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阮家桥公交充电站四期、文三西路公交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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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阮家桥公交充电站四期、文三西路公交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久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阮家桥公交充电站四期、文三西路公交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久 (略) 阮家桥公交充电站四期、文三西路公交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4-12407,招标人为久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是为确定阮家桥公交充电站四期、文三西路公交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的供货商。所需设备须按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生产、检验、交货、配合调试及通电验收。相关设备的规格和技术、服务要求等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1.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毕。

1.3质保期:自设备通电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4中标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中标1家供应商,中标份额1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高压型式试验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报告材料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投标人应至少具备2个自**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的类似项目(高低压配电柜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元。(须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关键页必须囊括服务内容、金额、实施时间、签章页等。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或订单复印件(二者之一),以发票或订单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原件备查。)

2.4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成交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本次招标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在线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严依意,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的将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拱墅区河东路215号B楼B102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久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西湖区转塘街道云展路99号六和金座2号楼201室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路215号

邮编:*

联系人:严依意,电话:*,*@*hinaccs.cn

赵阳君,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4849

招标人:久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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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久 (略) 阮家桥公交充电站四期、文三西路公交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4-12407,招标人为久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是为确定阮家桥公交充电站四期、文三西路公交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的供货商。所需设备须按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生产、检验、交货、配合调试及通电验收。相关设备的规格和技术、服务要求等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1.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毕。

1.3质保期:自设备通电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4中标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中标1家供应商,中标份额1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高压型式试验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报告材料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投标人应至少具备2个自**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的类似项目(高低压配电柜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元。(须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关键页必须囊括服务内容、金额、实施时间、签章页等。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或订单复印件(二者之一),以发票或订单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原件备查。)

2.4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成交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本次招标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在线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严依意,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的将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拱墅区河东路215号B楼B102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久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西湖区转塘街道云展路99号六和金座2号楼201室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路215号

邮编:*

联系人:严依意,电话:*,*@*hinaccs.cn

赵阳君,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4849

招标人:久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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