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城南东南片区C-22地块综合安置房等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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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城南东南片区C-22地块综合安置房等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 (略) (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广安城南东南片区C-22地块综合安置房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采购”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 (略)

(二)项目名称:广安城南东南片区C-22地块综合安置房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采购。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最高限价:含税总金额6320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注:成交价包含人员工资、差旅费、管理费、利润、资料费等完成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所涉及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二、采购要求

(一)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

(三)采购内容:完成以下2个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并出具竣工财务结算报告:(1)广安城南东南片区C-22地块综合安置房项目工程审定金额为11972.30万元;(2)思源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审定金额为722.47万元。

(四)成果提交份数: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通过财政局审核备案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成果(各项目)原件3份。

(五)质量要求: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在服务期内完成两个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报告及相关资料。

(六)付款方式:正式报告出具后一次性付清。其中,广安城南片区C-22地块综合安置房项目服务费用占比80%,思源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服务费占比20%。

三、参与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参与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参与、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上传资料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12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

①以现金形式。须通过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②以保函形式提交。供应商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系统申办保函。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公告截止时间,在竞价有效期90日内保持有效。

(三)保证金的退还

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函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作废。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注:未缴纳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并将保证金余额直接划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由采购人处置。

(四)履约保证金:2000元,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

①以现金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以保函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 (略) 出具的保函原件。注: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招标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五)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报名须提交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日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可多次更新上传资料,公告结束后上传的资料将无法更新更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核供应商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日09:00至**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采购人在公告期结束后,对意向供应商上传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63200元;

(2)减价幅度:200元;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5)竞价时间:代理机构在公告截止后另行通知。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 (略) 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服务费收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

开户银行: (略) 广安分行

银行账号:*

八、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广安 (略)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人异议受理人:蒋良超

异议受理人电话:*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826-*

电子邮箱:*@*q.com

平台咨询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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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广安 (略) (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广安城南东南片区C-22地块综合安置房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采购”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 (略)

(二)项目名称:广安城南东南片区C-22地块综合安置房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采购。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最高限价:含税总金额6320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注:成交价包含人员工资、差旅费、管理费、利润、资料费等完成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所涉及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二、采购要求

(一)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

(三)采购内容:完成以下2个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并出具竣工财务结算报告:(1)广安城南东南片区C-22地块综合安置房项目工程审定金额为11972.30万元;(2)思源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审定金额为722.47万元。

(四)成果提交份数: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通过财政局审核备案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成果(各项目)原件3份。

(五)质量要求: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在服务期内完成两个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报告及相关资料。

(六)付款方式:正式报告出具后一次性付清。其中,广安城南片区C-22地块综合安置房项目服务费用占比80%,思源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服务费占比20%。

三、参与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参与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参与、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上传资料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12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

①以现金形式。须通过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②以保函形式提交。供应商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系统申办保函。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公告截止时间,在竞价有效期90日内保持有效。

(三)保证金的退还

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函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作废。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注:未缴纳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并将保证金余额直接划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由采购人处置。

(四)履约保证金:2000元,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

①以现金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以保函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 (略) 出具的保函原件。注: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招标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五)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报名须提交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日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可多次更新上传资料,公告结束后上传的资料将无法更新更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核供应商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日09:00至**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采购人在公告期结束后,对意向供应商上传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63200元;

(2)减价幅度:200元;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5)竞价时间:代理机构在公告截止后另行通知。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 (略) 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服务费收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

开户银行: (略) 广安分行

银行账号:*

八、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广安 (略)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人异议受理人:蒋良超

异议受理人电话:*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826-*

电子邮箱:*@*q.com

平台咨询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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