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宁乡高新区2024年度“安全管家”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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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宁乡高新区2024年度“安全管家”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服务内容

(1)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对园区340家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并及时复查,形成隐患排查清单,协助区安监局开展监管执法。其中,重点企业40家,每季度检查及复查一次;危化品、粉尘涉爆、金属熔融、有限空间等专项整治按上级布置,每年至少一次。

(2)安全风险辨识及分级。对40家重点企业及160家规上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并绘制企业风险分布四色图。

(3)安全培训。按行业或就近原则组织340家企业开展20场安全培训及应急物资实操培训,开展一次管委会干职工安全培训。

(4)驻点服务。安排3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名文员驻区办公,提供驻点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园区提供安全技术支撑,辅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园区企业一次大型应急演练;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园区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封闭培训一期(费用包干*元。培训地点:灰汤电疗内,培训人员:200人左右)。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服务技术成果

(1)340家企业安全生产专家“体检”报告(包括企业问题台账、复查整改情况报告等);

(2)应急演练和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

(3)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应急物资实操培训过程资料及效果评估表;

(4)规上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1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派的3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其中一名为化工类注安),文员须安全管理专业毕业。驻点人员须有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熟悉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各项检查严谨规范;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特性,确保各项数据资料的公信力、完整性和全面性;在项目实施中必须依据事实,保持其客观和独立性。

(2)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交通工具,遇到特殊安全专项行动,必须1小时内响应 (略) 高新区,所派的交通工具、人员、安全、伙食等费用及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3)根据项目分布情况,制定检查计划,确定相关检查方式,协助采购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等。

(4)辅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5)将检查结果归档,编制隐患检查总结报告。

(6)对于整改情况在下个检查周期内进行复查跟踪,并及时将整改问题反馈,配合完成各级部门安全生产交办问题整改闭环。

(7)因突发事故或其他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或突击检查。

(8)成交供应商安排工程师三名常驻,办公室资料员一名常驻,日常按需增配工程师为采购人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安全工程师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熟悉宁乡高新区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类型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应急情况下第三方机构能够提供多名安全工程师迅速到达园区。

(9)对入园项目进行安全评估,为园区提供入园项目安全生产建议。

(10)管委会其他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

六、验收标准

(1)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对于此类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认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付款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付款方式:因本项目为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督促中标人中标后严格完成相关事项,不断提高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本项目结算方式采用考核评分制(见附件)。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剩余服务工作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根据考核细则评分制支付合同余款。

(2)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工资及社保、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3)采购人如有补充事项,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4)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服务内容

(1)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对园区340家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并及时复查,形成隐患排查清单,协助区安监局开展监管执法。其中,重点企业40家,每季度检查及复查一次;危化品、粉尘涉爆、金属熔融、有限空间等专项整治按上级布置,每年至少一次。

(2)安全风险辨识及分级。对40家重点企业及160家规上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并绘制企业风险分布四色图。

(3)安全培训。按行业或就近原则组织340家企业开展20场安全培训及应急物资实操培训,开展一次管委会干职工安全培训。

(4)驻点服务。安排3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名文员驻区办公,提供驻点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园区提供安全技术支撑,辅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园区企业一次大型应急演练;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园区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封闭培训一期(费用包干*元。培训地点:灰汤电疗内,培训人员:200人左右)。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服务技术成果

(1)340家企业安全生产专家“体检”报告(包括企业问题台账、复查整改情况报告等);

(2)应急演练和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

(3)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应急物资实操培训过程资料及效果评估表;

(4)规上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1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派的3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其中一名为化工类注安),文员须安全管理专业毕业。驻点人员须有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熟悉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各项检查严谨规范;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特性,确保各项数据资料的公信力、完整性和全面性;在项目实施中必须依据事实,保持其客观和独立性。

(2)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交通工具,遇到特殊安全专项行动,必须1小时内响应 (略) 高新区,所派的交通工具、人员、安全、伙食等费用及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3)根据项目分布情况,制定检查计划,确定相关检查方式,协助采购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等。

(4)辅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5)将检查结果归档,编制隐患检查总结报告。

(6)对于整改情况在下个检查周期内进行复查跟踪,并及时将整改问题反馈,配合完成各级部门安全生产交办问题整改闭环。

(7)因突发事故或其他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或突击检查。

(8)成交供应商安排工程师三名常驻,办公室资料员一名常驻,日常按需增配工程师为采购人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安全工程师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熟悉宁乡高新区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类型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应急情况下第三方机构能够提供多名安全工程师迅速到达园区。

(9)对入园项目进行安全评估,为园区提供入园项目安全生产建议。

(10)管委会其他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

六、验收标准

(1)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对于此类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认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付款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付款方式:因本项目为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督促中标人中标后严格完成相关事项,不断提高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本项目结算方式采用考核评分制(见附件)。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剩余服务工作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根据考核细则评分制支付合同余款。

(2)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工资及社保、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3)采购人如有补充事项,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4)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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