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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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南州教育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4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增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实现“阳光招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州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要求,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立足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等重点工作。坚持“免试、划片、公开、公平、公正”基本原则,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调度招生入学相关事宜。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及以上(**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收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管理办法

(一)户籍在城区(两街道)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县城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内就近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将由县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非城区户籍但居住在城区(含随迁子女、县内其他镇户籍在本辖区内租房或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户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如因居住片区学校学位紧张,由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县城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户籍在各镇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镇招生范围的学校就近入学。非本镇户籍但居住在本镇(包括随迁子女、县内其他镇户籍在本辖区内租房或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本镇招生范围内学校就近入学。

(三)各学校应严格按照《三都水族自治县关于支持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学校建设专项建设规划(2022—2024年)》做好学生均衡分班,全面推进消除大班额工作,防止新增大班额。

(四)各学校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情况,坚持“人籍一致,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严把转学入口关,严格规范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转学插班生,必须严格按照转学程序上报县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转学手续。未经审批而私自办理转学的,将不予办理学籍,并责令整改。

(五)各学校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招生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六)各校不得拒收招生区域范围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或者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

五、划片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一)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参照“三都县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片区示意图”(详见附件1)。

1.三都县城关小学招生范围:以中山路为界,起点从港龙国际大榕树至终点金桥往城西属性地域,营上坡拉网覆盖地域至水利局民中桥头居住区一带适龄儿童,计划招生350人。

2.三都县鹏城希望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从羊角坝至港龙国际大榕树一带沿中山路到金桥往城东属性地域(内含腾龙世纪至李岩寨至打孟沟)居住区一带适龄儿童,计划招生370人。

3.三都县第三小学招生范围:麻光片区、麻光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官塘电站(人和盛世、老机械厂)、龙嘴角(民中至公安局)一带适龄儿童,计划招生350人。

4.三都县第四小学招生范围:莫家寨(含滨江苑)、老虎洞、交向、杠寨片区及城南、交向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适龄儿童,计划招生300人。

5.三都县黄埔小学招生范围:三郎片区、恒丰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子女、万户水寨、三纳、牛场、姑挂、中乐片区适龄儿童,非城区户籍但居住在城区(含县外户籍随迁子女、县内其他镇户籍在城区内租或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150人。

6.三都县大塘小学招生范围:金海豪苑、大塘(含大塘国际城、大塘安置点、巫塘)、石灰窑、万家山、瓮摆一带适龄儿童,计划招生45人。

(二)镇区及三合、凤羽街道辖区村校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各镇(原社区)中心完小、村小、教学点及三合、凤羽街道辖区村校招生对象为行政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包括随迁子女及县内其他乡镇、行政村户籍在本辖区内租或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三)初中学校划片招生划定

鹏城希望学校(初中部):招收鹏城希望学校小学部、城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另外面向全县招收200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第三中学:招收第三小学、第四小学、黄埔小学、祥寨小学、拉揽小学、都江社区、坝街社区、打鱼社区、巫不社区、羊福社区六年级毕业生,另外面向全县招收100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第五中学:招收大塘小学、猴场小学、苗龙小学、行偿小学、丰乐社区、普安社区、交梨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同时,将普安中学八、九年级学生并入第五中学集中办学。

高平凤凰实验学校:面向全县招生。根据学生及家长个人的意愿,共招收1000名(含本县户籍但在县外就读)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其中600名学生学籍为第五中学学生。

九阡中学:招收九阡镇辖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大河中学:招收大河社区和合江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水龙中学:招收水龙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中和中学:招收中和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洞中学:招收三洞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塘州中学:招收塘州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廷牌中学:招收廷牌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住恒丰社区双龙湖村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周覃中学:招收周覃社区、恒丰社区(双龙湖村以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六、小学招生入学

(一)县城区(即城关小学、鹏城希望学校、第三小学、第四小学、黄埔小学、大塘小学)小学招生入学

1.入学条件及需提供的印证材料。

类别
入学条件 报名需提供印证材料 备注

第一类

1.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烈士等优抚对象子女及适龄儿童中未找到或未确定法定监护人的流浪儿童、孤儿,由县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2.城区户籍且户籍和房产证地址一致人员适龄子女(城区老住户或户口迁入满一年<即**日前>及以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实际居住在城区且和适龄子女同属一个户口);城区户籍但户籍和房产证(含“四老”房产)地址不在同一片区人员适龄子女(以实际居住地为入学依据),户籍优先安排入学。

