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高纯气体及特种气体供应服务07.30下午
实验室高纯气体及特种气体供应服务07.30下午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就实验室高纯气体及特种气体供应服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UCG*FW
二、项目名称:实验室高纯气体及特种气体供应服务
三、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 (略) ”以及“ (略) 政府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次采购项目为气体供应全流程服务,投标人要对全流程提供完整服务。
①投标人必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②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能力,提供交通运输部门核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若投标人本身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能力,则须组织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气体运输。(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具备气瓶充装能力,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 (略) 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若投标人本身不具备气瓶充装能力,则须组织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气瓶充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备气瓶检测能力,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 (略) 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为“PD1”。若投标人本身不具备气瓶检测能力,则须组织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气瓶检测。(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人民币)。
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 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可于2024年07月16日起至2024年07月30日 14时30分期间,登录深圳大学招投标 (略) 站(bidding.http://**)或深圳 (略) 站(bid.http://**)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 关于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在深大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的质疑函须为pdf格式文件,文件中应包含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并用投标人机构CA数字证书签名后在深大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中“采购文件质疑”功能模块中提交,答疑 (略) 站http://** “采购公告”或深大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中回复,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重要提示: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略) 上投标。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和开标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2.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大学采购活动的风险。
3.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大学招投标 (略) 站(http://**),在深圳大学招投标 (略) 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信用中国”、“中国 (略) ”以及“ (略) 政府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 招标组织
单位名称: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 (略) 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汇元楼240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5)8697 0737
2. 采购负责人
单位名称:深圳大学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
详细地址: (略) 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55)*;*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就实验室高纯气体及特种气体供应服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UCG*FW
二、项目名称:实验室高纯气体及特种气体供应服务
三、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 (略) ”以及“ (略) 政府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次采购项目为气体供应全流程服务,投标人要对全流程提供完整服务。
①投标人必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②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能力,提供交通运输部门核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若投标人本身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能力,则须组织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气体运输。(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具备气瓶充装能力,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 (略) 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若投标人本身不具备气瓶充装能力,则须组织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气瓶充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备气瓶检测能力,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 (略) 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为“PD1”。若投标人本身不具备气瓶检测能力,则须组织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气瓶检测。(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人民币)。
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 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可于2024年07月16日起至2024年07月30日 14时30分期间,登录深圳大学招投标 (略) 站(bidding.http://**)或深圳 (略) 站(bid.http://**)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 关于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在深大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的质疑函须为pdf格式文件,文件中应包含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并用投标人机构CA数字证书签名后在深大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中“采购文件质疑”功能模块中提交,答疑 (略) 站http://** “采购公告”或深大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中回复,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重要提示: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略) 上投标。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和开标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2.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大学采购活动的风险。
3.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大学招投标 (略) 站(http://**),在深圳大学招投标 (略) 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信用中国”、“中国 (略) ”以及“ (略) 政府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 招标组织
单位名称: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 (略) 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汇元楼240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5)8697 0737
2. 采购负责人
单位名称:深圳大学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
详细地址: (略) 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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