2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25.7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1、庞溪河支流冲沟清淤30m3;新建厂区排水沟69m;新建围墙184m;新建C25挡墙67.5m;新建标志牌51套;新建污泥干化池+污泥暂存池3座;新建计量渠(4400*900*1000mm)3座。 2、新建UPVC-DN100入户支管1680m;新建成品玻璃钢化粪池1860*1150*1220mm数量8个。3、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30t/d)3台,安装PLC自动控制系统3套,安装潜水搅拌器6套,安装超声波流量计(含巴歇尔槽)3套,安装污水提升泵6台。

2.3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高谷镇庞溪村庞溪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设计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6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比选的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竞选人,请于2024年 7 月 16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

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 7 月 19 日 09:00至09:30, (略) 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查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比选公告的发布

本比选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谷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彭水县高谷镇

联 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彭水县两江新街80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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