3.国家工作人员当年因工作调动进入城区工作且尚未购买房产人员子女,父母为现役军人、在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公安系统人员子女,总部企业高管和核心技术人才、招商引资对象、招引人才( (略) <医共体>总院高层次与急需紧缺人才)、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对象子女。以上符合政策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的,由县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1.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主和适龄子女在同一户口簿上)。

2.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学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未有房产,一直与“四老”共同居住,需提供关系证明、居住社区出具的共同居住证明、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房屋预告登记证、自建房审批手续等其他能够证明其房产的真实性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证明材料:现役军人证明,军烈属证明,消防救援队*人员证明;流浪儿童、孤儿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总部企业高管和核心技术人才”“招商引资”招引人才”对象相关证明材料。

4.由搬迁安置点社区提供入住安置点社区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救助机构、收养机构提供有关流浪儿童、孤儿证明材料。

“四老”是指学龄儿童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第二类

1.非城区户籍( (略) 、本省外县户籍)但在城区购有住房,且实际入住一年(即**日前)以上人员适龄子女(以房产地址为入学依据),相关学校应安排学位或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外来经商人员在县城区无房产,但“三证齐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纳三年以上各类社会保险凭证)的子女,相关学校应安排学位或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在县内企业连续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人员子女,以实际居住地为入学依据,相关学校应安排学位或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主和适龄子女在同一户口簿上)。

2.房屋产权材料及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房屋预告登记证、自建房审批手续等其他能够证明其房产的真实性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用工企业开具相关证明并经县人社部门审核认可的材料。


第三类

随迁子女即在城区无房产的外来租房户(含“三证”不齐外来经商户、投靠易地搬迁亲戚或亲属子女),其随迁子女入学先到租住地所在招生片区内学校申请学位,未能申请到学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1.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主和适龄子女在同一户口簿上)。

2.房屋租赁合同。

3.居住证明(县外户籍需到公安局办理,县内户籍需到社区居委会办理)。


2.入学登记时间及要求。

学校根据划片招生范围严格按招生类别顺序进行登记,8月2日登记第一类别学生,8月3日登记第二类学生与未按时进行登记的第一类别学生,8月4日登记第三类学生与未按时进行登记的第二类别学生。当登记学生数量达到招生计划数后将不再登记下一种类别的学生。各校所登记到某一种类别的学生如超过招生计划数,将对该类别参加登记的所有学生实行现场摇号,未摇中的适龄子女与未得到登记的下一种类别学生由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入学。所有新生入学登记不能在两所及以上学校重复登记,如果出现未按要求重复登记造成学位重复的情况,将直接将该学生列入现场摇号处理。

3.调查和初审。8月5日至7日,学校开展调查和初审,时间为3天。各校组织对已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初审,通过入户调查、到相关部门(单位)核查等形式,核实相关信息的真伪,并甄别入学新生实际居住地址所属片区等。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要及时通知家长(法定监护人),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说明及相关协调工作。

4.上报初审意见。8月9日,各校将调查初审结果《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小学入学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上报县教育局审核。

5.县教育局审核。8月10日至8月11日,县教育局对各校上报的新生入学信息和相关材料以及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及统筹调剂安排入学名单返还相应学校。

6.8月16日,学校公布入学名单和发放入学通知书。

7.报名注册。9月1日前学生家长持入学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入学,9月20日前,各校完成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新生注册。

(二)各镇区小学及三合、凤羽街道辖区村小招生入学

1.各镇(原社区)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组织领导下,招生区域由各社区中心小学合理划分,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各镇(原社区)小学及三合、凤羽街道辖区村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先登记、后入学的原则。招生入学时间及流程参照县城区学校执行,由各中心小学统筹安排。

七、初中招生

(一)初中招生实行小升初整班移交就读

各普通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工作严格实行整班移交就读,负责接收整班移交的初中学校,应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按照规定时间主动到对口小学开展招生工作。整班移交时,各移交学校(社区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将《三都水族自治县小学毕业生花名册》(见附件4)纸质学籍档案于7月17日前移交给接收学校,并填写小升初整班移交交接表(见附件5)一式四份(移交学校、接收学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教育局各一份),并于7月30日前上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教育局教育科。

(二)县城初中学校面向全县招生流程

县鹏城希望学校、第三中学、第五中学、高平凤凰实验学校七年级面向全县招收小学毕业生,按照招生宣传→招生预登记→上报审核→发放入学通知→报名注册流程组织招生。

1.开展招生宣传。7月16日前,县城初中学校面向全县小学宣传本年度招收小学毕业生计划、条件、预登记时间等相关事宜。

2.招生预登记。7月17日至19日,各县城初中学校开展招生预登记,并对登记学生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初审。

