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药管理评审专家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评审结论公示
·山东省农药管理评审专家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评审结论公示
2024年7月12日,山东省农药管理评审专家委员会在省农业农村厅804会议室召开评审会议,对青岛 (略) 等24家生产企业和青岛艾 (略) 等41家经营单位申报的农药生产、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审议。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情况,形成如下评审结论:
一、农药生产企业评审结论
1. (略) 乳油、微乳剂、水乳剂、悬乳剂、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可溶液剂、水剂不合格;2*4氯暂不通过,待企业提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证明材料后,再次进行评审;其余申请合格。
2.邦农达(潍坊) (略) 种子处理悬浮剂、种子处理可分散粉剂、种子处理微囊悬浮剂、颗粒剂、可溶粉剂、可溶粒剂、水分散粒剂、悬浮种衣剂不合格;其余申请合格。
3.青州 (略) 可溶片剂不合格;其余申请合格。
4.山东 (略) 申请的氟唑菌酰胺尚在专利保护期内,评审会不予通过;其余申请合格。
5.其他生产企业申请均合格。
二、农药经营单位评审结论
所有经营单位申请均合格。
对审议合格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核发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实名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绿色发展处(农药管理处)
联系地址: (略) 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联系电话:0531-*,*(传真)
电子邮箱:snytlsfzc@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农药管理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结论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7月12日,山东省农药管理评审专家委员会在省农业农村厅804会议室召开评审会议,对青岛 (略) 等24家生产企业和青岛艾 (略) 等41家经营单位申报的农药生产、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审议。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情况,形成如下评审结论:
一、农药生产企业评审结论
1. (略) 乳油、微乳剂、水乳剂、悬乳剂、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可溶液剂、水剂不合格;2*4氯暂不通过,待企业提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证明材料后,再次进行评审;其余申请合格。
2.邦农达(潍坊) (略) 种子处理悬浮剂、种子处理可分散粉剂、种子处理微囊悬浮剂、颗粒剂、可溶粉剂、可溶粒剂、水分散粒剂、悬浮种衣剂不合格;其余申请合格。
3.青州 (略) 可溶片剂不合格;其余申请合格。
4.山东 (略) 申请的氟唑菌酰胺尚在专利保护期内,评审会不予通过;其余申请合格。
5.其他生产企业申请均合格。
二、农药经营单位评审结论
所有经营单位申请均合格。
对审议合格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核发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实名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绿色发展处(农药管理处)
联系地址: (略) 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联系电话:0531-*,*(传真)
电子邮箱:snytlsfzc@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农药管理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结论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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