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各庄镇大小辛庄村土地、坑塘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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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各庄镇大小辛庄村土地、坑塘招租公告

为发展壮大我村集体经济,更好的合理利用本村集体闲置土地、坑塘,经两委班子、全体村民代表议定,现拟将村内集体土地、坑塘面向本村村民进行招租,特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祁各庄镇大小辛庄村集体土地、坑塘招租

2、地块所在位置:祁各庄镇大小辛庄村

3、租赁期限:5年

4、租赁底价:土地1200元/亩/年、坑塘500元/亩/年。

5、地块现状:可自行现场踏勘,了解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1号地块:约0.48亩,2号地块:约0.62亩,3号地块:约5亩、坑塘:约10亩、道:约2.85亩,4号地块:约0.12亩,5号地块:约1.41亩。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5.1若原承包户若未参与此次竞租,则30日内自行清理该地块地上物,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并归还地块的,招租人有权处置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

5.2若原承包户参与此次竞租未竞得,原承包户与竞得人经友好协商折价补偿后将现有地上物交给竞得人。如双方协商未果,在本项目成交后30天内聘请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补偿标准按照评估机构出 (略) 场价值为准,补偿后该地上物及附属设施归竞得人所有。原承包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干净地上物品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竞得后带来的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均由原承包户自行承担。

6、地块用途要求:集体土地原貌延用,坑塘可用于水产养殖,竞得人竞得后不得建造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现有地貌,地块现有房屋不得拆除、经营内容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活动,如因竞得人私自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产生卫星图斑、卫片,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因拆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影响由竞得人承担,与村委会无关。

7、租金付费方式: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5年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

二、竞租须知

1、场地情况

本次招租共有5个地块,分别为1号地块:约0.48亩,2号地块:约0.62亩,3号地块:约5亩、坑塘:约10亩、道:约2.85亩,4号地块:约0.12亩,5号地块:约1.41亩。具体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竞租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视为竞得人对出租地块相关文件及地块现状已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不扰民、无污染、无隐患竞租

由于出租地块所在地毗邻街道和农户住宅,不允许出现扰民、污染环境、安全隐患等现象,不得从事散、乱、污等相关行业生产经营。

3、承租期间有维护四邻关系的义务

竞得人在承租期间有维护平衡四邻关系的义务,不得因竞得人自身原因引发四邻不满,甚至引发四邻对出租地块进行破坏损毁等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竞得人需妥善处置。根据事情严重情况,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竞得人赔偿相应损失。

4、合法经营

竞得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竞得人经营期间招租人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可以配合竞得人提供相关手续资料。

竞得人在租赁期间内形成的债权债务与招租人无关。

5、租赁地块情况

竞得人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等全部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租赁期间,水、电、电器等设施损坏或火灾等情况,由竞得人修复及承担相关责任。

租赁期内,竞得人造成的工伤、安全事故,招租人不负任何责任,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租赁期内,竞得人的违法、违规、民事、行政处分等需自行承担,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租赁期届满后,招租人有权收回地块。竞得人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清理完毕并归还该地块。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并归还地块的,招租人有权处置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

6、如遇政府征地或拆迁

租赁期内,如因法律、法规、政策、政府征地或拆迁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竞得人应无条件及时交还出租地块,地块补偿款归招租人,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竞得人(如有),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后,一次性退还剩余租金。招租人不负责竞得人其他任何经济补偿。

7、地块转租情况说明

租赁期间,竞得人转租的,须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招租人同意私自转租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竞租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3、由本人账户一次性汇入下述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

户名:廊坊合创信恒 (略)

账号:*7305

开户银行: (略) 大厂支行

请在备注或摘要处写明:竞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地块号

说明:参与每个地块竞价需要单独递交保证金,并做好备注。

4、本次招租过程中存在扰乱交易、哄抬价格、不履行竞得价格的按照违约处理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5、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竞得人应按要求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收款方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环节。

6、保证金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租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竞得人(含竞得人)在本项目竞租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四、竞租流程

1、报名时间:**日至**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廊坊合创信恒 (略) 二楼招标代理部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商住楼A栋(合创信恒)二楼招标代理部

4、报名对象:本项目仅面向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大小辛村村民委员会以内的成员(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5、报名所需资料

(1)本项目竞租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2)汇款账号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持有人应与竞得人一致);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视为竞得人具有参与本项目竞价资格。

6、竞价时间:**日14时30分

7、计划竞价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大小辛村村民委员会(如有变动电话通知,请竞价人保持电话畅通)

