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陵县庄坞镇百千工程整治实施项目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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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兰陵县庄坞镇百千工程整治实施项目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24年兰陵县庄坞镇百千工程整治工程项目 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4年兰陵县庄坞镇百千工程整治工程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24年兰陵县庄坞镇百千工程整治工程项目,位于兰陵县庄坞镇,工程内容涉及村容村貌、村庄绿化、道路建设、公共照明、休闲场所、长效管护、墙体文化、供水排水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64.46411万元,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本次仅对三标段进行招标。

三标段:最高控制价52.*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建设地点:兰陵县庄坞镇。

4、资金来源:市级资金。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3、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http://**)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日程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8时30分至**日17时30分,过时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过时不予受理。

3、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陵县庄坞镇人民政府

地址:兰陵县庄坞镇驻地

联系人:常镇长 联系方式:0539-*

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址:山东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沂蒙云谷一号楼201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2024年兰陵县庄坞镇百千工程整治工程项目 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4年兰陵县庄坞镇百千工程整治工程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24年兰陵县庄坞镇百千工程整治工程项目,位于兰陵县庄坞镇,工程内容涉及村容村貌、村庄绿化、道路建设、公共照明、休闲场所、长效管护、墙体文化、供水排水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64.46411万元,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本次仅对三标段进行招标。

三标段:最高控制价52.*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建设地点:兰陵县庄坞镇。

4、资金来源:市级资金。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3、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http://**)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日程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8时30分至**日17时30分,过时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过时不予受理。

3、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陵县庄坞镇人民政府

地址:兰陵县庄坞镇驻地

联系人:常镇长 联系方式:0539-*

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址:山东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沂蒙云谷一号楼201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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