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
品目

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行政区域 连云区 公告时间 **日 17: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连云区开标二室B211
预算金额 ¥15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琨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连云区西墅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新时代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连云港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琨

项目概况

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 JSZC-*-SXSD-C2024-003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XSD-C2024-0037

项目名称: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154.*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避难宿住区1处,改建物资库和监控室1处(约240平方米),新增应急配电箱5处,医疗救护点1处,标识标牌22块;按照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饮水点、应急厕所等设施,以及水电地下管线敷设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6.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4)本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连云区开标二室B2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单位地址: (略) 连云区深圳路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6楼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新时代 (略)

单位地址:江苏连云港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


附件:06工程量清单-室外-消防水.xlsx
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控制价编制说明.docx
03工程量清单-基础.xlsx
3、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给排水.pdf
1、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建筑pdf.pdf
5、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结构.pdf
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采购文件.doc
01工程量清单-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xlsx
05工程量清单-室外-给排水.xlsx
02工程量清单-地面恢复.xlsx
07工程量清单-应急指挥中心.xlsx
2、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应急指挥中心-建筑.pdf
4、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电气.pdf
04工程量清单-室外-电.xls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
品目

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行政区域 连云区 公告时间 **日 17: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连云区开标二室B211
预算金额 ¥15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琨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连云区西墅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新时代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连云港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琨

项目概况

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 JSZC-*-SXSD-C2024-003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XSD-C2024-0037

项目名称: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154.*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避难宿住区1处,改建物资库和监控室1处(约240平方米),新增应急配电箱5处,医疗救护点1处,标识标牌22块;按照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饮水点、应急厕所等设施,以及水电地下管线敷设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6.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4)本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连云区开标二室B2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单位地址: (略) 连云区深圳路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6楼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新时代 (略)

单位地址:江苏连云港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


附件:06工程量清单-室外-消防水.xlsx
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控制价编制说明.docx
03工程量清单-基础.xlsx
3、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给排水.pdf
1、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建筑pdf.pdf
5、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结构.pdf
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采购文件.doc
01工程量清单-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xlsx
05工程量清单-室外-给排水.xlsx
02工程量清单-地面恢复.xlsx
07工程量清单-应急指挥中心.xlsx
2、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应急指挥中心-建筑.pdf
4、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电气.pdf
04工程量清单-室外-电.xlsx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标书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