3.上报审核。请各校于7月20日前将《2024年县城初中学校面向全县招收七年级学生登记表》(见附件3)上报县教育局教育科审核。7月25日前,县教育局将审核通过名单发给各校。

4.发放入学通知。8月1日前,各校完成面向全县招收的小学毕业学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5.报名注册。9月1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学生素质报告册等材料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和谐稳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力度和释疑工作,让家长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引导家长按照要求送其子女按时就近入学。各学校应按照有关政策及时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设置招生咨询电话,制定应急预案,以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和谐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职尽责

各镇(街道)、中小学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管理和“七长”负责制,严格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特别要结合实际开展暑假“大家访”活动,抓好秋季开学初的控辍保学工作,抓实整班移交,确保“一个都不能少”。各学校对学区户籍内适龄儿童少年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要及时排查去向,对在片区以外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好索要就读回执工作,对不依法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法定监护人),要及时向县教育局和辖区政府报告,并组织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依法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或输送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工作。

(三)加强质量保障,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统筹做好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防止增加城区大班额问题。要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重点推进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的交流,着力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要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开展师生对口帮扶,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住宿。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平行分班,建立和完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和评估体系,加强各学校的办学目标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和学校均衡发展。

(四)加强宣传保障,做到招生入学公平公开

通过三都电视台、三都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好宣传。同时加强各招生学校的宣传,让学生及家长了解我县近年来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建设、提高学校管理,争创办学特色以及实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采取校长、教师交流等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措施和情况,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对各学校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完成。

(五)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各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移交到其他学校的学生、不得招收不是本区域范围内的学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各学校不得以跨区域为名收取学生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期间一律不得收取报名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并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禁令”纪律。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招生。凡违反上述招生纪律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报纪检部门进行处置。

(六)各城区学校入学登记联系人及电话

1.城关小学,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2.鹏城希望学校,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

3.第三小学,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4.第四小学,联系人: 罗老师,联系电话:*

5.黄埔小学,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

6.大塘小学,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54-*


附件1:三都县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片区示意图.png

附件2: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小学入学申请登记表.xlsx

附件4:2023年县城初中学校面向全县招收七年级学生登记表(初中填报).xlsx

附件3:三都水族自治县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小学填报).xls

附件5:小升初整班移交交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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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南州教育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4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增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实现“阳光招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州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要求,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立足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等重点工作。坚持“免试、划片、公开、公平、公正”基本原则,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调度招生入学相关事宜。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及以上(**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收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管理办法

(一)户籍在城区(两街道)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县城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内就近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将由县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非城区户籍但居住在城区(含随迁子女、县内其他镇户籍在本辖区内租房或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户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如因居住片区学校学位紧张,由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县城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户籍在各镇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镇招生范围的学校就近入学。非本镇户籍但居住在本镇(包括随迁子女、县内其他镇户籍在本辖区内租房或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本镇招生范围内学校就近入学。

(三)各学校应严格按照《三都水族自治县关于支持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学校建设专项建设规划(2022—2024年)》做好学生均衡分班,全面推进消除大班额工作,防止新增大班额。

(四)各学校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情况,坚持“人籍一致,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严把转学入口关,严格规范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转学插班生,必须严格按照转学程序上报县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转学手续。未经审批而私自办理转学的,将不予办理学籍,并责令整改。

(五)各学校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招生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六)各校不得拒收招生区域范围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或者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

五、划片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一)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参照“三都县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片区示意图”(详见附件1)。

1.三都县城关小学招生范围:以中山路为界,起点从港龙国际大榕树至终点金桥往城西属性地域,营上坡拉网覆盖地域至水利局民中桥头居住区一带适龄儿童,计划招生350人。

2.三都县鹏城希望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从羊角坝至港龙国际大榕树一带沿中山路到金桥往城东属性地域(内含腾龙世纪至李岩寨至打孟沟)居住区一带适龄儿童,计划招生370人。

3.三都县第三小学招生范围:麻光片区、麻光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官塘电站(人和盛世、老机械厂)、龙嘴角(民中至公安局)一带适龄儿童,计划招生350人。

4.三都县第四小学招生范围:莫家寨(含滨江苑)、老虎洞、交向、杠寨片区及城南、交向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适龄儿童,计划招生300人。

5.三都县黄埔小学招生范围:三郎片区、恒丰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子女、万户水寨、三纳、牛场、姑挂、中乐片区适龄儿童,非城区户籍但居住在城区(含县外户籍随迁子女、县内其他镇户籍在城区内租或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150人。