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

8、竞价规则

竞得人的报价应在招租底价土地1200元/亩/年、坑塘500元/亩/年的基础上报价。道100元/亩/年为固定价格无需在此价格基础上加价。竞得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竞得人现场填写报价单,现场宣布报价。本次竞价加价基础为10元的整数倍,报价限时10分钟。竞价具体事宜现场宣布。

本项目成交规则采用符合竞价要求的最高报价为本项目竞得人,原承包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注:同等条件是指:原承包户的报价与现场竞价人的最高有效报价相同。)

在本项目规定时间内,如只有一人参与竞价,则直接协议签订合同,采用协议方式的不得改变招租方案实质性内容,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底价;两人以上参与需进行竞价,竞价规则按招租方案执行。

9、本次竞价会采用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将作为本项目产生纠纷的法律依据。

10、报价单一经递交,即视为竞得人已行使完毕竞价权。报价无效的,视为竞得人已经失去竞价权,故竞得人请严格按照招租方案要求谨慎、严谨报价。

11、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招租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完成合同的签订,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交易,承担违约责任。

12、竞得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价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竞价资格,其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3、竞得人应当于成交后7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5年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因竞得人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追偿竞得人给本项目造成的损失。

五、注意事项

1、无效报价情形:

(1)报价低于招租底价;

(2)报价不符合竞价规则;

(3)报价单上未填写金额;

(4)报价单上未经本人签字的;

(5)未使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单的。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竞价过程中扰乱竞价秩序;

(2)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租金;

(3)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

3、竞得人未参加竞价会的,视为认同竞价结果。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廊坊合创信恒 (略) 官网、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大小辛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

七、对本次出售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大小辛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大小辛庄村

名 称:廊坊合创信恒 (略)

地 址: (略) 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

联系方式:杨敖齐 0316-*

招租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暂停项目,如扰乱交易秩序的、影响项目进行公平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等。本次招租各潜在竞得人须谨慎竞租,合法、理性报价,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价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特别提示:以上公告为告知性内容,竞价会开始前竞得人可以就招租公告中不理解的内容向招租人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出疑问。竞价会开始后视为竞得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招租公告及相关公示内容。招租人有权不接受竞价会开始后竞得人提出的任何异议和条件。

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大小辛村村民委员会

附件及标的平面示意图

为发展壮大我村集体经济,更好的合理利用本村集体闲置土地、坑塘,经两委班子、全体村民代表议定,现拟将村内集体土地、坑塘面向本村村民进行招租,特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祁各庄镇大小辛庄村集体土地、坑塘招租

2、地块所在位置:祁各庄镇大小辛庄村

3、租赁期限:5年

4、租赁底价:土地1200元/亩/年、坑塘500元/亩/年。

5、地块现状:可自行现场踏勘,了解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1号地块:约0.48亩,2号地块:约0.62亩,3号地块:约5亩、坑塘:约10亩、道:约2.85亩,4号地块:约0.12亩,5号地块:约1.41亩。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5.1若原承包户若未参与此次竞租,则30日内自行清理该地块地上物,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并归还地块的,招租人有权处置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

5.2若原承包户参与此次竞租未竞得,原承包户与竞得人经友好协商折价补偿后将现有地上物交给竞得人。如双方协商未果,在本项目成交后30天内聘请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补偿标准按照评估机构出 (略) 场价值为准,补偿后该地上物及附属设施归竞得人所有。原承包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干净地上物品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竞得后带来的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均由原承包户自行承担。

6、地块用途要求:集体土地原貌延用,坑塘可用于水产养殖,竞得人竞得后不得建造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现有地貌,地块现有房屋不得拆除、经营内容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活动,如因竞得人私自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产生卫星图斑、卫片,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因拆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影响由竞得人承担,与村委会无关。

7、租金付费方式: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5年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

二、竞租须知

1、场地情况

本次招租共有5个地块,分别为1号地块:约0.48亩,2号地块:约0.62亩,3号地块:约5亩、坑塘:约10亩、道:约2.85亩,4号地块:约0.12亩,5号地块:约1.41亩。具体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竞租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视为竞得人对出租地块相关文件及地块现状已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不扰民、无污染、无隐患竞租

由于出租地块所在地毗邻街道和农户住宅,不允许出现扰民、污染环境、安全隐患等现象,不得从事散、乱、污等相关行业生产经营。

3、承租期间有维护四邻关系的义务

竞得人在承租期间有维护平衡四邻关系的义务,不得因竞得人自身原因引发四邻不满,甚至引发四邻对出租地块进行破坏损毁等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竞得人需妥善处置。根据事情严重情况,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竞得人赔偿相应损失。

