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西畴县 (略)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外送检验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确定成交人,特邀请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西畴县 (略)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1.2采购预算:送检金额*(按实际送检进行结算);
1.3采购内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外送检验服务;
1.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检验标准规范;
1.5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 (略) (http://**.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人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中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中标资格)。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包含医学检验及病理项目;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四)不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递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31日15:00以前;
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人,请自行在《西畴 (略) 公众号》上下载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开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西畴县 (略) 医共体办公区后勤管理中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畴 (略) 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畴县 (略)
地 址:西畴县西 (略) 84号
联 系 人:王师
电 话:*
日 期:2024年7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西畴县 (略)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外送检验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确定成交人,特邀请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西畴县 (略)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1.2采购预算:送检金额*(按实际送检进行结算);
1.3采购内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外送检验服务;
1.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检验标准规范;
1.5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 (略) (http://**.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人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中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中标资格)。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包含医学检验及病理项目;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四)不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递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31日15:00以前;
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人,请自行在《西畴 (略) 公众号》上下载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开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西畴县 (略) 医共体办公区后勤管理中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畴 (略) 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畴县 (略)
地 址:西畴县西 (略) 84号
联 系 人: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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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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