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博才金鹰小学北校区电教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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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博才金鹰小学北校区电教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本项目采购信息化设备一批。

2、项目预算:*.00元

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教学电脑”、“笔记本”“打印机”、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1技术/服务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合理安排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运输人员(不少于2人)、现场安装调试人员(不少于2人)、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等,并提供团队组织框架图、人员清单(包含姓名、电话、职务、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工作)、履历、体现专业技术能力材料等资料。

1.2安全文明施工 投标人需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方案。

1.3生产、供货、安装进度计划 根据本项目要求的交付时间,投标人需对产品生产、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卫生清洁等合理安排进度和计划,确保如期按质按量交付,提供生产、供货、安装进度计划横道图,横道图时间应从签订合同起至项目完成安装具备验收条件止。

1.4货物包装、发运、安装及质量要求:

(1)*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方指定地点。

(2)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方送达*方指定的位置并在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视为交付。

(3)*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进货渠道合法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4)交付货物时*方必须向*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5)货物在交付*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货物安全问题)均由*方负责。

(6)*方根据招投标文件规定免费安装完成并及时清理好货物包装废弃物及其他垃圾;安装过程中如对*方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方须负责赔偿或按*方要求免费修复。

1.5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支持原厂3年售后服务,部分产品质保六年。质保期从货物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起。在此保证期内,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供应商须负责免费维修或调换。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供应商需每年提供一次全面巡检,并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且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 24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修复为止 。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采购方维修需求。

(4)质量保证期内备品备件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中标供应商需根据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产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零配件清单,并标明产品制造商、单价及超过质保期的折扣。质保期满后,由采购人自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交通事故造成交付受阻应急措施,当货物交付运输途中,如遇发生交通事故使交付受阻,中标人应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6)自然灾害应急措施,因自然灾害导致货物无法准时交付时,中标人应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六、验收标准

1.按长财采购〔2024〕5 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所供产品的规格、数量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

3.所供产品的材质、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

4.所有产品均已运输至指定地点或使用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

5.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附件 、工具、技术资料等齐全;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

6.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时所报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等一致,否则无法通过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

3.其他说明

3.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2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3 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1、本项目采购信息化设备一批。

2、项目预算:*.00元

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教学电脑”、“笔记本”“打印机”、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1技术/服务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合理安排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运输人员(不少于2人)、现场安装调试人员(不少于2人)、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等,并提供团队组织框架图、人员清单(包含姓名、电话、职务、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工作)、履历、体现专业技术能力材料等资料。

1.2安全文明施工 投标人需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方案。

1.3生产、供货、安装进度计划 根据本项目要求的交付时间,投标人需对产品生产、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卫生清洁等合理安排进度和计划,确保如期按质按量交付,提供生产、供货、安装进度计划横道图,横道图时间应从签订合同起至项目完成安装具备验收条件止。

1.4货物包装、发运、安装及质量要求:

(1)*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方指定地点。

(2)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方送达*方指定的位置并在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视为交付。

(3)*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进货渠道合法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4)交付货物时*方必须向*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5)货物在交付*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货物安全问题)均由*方负责。

(6)*方根据招投标文件规定免费安装完成并及时清理好货物包装废弃物及其他垃圾;安装过程中如对*方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方须负责赔偿或按*方要求免费修复。

1.5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支持原厂3年售后服务,部分产品质保六年。质保期从货物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起。在此保证期内,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供应商须负责免费维修或调换。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供应商需每年提供一次全面巡检,并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且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 24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修复为止 。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采购方维修需求。

(4)质量保证期内备品备件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中标供应商需根据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产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零配件清单,并标明产品制造商、单价及超过质保期的折扣。质保期满后,由采购人自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交通事故造成交付受阻应急措施,当货物交付运输途中,如遇发生交通事故使交付受阻,中标人应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6)自然灾害应急措施,因自然灾害导致货物无法准时交付时,中标人应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六、验收标准

1.按长财采购〔2024〕5 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所供产品的规格、数量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

3.所供产品的材质、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

4.所有产品均已运输至指定地点或使用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

5.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附件 、工具、技术资料等齐全;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

6.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时所报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等一致,否则无法通过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

3.其他说明

3.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2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3 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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