4、合法经营

竞得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竞得人经营期间招租人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可以配合竞得人提供相关手续资料。

竞得人在租赁期间内形成的债权债务与招租人无关。

5、租赁地块情况

竞得人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等全部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租赁期间,水、电、电器等设施损坏或火灾等情况,由竞得人修复及承担相关责任。

租赁期内,竞得人造成的工伤、安全事故,招租人不负任何责任,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租赁期内,竞得人的违法、违规、民事、行政处分等需自行承担,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租赁期届满后,招租人有权收回地块。竞得人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清理完毕并归还该地块。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并归还地块的,招租人有权处置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

6、如遇政府征地或拆迁

租赁期内,如因法律、法规、政策、政府征地或拆迁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竞得人应无条件及时交还出租地块,地块补偿款归招租人,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竞得人(如有),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后,一次性退还剩余租金。招租人不负责竞得人其他任何经济补偿。

7、地块转租情况说明

租赁期间,竞得人转租的,须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招租人同意私自转租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竞租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3、由本人账户一次性汇入下述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

户名:廊坊合创信恒 (略)

账号:*7305

开户银行: (略) 大厂支行

请在备注或摘要处写明:竞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地块号

说明:参与每个地块竞价需要单独递交保证金,并做好备注。

4、本次招租过程中存在扰乱交易、哄抬价格、不履行竞得价格的按照违约处理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5、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竞得人应按要求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收款方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环节。

6、保证金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租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竞得人(含竞得人)在本项目竞租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四、竞租流程

1、报名时间:**日至**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廊坊合创信恒 (略) 二楼招标代理部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商住楼A栋(合创信恒)二楼招标代理部

4、报名对象:本项目仅面向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大小辛村村民委员会以内的成员(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5、报名所需资料

(1)本项目竞租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2)汇款账号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持有人应与竞得人一致);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视为竞得人具有参与本项目竞价资格。

6、竞价时间:**日14时30分

7、计划竞价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大小辛村村民委员会(如有变动电话通知,请竞价人保持电话畅通)

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

8、竞价规则

竞得人的报价应在招租底价土地1200元/亩/年、坑塘500元/亩/年的基础上报价。道100元/亩/年为固定价格无需在此价格基础上加价。竞得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竞得人现场填写报价单,现场宣布报价。本次竞价加价基础为10元的整数倍,报价限时10分钟。竞价具体事宜现场宣布。

本项目成交规则采用符合竞价要求的最高报价为本项目竞得人,原承包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注:同等条件是指:原承包户的报价与现场竞价人的最高有效报价相同。)

在本项目规定时间内,如只有一人参与竞价,则直接协议签订合同,采用协议方式的不得改变招租方案实质性内容,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底价;两人以上参与需进行竞价,竞价规则按招租方案执行。

9、本次竞价会采用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将作为本项目产生纠纷的法律依据。

10、报价单一经递交,即视为竞得人已行使完毕竞价权。报价无效的,视为竞得人已经失去竞价权,故竞得人请严格按照招租方案要求谨慎、严谨报价。

11、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招租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完成合同的签订,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交易,承担违约责任。

12、竞得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价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竞价资格,其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3、竞得人应当于成交后7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5年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因竞得人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追偿竞得人给本项目造成的损失。

五、注意事项

1、无效报价情形:

(1)报价低于招租底价;

(2)报价不符合竞价规则;

(3)报价单上未填写金额;

(4)报价单上未经本人签字的;

(5)未使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单的。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竞价过程中扰乱竞价秩序;

(2)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租金;

(3)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

3、竞得人未参加竞价会的,视为认同竞价结果。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廊坊合创信恒 (略) 官网、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大小辛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

七、对本次出售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大小辛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大小辛庄村

名 称:廊坊合创信恒 (略)

地 址: (略) 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

联系方式:杨敖齐 0316-*

招租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暂停项目,如扰乱交易秩序的、影响项目进行公平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等。本次招租各潜在竞得人须谨慎竞租,合法、理性报价,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价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特别提示:以上公告为告知性内容,竞价会开始前竞得人可以就招租公告中不理解的内容向招租人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出疑问。竞价会开始后视为竞得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招租公告及相关公示内容。招租人有权不接受竞价会开始后竞得人提出的任何异议和条件。

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大小辛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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