6.三都县大塘小学招生范围:金海豪苑、大塘(含大塘国际城、大塘安置点、巫塘)、石灰窑、万家山、瓮摆一带适龄儿童,计划招生45人。

(二)镇区及三合、凤羽街道辖区村校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各镇(原社区)中心完小、村小、教学点及三合、凤羽街道辖区村校招生对象为行政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包括随迁子女及县内其他乡镇、行政村户籍在本辖区内租或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三)初中学校划片招生划定

鹏城希望学校(初中部):招收鹏城希望学校小学部、城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另外面向全县招收200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第三中学:招收第三小学、第四小学、黄埔小学、祥寨小学、拉揽小学、都江社区、坝街社区、打鱼社区、巫不社区、羊福社区六年级毕业生,另外面向全县招收100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第五中学:招收大塘小学、猴场小学、苗龙小学、行偿小学、丰乐社区、普安社区、交梨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同时,将普安中学八、九年级学生并入第五中学集中办学。

高平凤凰实验学校:面向全县招生。根据学生及家长个人的意愿,共招收1000名(含本县户籍但在县外就读)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其中600名学生学籍为第五中学学生。

九阡中学:招收九阡镇辖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大河中学:招收大河社区和合江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水龙中学:招收水龙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中和中学:招收中和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洞中学:招收三洞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塘州中学:招收塘州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廷牌中学:招收廷牌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住恒丰社区双龙湖村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周覃中学:招收周覃社区、恒丰社区(双龙湖村以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六、小学招生入学

(一)县城区(即城关小学、鹏城希望学校、第三小学、第四小学、黄埔小学、大塘小学)小学招生入学

1.入学条件及需提供的印证材料。

类别
入学条件 报名需提供印证材料 备注

第一类

1.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烈士等优抚对象子女及适龄儿童中未找到或未确定法定监护人的流浪儿童、孤儿,由县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2.城区户籍且户籍和房产证地址一致人员适龄子女(城区老住户或户口迁入满一年<即**日前>及以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实际居住在城区且和适龄子女同属一个户口);城区户籍但户籍和房产证(含“四老”房产)地址不在同一片区人员适龄子女(以实际居住地为入学依据),户籍优先安排入学。

3.国家工作人员当年因工作调动进入城区工作且尚未购买房产人员子女,父母为现役军人、在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公安系统人员子女,总部企业高管和核心技术人才、招商引资对象、招引人才( (略) <医共体>总院高层次与急需紧缺人才)、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对象子女。以上符合政策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的,由县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1.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主和适龄子女在同一户口簿上)。

2.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学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未有房产,一直与“四老”共同居住,需提供关系证明、居住社区出具的共同居住证明、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房屋预告登记证、自建房审批手续等其他能够证明其房产的真实性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证明材料:现役军人证明,军烈属证明,消防救援队*人员证明;流浪儿童、孤儿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总部企业高管和核心技术人才”“招商引资”招引人才”对象相关证明材料。

4.由搬迁安置点社区提供入住安置点社区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救助机构、收养机构提供有关流浪儿童、孤儿证明材料。

“四老”是指学龄儿童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第二类

1.非城区户籍( (略) 、本省外县户籍)但在城区购有住房,且实际入住一年(即**日前)以上人员适龄子女(以房产地址为入学依据),相关学校应安排学位或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外来经商人员在县城区无房产,但“三证齐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纳三年以上各类社会保险凭证)的子女,相关学校应安排学位或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在县内企业连续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人员子女,以实际居住地为入学依据,相关学校应安排学位或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主和适龄子女在同一户口簿上)。

2.房屋产权材料及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房屋预告登记证、自建房审批手续等其他能够证明其房产的真实性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用工企业开具相关证明并经县人社部门审核认可的材料。


第三类

随迁子女即在城区无房产的外来租房户(含“三证”不齐外来经商户、投靠易地搬迁亲戚或亲属子女),其随迁子女入学先到租住地所在招生片区内学校申请学位,未能申请到学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1.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主和适龄子女在同一户口簿上)。

2.房屋租赁合同。

3.居住证明(县外户籍需到公安局办理,县内户籍需到社区居委会办理)。


2.入学登记时间及要求。

学校根据划片招生范围严格按招生类别顺序进行登记,8月2日登记第一类别学生,8月3日登记第二类学生与未按时进行登记的第一类别学生,8月4日登记第三类学生与未按时进行登记的第二类别学生。当登记学生数量达到招生计划数后将不再登记下一种类别的学生。各校所登记到某一种类别的学生如超过招生计划数,将对该类别参加登记的所有学生实行现场摇号,未摇中的适龄子女与未得到登记的下一种类别学生由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入学。所有新生入学登记不能在两所及以上学校重复登记,如果出现未按要求重复登记造成学位重复的情况,将直接将该学生列入现场摇号处理。

