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岳麓一小北津城学校电教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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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岳麓一小北津城学校电教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岳麓一小北津城学校电教设备采购项目,位于湖南湘江新区。采购内容:岳麓一小北津城学校电教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库集中支付。

二、相关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

1.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对接供货的时间、安装、保管事宜。

2. 安装调试要求:

2.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2成交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技术参数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

2.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

交货地点:岳麓一小北津城学校。

五、服务标准

1.质量保证

1.1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在交货验收时提供给采购人。

1.2 整体质保期为三年(部分产品按特殊年限要求执行,详见技术参数),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系统)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2.售后服务

2.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內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2.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2.5、培训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1.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认真开展合同履约验收工作。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悉知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 投标人如需自行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岳麓一小北津城学校电教设备采购项目,位于湖南湘江新区。采购内容:岳麓一小北津城学校电教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库集中支付。

二、相关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

1.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对接供货的时间、安装、保管事宜。

2. 安装调试要求:

2.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2成交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技术参数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

2.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

交货地点:岳麓一小北津城学校。

五、服务标准

1.质量保证

1.1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在交货验收时提供给采购人。

1.2 整体质保期为三年(部分产品按特殊年限要求执行,详见技术参数),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系统)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2.售后服务

2.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內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2.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2.5、培训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1.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认真开展合同履约验收工作。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悉知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 投标人如需自行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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