3.调查和初审。8月5日至7日,学校开展调查和初审,时间为3天。各校组织对已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初审,通过入户调查、到相关部门(单位)核查等形式,核实相关信息的真伪,并甄别入学新生实际居住地址所属片区等。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要及时通知家长(法定监护人),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说明及相关协调工作。

4.上报初审意见。8月9日,各校将调查初审结果《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小学入学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上报县教育局审核。

5.县教育局审核。8月10日至8月11日,县教育局对各校上报的新生入学信息和相关材料以及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及统筹调剂安排入学名单返还相应学校。

6.8月16日,学校公布入学名单和发放入学通知书。

7.报名注册。9月1日前学生家长持入学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入学,9月20日前,各校完成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新生注册。

(二)各镇区小学及三合、凤羽街道辖区村小招生入学

1.各镇(原社区)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组织领导下,招生区域由各社区中心小学合理划分,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各镇(原社区)小学及三合、凤羽街道辖区村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先登记、后入学的原则。招生入学时间及流程参照县城区学校执行,由各中心小学统筹安排。

七、初中招生

(一)初中招生实行小升初整班移交就读

各普通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工作严格实行整班移交就读,负责接收整班移交的初中学校,应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按照规定时间主动到对口小学开展招生工作。整班移交时,各移交学校(社区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将《三都水族自治县小学毕业生花名册》(见附件4)纸质学籍档案于7月17日前移交给接收学校,并填写小升初整班移交交接表(见附件5)一式四份(移交学校、接收学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教育局各一份),并于7月30日前上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教育局教育科。

(二)县城初中学校面向全县招生流程

县鹏城希望学校、第三中学、第五中学、高平凤凰实验学校七年级面向全县招收小学毕业生,按照招生宣传→招生预登记→上报审核→发放入学通知→报名注册流程组织招生。

1.开展招生宣传。7月16日前,县城初中学校面向全县小学宣传本年度招收小学毕业生计划、条件、预登记时间等相关事宜。

2.招生预登记。7月17日至19日,各县城初中学校开展招生预登记,并对登记学生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初审。

3.上报审核。请各校于7月20日前将《2024年县城初中学校面向全县招收七年级学生登记表》(见附件3)上报县教育局教育科审核。7月25日前,县教育局将审核通过名单发给各校。

4.发放入学通知。8月1日前,各校完成面向全县招收的小学毕业学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5.报名注册。9月1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学生素质报告册等材料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和谐稳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力度和释疑工作,让家长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引导家长按照要求送其子女按时就近入学。各学校应按照有关政策及时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设置招生咨询电话,制定应急预案,以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和谐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职尽责

各镇(街道)、中小学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管理和“七长”负责制,严格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特别要结合实际开展暑假“大家访”活动,抓好秋季开学初的控辍保学工作,抓实整班移交,确保“一个都不能少”。各学校对学区户籍内适龄儿童少年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要及时排查去向,对在片区以外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好索要就读回执工作,对不依法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法定监护人),要及时向县教育局和辖区政府报告,并组织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依法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或输送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工作。

(三)加强质量保障,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统筹做好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防止增加城区大班额问题。要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重点推进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的交流,着力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要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开展师生对口帮扶,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住宿。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平行分班,建立和完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和评估体系,加强各学校的办学目标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和学校均衡发展。

(四)加强宣传保障,做到招生入学公平公开

通过三都电视台、三都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好宣传。同时加强各招生学校的宣传,让学生及家长了解我县近年来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建设、提高学校管理,争创办学特色以及实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采取校长、教师交流等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措施和情况,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对各学校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完成。

(五)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各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移交到其他学校的学生、不得招收不是本区域范围内的学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各学校不得以跨区域为名收取学生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期间一律不得收取报名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并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禁令”纪律。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招生。凡违反上述招生纪律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报纪检部门进行处置。

(六)各城区学校入学登记联系人及电话

1.城关小学,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2.鹏城希望学校,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

3.第三小学,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4.第四小学,联系人: 罗老师,联系电话:*

5.黄埔小学,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

6.大塘小学,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54-*


附件1:三都县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片区示意图.png

附件2: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小学入学申请登记表.xlsx

附件4:2023年县城初中学校面向全县招收七年级学生登记表(初中填报).xlsx

附件3:三都水族自治县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小学填报).xls

附件5:小升初整班移交交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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